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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學原理(中國政法大學新興交叉學科研究生精品教材)

  • 作者:喻中|責編:艾文婷//趙妍煜|總主編:盧春龍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
  • ISBN:9787576426533
  • 出版日期:2026/06/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04
人民幣:RMB 56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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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教材立足法哲學核心論域,突破傳統法哲學研究的既有框架,貫通中西思想資源與當代中國法治實踐,構建出「德性—政黨—革命—國家—國法」的全新法哲學邏輯鏈條。
    全書從梳理法哲學與相鄰學科的邊界、明晰法哲學基本問題與研究方法切入,提出「法的起點是德性」的核心命題,在與理性、社會契約等傳統法哲學起點的比較中論證其正當性。繼而揭示德性載體從聖哲向現代政黨的演進規律,系統闡釋德性政黨的構成要素,分層闡述政黨領導的民主革命、社會主義革命與自我革命的遞進邏輯,梳理革命推動國家形態更新的歷史進程,最終落腳於國家宣告國法、國法呈現天人、人際、身心多重核心社會關係的完整機理,為中國特色法哲學研究提供兼具思想史深度與實踐指向的全新闡釋體系。

作者介紹
喻中|責編:艾文婷//趙妍煜|總主編:盧春龍
    喻中,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著有《法學是什麼》《法學方法論》《憲法社會學》《法家三期論》《論授權規則》《中國法治觀念》《風與草:喻中讀尚書》《在法律思想的密林里》《鄉土中國的司法圖景》《權力制約的中國語境》《法律文化視野中的權力》《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概論》《自由的孔子與不自由的蘇格拉底》等書。

目錄
導論  法哲學的概念
  一、法哲學與法學
    (一)中國思想史上的德性與法的起點
    (二)西方思想史上的德性與法的起點
  二、法哲學與哲學
  三、法哲學與科學
  四、法哲學的內容
  五、法哲學的方法
  六、法哲學與法哲學史
  七、法哲學與法哲學家
  八、法哲學的使命
第一章  法的起點是德性
  一、德性作為法的起點的思想史狀況
    (一)中國思想史上的德性與法的起點
    (二)西方思想史上的德性與法的起點
  二、把德性作為法的起點的理由
    (一)從內聖外王看德性是法的起點
    (二)從主體間性看德性是法的起點
    (三)從法的感召力看德性是法的起點
  三、在比較中理解德性作為法的起點的優越性
    (一)理性與德性
    (二)社會契約與德性
    (三)歷史與德性
第二章  德性的載體是政黨
  一、德性的載體:從聖哲到政黨的轉移
    (一)德性在華夏的載體:從聖人到政黨的轉移
    (二)德性在西方的載體:從哲人到政黨的轉移
  二、政黨類型學中的德性政黨
    (一)政黨類型學的歷史考察
    (二)基於德性的政黨類型學
    (三)政黨類型學中的無德政黨
    (四)德性政黨:德性在當代世界的主要載體
  三、德性政黨的構成要素
    (一)對抽象理論原則的堅守
    (二)洞察歷史先機的能力
    (三)足夠的行動能力
    (四)能夠展示天地之大德
第三章  政黨發動革命
  一、民主革命:政黨發動革命的初級境界
    (一)資產階級政黨發動的民主革命
    (二)通過民主革命克服人的依賴性
  二、社會主義革命:政黨發動革命的高級境界
    (一)無產階級政黨發動的社會主義革命
    (二)通過社會主義革命克服物的依賴性
  三、自我革命:政黨發動革命的終極境界
    (一)無產階級政黨發動的自我革命
    (二)通過自我革命走向自由個性
第四章  革命更新國家
  一、民主革命實現封建國家向資本主義國家的更新
    (一)從實物經濟國家轉向貨幣經濟國家

    (二)從身份型國家轉向契約型國家
    (三)從君主制國家轉向民主制國家
  二、社會主義革命實現資本主義國家向社會主義國家的更新
    (一)從私有制國家轉向公有制國家
    (二)從資產階級專政國家轉向無產階級專政國家
    (三)從競爭型政黨國家轉向先鋒隊政黨國家
  三、中國共產黨的自我革命推動社會主義國家的更新
    (一)從計劃經濟國家轉向市場經濟國家
    (二)從法制國家轉向法治國家
    (三)從追隨型國家轉向自主型國家
第五章  國家宣告國法
  一、國家宣告國法的歷史演進
    (一)古代國家對國法的宣告
    (二)近代資本主義國家對國法的宣告
    (三)當代社會主義國家對國法的宣告
  二、國家宣告國法的發生學考察
    (一)起點:少數領導者的意見
    (二)方法:領導和群眾相結合
    (三)技術: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
    (四)目標:有一條清楚的軌道
  三、國家宣告國法的類型學分析
    (一)常規法和特別法
    (二)一般法和個別法
第六章  國法對法的呈現
  一、國法對天人關係的呈現
    (一)古代國法對天人關係的呈現
    (二)近現代國法對天人關係的呈現
  二、國法對人際關係的呈現
    (一)公法:國法對群體與個體關係的呈現
    (二)私法:國法對個體與個體關係的呈現
    (三)社會法:國法對群體與群體關係的呈現
  三、國法對身心關係的呈現
    (一)身與心:兩個世界的關聯
    (二)國法呈現身心關係的古典形態
    (三)國法呈現身心關係的近現代形態
  四、法作為國法呈現的對象
    (一)法是關係
    (二)法是以人為中心的關係
    (三)法是以人為中心的各種關係的總和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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