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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制度建設研究(理論邏輯與實踐路徑)/紀檢監察文叢

  • 作者:何永紅|責編:柯恆
  • 出版社:法律
  • ISBN:9787524422891
  • 出版日期:2026/08/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54
人民幣:RMB 69 元      售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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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監督制度是保障國家治理體系有效運轉的基礎性、制度性安排,其完善程度直接關係國家治理效能。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宏大進程中,如何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監督制度體系,是重大的理論與現實命題。特別是,新技術發展在衝擊傳統監督模式的同時,也為提升監督智能化、動態化水平提供了新機遇,亟待有效整合與規範應用。本書立足國家治理現代化戰略全局,旨在深度分析監督制度的理論根基與運行邏輯,創新探索其優化完善的實踐進路,為構建成熟定型的中國特色監督體系貢獻兼具理論原創性與實踐引領性的學術支撐與政策方案。

作者介紹
何永紅|責編:柯恆
    何永紅,南京審計大學法學院(紀檢監察學院)教授。曾為浙江省中青年學科帶頭人、浙江省新世紀151人才。研究領域主要為監察法治與民主監督。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3項、國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等省部級科研項目5項(其中重點項目3項),省重點教材項目1項。出版個人專著4部,在《現代法學》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約40篇。獲浙江省省委書記、省長等重要領導批示5項,獲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等科研獎勵8項,獲浙江省普通高校優秀教材獎1項。

目錄
導論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價值
  三、研究方法
  四、內容安排
  五、創新之處
第一章  監督制度建設的理論基礎
  一、權力本源與監督邏輯
    (一)權力之源:人民主體地位的理論根基
    (二)國家權力運行的監督邏輯
    (三)人民主權理論的創新發展
  二、權力分工中的監督邏輯
    (一)權力分工的理論基礎
    (二)監督邏輯的憲法基礎與制度演進
    (三)監督機制的運行邏輯與價值統合
  三、黨的領導之融構邏輯
    (一)制度融構基礎
    (二)運行融構機制
  四、權力監督三重邏輯的共生互構
    (一)結構耦合:制度層級的嵌套與貫通
    (二)功能協同:監督效能的整體提升
    (三)價值融合:政治文明的新發展
  五、本章小結
第二章  政治監督統領下黨內監督制度的體系創新
  一、黨內監督制度體系的形成背景與基本特徵
    (一)黨內監督制度體系的形成
    (二)黨內監督制度體系的特徵
    (三)黨內監督的制度框架和內容體系
  二、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職責
    (一)確立中央組織監督制度的背景
    (二)黨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監督職責
    (三)中央委員會成員、中央政治局委員的監督職責
  三、黨委(黨組)的監督主體責任與實施路徑
    (一)黨委(黨組)的監督職責
    (二)黨的工作部門的監督職責
    (三)黨委(黨組)的監督方式
  四、紀律檢查機關的專責監督機制
    (一)紀委履職的具體任務
    (二)政治紀律監督的主導性
    (三)紀委派駐監督機制
    (四)黨風廉政意見回複製度
    (五)紀檢機關的監督職責和措施
    (六)紀檢機關的自身監督
  五、基層黨組織與黨員的監督職能
    (一)黨的基層組織對黨員、幹部的監督制度
    (二)黨員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制度
  六、黨的外部監督制度
    (一)國家機關監督
    (二)民主黨派監督
    (三)群眾監督

  七、問題整改機制與黨員權利保障
    (一)問題整改機制
    (二)黨員權利保障制度
  八、本章小結
第三章  全過程人民民主與人大監督
  一、問題的提出
  二、全過程人民民主與人大監督的內在契合性及原則要求
    (一)民主主體的全員參與性
    (二)監督程序的全程閉環性
    (三)監督場域的全面覆蓋性
  三、人大監督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法治困境
    (一)人民主體性制度保障不足
    (二)監督程序的全鏈條尚未閉環
    (三)監督內容的結構性局限
  四、人大監督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樣本案例分析
    (一)惠州市惠陽區的「人大監督+審計監督」實踐
    (二)溫嶺「參與式預算」基層實踐的深化改革
    (三)甘肅省平涼市人大常委會的「穿透式」監督
    (四)重慶市人大的審計整改專項監督
    (五)徐州市人大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的貫通協調
  五、全過程人民民主下人大監督制度的優化路徑
    (一)健全人民主體全員性參與機制
    (二)完善全過程閉環監督程序
    (三)創新人大全域性監督機制
  六、本章小結
第四章  人民政協協商式監督的法治化路徑
  一、問題的提出
  二、協商式監督的法治內涵
    (一)主體建構性的法治基石:代表授權與制度確認
    (二)方式協商性的程序法治:規則建構與正當程序
    (三)過程嵌入性的法治保障:效力提升與閉環構建
  三、協商式監督面臨的法治困境
    (一)監督主體地位的法律規定模糊
    (二)監督運行過程的法治障礙
    (三)監督效能保障的制度短板
  四、協商式監督的地方實踐與制度創新
    (一)創新樣本的比較剖析
    (二)地方創新案例的制度價值
  五、人民政協協商式監督的法治化進路
    (一)夯實監督主體地位的法律基礎
    (二)健全監督運行過程的程序法治
    (三)強化監督效能實現的保障機制
  六、本章小結
第五章  監察監督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邏輯構造與制度路徑
  一、問題的提出
  二、監察監督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邏輯構造
    (一)人民主權:「黨領導下的人民——人民代表大會」邏輯
    (二)代議民主:「人民代表大會——監察機關」邏輯
    (三)監察治理:「監察機關——人民」邏輯
  三、監察監督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拓展空間

    (一)黨內監督與監察監督融合的法律機制
    (二)黨外民主監督與監察監督的聯動機制
    (三)監察監督的對象
  四、監察監督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路徑
    (一)黨內民主監督與監察監督融合的制度保障
    (二)黨外民主監督與監察監督融構的法制基礎
    (三)監察監督實現對「人」的全覆蓋
  五、本章小結
第六章  民主黨派內部監督與監察監督的有機銜接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二、民主黨派內部監督與監察監督有機銜接的必要性
    (一)提升民主黨派參與國家治理能力的現實需要
    (二)促進多種監督類型協同貫通的客觀要求
  三、民主黨派內部監督與監察監督的銜接機理
    (一)監督規範要素銜接:「依據什麼來銜接」
    (二)監督對象要素銜接:「銜接的對象範圍如何」
    (三)監督程序要素銜接:「銜接流程如何展開」
  四、民主黨派內部監督與監察監督的銜接現狀
    (一)規範層面:依紀監督與依法監督有機結合
    (二)實踐層面:「三重主體、雙重監督、一元目標」的銜接格局
  五、民主黨派內部監督與監察監督銜接存在的現實困境
    (一)銜接意識雙向弱化
    (二)銜接制度供給不足
    (三)銜接工作機制不暢
  六、民主黨派內部監督與監察監督有機銜接的路徑
    (一)強化銜接的價值引領
    (二)凝聚協同監督的思想共識
    (三)構建有機銜接的制度規範體系
    (四)健全促進紀法協同共治的工作機制
  七、本章小結
第七章  政協民主監督和監察監督的有機銜接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二、民主監督與監察監督銜接的重要性
    (一)民主監督是監察監督的重要補充
    (二)民主監督是促進監察監督全覆蓋的重要支撐
    (三)民主監督是促進監察權力規範運行的重要保障
  三、民主監督與監察監督銜接的內在邏輯
    (一)理論邏輯:馬克思主義權力監督思想的本質要求
    (二)歷史邏輯:中國共產黨紀律建設的百年脈絡
    (三)時代邏輯:提升國家治理效能的戰略路徑
  四、當前民主監督和監察監督銜接的創新
    (一)浙江舟山市的創新實踐
    (二)四川省宜賓市的協同實踐
    (三)浙江省海鹽縣的協同監督實踐
    (四)三個協同監督創新樣本的示範價值
  五、民主監督與監察監督銜接的現存問題
    (一)銜接規範不明
    (二)協同貫通瓶頸
    (三)權責邊界模糊
    (四)信息共享壁壘

  六、民主監督與監察監督銜接的制度路徑
    (一)健全法規制度,明確權責邊界
    (二)構建協同聯動體系
    (三)深化數字賦能協同監督
  七、本章小結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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