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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安全生產嚴重違章釋義及防範措施

  • 作者:編者: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安全監察部|責編:丁釗
  • 出版社:中國電力
  • ISBN:9787519899028
  • 出版日期:2025/09/01
  • 裝幀:平裝
  • 頁數:94
人民幣:RMB 52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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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從違章釋義、錯誤示例、正確做法、違章案例等方面詳細剖析了每條嚴重違章,旨在幫助現場各類人員準確理解嚴重違章深層含義,引導人員掌握嚴重違章防控要點,形成「我要安全、我會安全、我能安全」的行為自覺。

作者介紹
編者: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安全監察部|責編:丁釗

目錄
前言
1 計劃、人員、工器具管控
  嚴重違章第1條 無計劃作業
  嚴重違章第2條 作業人員不清楚工作任務、工作範圍、危險點
  嚴重違章第8條 工作負責人(作業負責人、專責監護人)不在現場
  嚴重違章第11條 應用未用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嚴重違章第12條 人員資質不符合現場作業要求
2 兩票準備與執行
  嚴重違章第3條 超出作業範圍未經審批
  嚴重違章第6條 無票作業
  嚴重違章第7條 票面(包括作業票、工作票及分票、動火票、操作票等)關鍵內容缺失或錯誤
  嚴重違章第9條 未經許可即開始工作;全部工作未結束即辦理終結手續
3 方案編製與執行
  嚴重違章第13條 未計算拉線、地錨受力情況和近電作業安全距離情況
  嚴重違章第14條 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編審批
  嚴重違章第15條 重要工序、關鍵環節作業未按施工方案或規定程序開展
4 高處墜落風險管控
  嚴重違章第5條 高處作業失去保護
5 觸電風險管控
  嚴重違章第4條 作業點未在接地保護範圍
  嚴重違章第10條 約時停、送電;帶電作業約時停用或恢復重合閘
  嚴重違章第16條 擅自解除帶電部位隔離措施
  嚴重違章第17條 電容性設備未充分放電
  嚴重違章第18條 在帶電設備周圍違規使用金屬器具
  嚴重違章第19條 大型機械在運行站內或鄰近帶電線路處違規作業
6 倒桿、跑線、物體打擊風險管控
  嚴重違章第20條 立(拆)桿塔、架(撤)線作業未按規定採取防倒桿塔措施
  嚴重違章第21條 採用正裝法對接組立懸浮抱桿
  嚴重違章第22條 牽引過程中人員處於受力繩索內角側或直接拉拽受力導、引線
  嚴重違章第23條 跨越施工未採取跨越架、封網等安全措施
  嚴重違章第24條 貨運索道載人或超載使用
  嚴重違章第28條 平衡掛線時,在同一相鄰耐張段的同相導線上進行其他作業
  嚴重違章第29條 高空錨線未設置二道保護措施(見圖6-16)
7 其他作業風險管控
  嚴重違章第25條 起重吊裝作業未採取防傾倒措施,超限吊裝
  嚴重違章第26條 起重作業無專人指揮
  嚴重違章第27條 對帶有壓力的設備開展拆解作業前未泄壓
  嚴重違章第30條 有限空間作業未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要求;未正確設置監護人;未配置或不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備、應急救援裝備
  嚴重違章第31條 危險性較大的施工平台無施工方案、超載使用
  嚴重違章第32條 硐室及高邊坡施工未進行安全監測、支護不及時
  嚴重違章第33條 模板支架拆除時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設計或規範要求
  嚴重違章第34條 進入水輪機(水泵)內部、檢修主進水閥未隔離水源
  嚴重違章第35條 水電工程豎(斜)井作業關鍵部位未防護、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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