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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第2版)/大夏書系

  • 作者:陳鶴琴
  • 出版社:華東師大
  • ISBN:9787567502789
  • 出版日期:2013/05/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28
人民幣:RMB 42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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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分13章,前兩章述兒童心理及普通教導法,為提綱挈領之討論;後面章節都是拿具體的事實來解釋各項建議之涵義。在這書里,小孩子從醒到睡,從笑到哭,從吃到撒,從健康到生病,從待人到接物的種種問題,都得了很充分的討論。這些討論對於負家庭教育責任的,都有很具體的指導。

作者介紹
陳鶴琴
    陳鶴琴(1892-1982),中國近現代教育家,長期從事師範教育與兒童教育工作,在兒童心理的研究與幼兒教育的研究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民國四大教育家之一,被稱為中國「幼教之父」。他創立了中國化的幼兒教育和幼兒師範教育的完整體系。教育機構方面從托兒所、嬰兒院,到幼兒園和小學;在師資培養方面創辦了中等幼師和高等幼師專校;為配合幼兒教育與兒童教育的需要,創辦了兒童玩具、教具廠,根據兒童心理的發展程序,製作了多種型式的玩具與教具;編寫幼稚園、小學課本及兒童課外讀物數十種。一生主要從事於一系列開創性的幼兒教育研究與實踐,對我國的幼兒教育產生了重要影響。

目錄
願與天下父母共讀之(陶行知)
序(鄭宗海)
自序
再序
重版序
再版說明
第一章  兒童的心理
  一、小孩子是好遊戲的
  二、小孩子是好模仿的
  三、小孩子是好奇的
  四、小孩子是喜歡成功的
  五、小孩子是喜歡野外生活的
  六、小孩子是喜歡合群的
  七、小孩子是喜歡稱讚的
第二章  學習之性質與原則
  一、學習的性質
  二、學習的原則
第三章  普通教導法
  原則一:對於教育小孩子,做父母的最好用積極的暗示,不要用消極的命令。
  原則二:積極的鼓勵比消極的刺激好得多。
  原則三:小孩子既好模仿,做父母的一方面要以身作則,一方面還要替他選擇環境以支配他的模仿。
  原則四:做父母的不可常常用命令式的語氣去指揮他們的小孩子。
  原則五:做父母的不應當對小孩子多說:「不!不!」事屬可行,就叫他行;事不可行,禁止他行。
  原則六:別人做好的事情或壞的事情的時候,做父母的應當以辭色來表示讚許或不讚許的意思給小孩子聽,給小孩子看。
  原則七:我們應當按照小孩子的年齡知識而予以適當的做事動機。
  原則八:待小孩子不要姑息也不要嚴厲。
  原則九:不要驟然命令小孩子停止遊戲或停止工作。
  原則十:做父親的應當同小孩子做伴侶。
  原則十一:遊戲式的教育法。
第四章  衛生上的習慣
  原則一:小孩子不肯穿衣服的時候,我們最好用誘導的方法去叫他穿。
  原則二:小孩子應當天天刷牙齒。
  原則三:小孩子洗面刷牙,應當在一定的地方做,不應當在任何地方洗刷。
  原則四:小孩子洗面的手巾,應當獨自一條。
  原則五:小孩子洗面須注意到耳鼻和眼睛。
  原則六:小孩子未穿衣洗面刷牙以前,不宜吃東西。
  原則七:小孩子吃東西以前須洗手,吃后須揩手。
  原則八:小孩子吃飯的時候,應當有適當的盤、匙。
  原則九:小孩子吃飯時,應當要有適當的椅桌。
  原則十:小孩子吃飯的時候,須要有圍巾。
  原則十一:小孩子小食的分量不宜太多,而且要有定時。
  原則十二:應當叫小孩子獨自先吃飯。
第五章  衛生上的習慣(續)
  原則十三:對於食物,不準小孩子自己隨便亂拿。
  原則十四:做父母的不應當因為小孩子要偷食物,就把食物隨便亂藏。
  原則十五:做父母的不宜將食物隨便亂攤。
  原則十六:小孩子吃午飯後,最好安睡一點中覺。
  原則十七:小孩子晚上未睡以前,應當有適當的娛樂。
  原則十八:小孩子夜裡睡眠的時候,應當穿睡衣。
  原則十九:小孩子不應當有人抱了睡。

  原則二十:不準小孩子點燈而睡。
  原則二十一:小孩子最好獨睡一床,獨睡一室。
  原則二十二:小孩子便溺須有定所。
  原則二十三:小孩子大便須一日一次,而且要有定時。
  原則二十四:嬰兒不應當終日感受外界的濃厚刺激。
  原則二十五:小孩子不應當終日抱在手裡。
第六章  遊戲與玩物
  原則一:小孩子需要有適宜的伴侶。
  原則二:小孩子應有與動物玩弄的機會。
  原則三:小孩子平時宜穿運動套衣。
  原則四:小孩子玩好東西以後,應當立刻整理好放在原處。
  原則五:小孩子最好有玩水的機會。
  原則六:小孩子玩的玩物是要「活」的,不要「死」的。
  原則七:玩物的作用,不僅僅是博小孩子之歡心,也要使他因此得著咱動的機會。
  原則八:凡凶惡醜陋、不合衛生而有危險的玩物,一概不要給小孩子玩。
  原則九:小孩子應當有適當的地方以儲藏他的所有物。
  原則十:小孩子的玩物應當合乎幾種標準。
第七章  遊戲就是工作,工作就是遊戲
  原則一:小孩子應有畫圖的機會。
  原則二:小孩子應有看圖畫的機會。
  原則三:小孩子應有剪圖的機會。
  原則四:小孩子應有剪紙的機會。
  原則五:小孩子應有著色的機會。
  原則六:小孩子應有穿珠的機會。
  原則七:小孩子應有錘擊的機會。
  原則八:小孩子應有澆花的機會。
  原則九:小孩子應有塑泥的機會。
  原則十:小孩子應有玩沙的機會。
第八章  小孩子為什麼怕的,為什麼哭的
  原則一:做父母的切不可暗示小孩子使他發生懼怕。
  原則二:小孩子的懼怕有時要遷移的,所以我們做父母的要格外當心,使小孩子不致發生懼怕。
  原則三:不要以「父親」的名義來恐嚇小孩子。
  原則四:小孩子發生驚慌時,須慎防其他大的聲響,以免增加他的驚慌。
  原則五:小孩子常常哭泣是不好的,我們應當設法把它免除才好。
  原則六:小孩子疲倦了是要哭的,或是容易發脾氣的。
  原則七:小孩子以哭來要挾的時候,做父母的應當絕對地拒絕他。
  原則八:當小孩子不高興的時候,做父母的不應當去暗示他哭。
第九章  做父母的要以身作則
  原則一:做父母的待子女要公平。
  原則二:對於教育小孩子,做父母的應當在小孩子面前取同一態度。
  原則三:做父母的對待子女應當有相當的禮貌。
  原則四:要打破一個壞習慣的時候,留心不要養成一個新的壞習慣。
  原則五:做母親的不可叫小孩子打罵他的父親以取樂,做父親的也不可那樣。
  原則六:切不可欺騙小孩子。
  原則七:做母親的不應當背著丈夫去寵愛她的小孩子。
  原則八:小孩子作偽是由父母養成的。
第十章  小孩子怎樣學習待人接物的
  原則一:教小孩子要從小教起的。
  原則二:做父母的應當教育小孩子顧慮別人的安寧。
  原則三:家裡有人生病的時候,非有特別的關係,做父母的應當使小孩子得著與病人表同情的機會。

  原則四:應使小孩子養成收藏玩物的好習慣。
  原則五:我們應當教小孩子對待長者有禮貌。
  原則六:不準小孩子對待保姆有傲慢的態度。
  原則七:做父母的須禁止小孩子作偽。
  原則八:不準小孩子打人。
  原則九:小孩子在家裡應當幫助他的父母做點事情。
  原則十:做父母的應當教育小孩子愛人。
第十一章  我們應當怎樣責罰小孩子的
  原則一:誘導比恐嚇、哄騙、打罵都來得好。
  原則二:做父母的應當探索小孩子作惡的原因。
  原則三:做父母的責罰小孩子以前,應當平心靜氣考察他究竟有無過失。
  原則四:不應在別人面前責罰小孩子。
  原則五:早上和晚間都不宜打罵小孩子。
  原則六:做父母的不應當遷怒於子女。
  原則七:小孩子弄壞東西,做父母的去責罰他,並不是因為可惜東西,是因為要改正他的行為。
  原則八:當小孩子做錯了事的時候,做父母的應當重責其事,輕責其人。
  原則九:倘若父親或母親打罵小孩子的時候,旁人不宜來幫著說「可憐!可憐!苦呀!」這許多話。
  原則十:不宜痛打小孩子以致打后懊悔不及。
  原則十一:當小孩子做錯事情的時候,做父母的不應當因為要博小孩子的歡心,就去責備別人。
  原則十二:做父母的不要常常去罵他們的小孩子。
  原則十三:做父母的不應當以一己之喜怒來支配小孩子的動作。
第十二章  怎樣可以使小孩子的經驗格外充分些
  原則一:做父母的應當常常帶領小孩子到街上去看看。
  原則二:凡小孩子能夠自己做的事情,你千萬不要替他代做。
  原則三:叫小孩子做事,不宜太易,也不宜太難,須在他的能力以內而仍非用力不可的。
  原則四:不應當禁止小孩子去探試物質。
  原則五:做父母的應當利用兒童的好問心,以作教育兒童的一種良好動機。
第十三章  為兒童造良好的環境
  一、遊戲的環境
  二、勞動的環境
  三、科學的環境
  四、藝術的環境
  五、閱讀的環境
參考書目
附錄
  兒童教育的根本問題(1934年)
  怎樣做父母(1935年)
  怎樣做父母(1937年)
  怎樣教小孩(1937年)
  怎樣做父母(1943年)
  怎樣做父母(1947年)
  怎樣做父母(19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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