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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應知應會法律知識學習手冊(以案釋法版全國九五普法教材)/公民法治素養提升叢書

  • 作者:編者:中國法治出版社|責編:程思
  • 出版社:中國法治
  • ISBN:9787521662016
  • 出版日期:2026/08/01
  • 裝幀:平裝
  • 頁數:311
人民幣:RMB 36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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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在現實生活中,企業職工由於不懂法、不知法,自身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屢見不鮮。為了幫助廣大企業職工學習和了解相關法律知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們特別推出《企業職工應知應會法律知識學習手冊:以案釋法版》一書。本書從勞動合同、職工的權利與義務、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安全等與職工密切相關的方面出發,精心選取了職工在工作中會遇到的各種常見案例,從專業角度作出詳細而全面的解答,是廣大企業職工維護自身權益,依法辦事、解決問題的好幫手。

作者介紹
編者:中國法治出版社|責編:程思

目錄
第一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與效力
  1.在招聘時,用人單位有怎樣的告知義務,而勞動者又有怎樣的說明義務?
  2.訂立勞動合同時需要遵循哪些原則?
  3.用人單位有權扣押勞動者的畢業證嗎?
  4.用人單位可以向員工收取培訓費嗎?
  5.可以簽訂電子版勞動合同嗎?
  6.怎樣證明勞動關係已經確立?
  7.按勞動量計發工資的工作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嗎?
  8.兼職工作需要訂立勞動合同嗎?
  9.在哪些情況下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0.勞動者可以同時簽約兩家公司嗎?
  11.勞動者拖延簽訂勞動合同,離職后又主張二倍工資的,會得到法律支持嗎?
  12.勞動者簽署的「傷亡自負」承諾書有法律效力嗎?
  13.用人單位將「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業績」作為勞動合同的終止事由,合法嗎?
  14.競業限制協議限制得很「寬泛」,有效嗎?
  15.勞動合同到期后勞動者繼續工作的,可以認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嗎?
  16.用人單位與其他公司合併成立新的公司時,原勞動合同是否繼續有效?
  17.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免除自己法定責任的條款有效嗎?
  18.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還能獲得勞動報酬嗎?
  19.勞動者學歷造假,用人單位可以將其開除嗎?
  20.確認勞動合同有效或無效,應向什麼機構提交申請?如何申請?
  21.勞動合同條款存在部分無效情形的,整個勞動合同都無效嗎?
  22.在勞務派遣中,勞動合同一年簽一次違法了嗎?
  23.在勞務派遣中,加班費和獎金由哪個單位支付?
  24.在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安排到其他用人單位工作嗎?
  25.勞務派遣公司招用「兼職」符合法律規定嗎?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解除
  1.公司能否單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2.口頭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3.公司更換投資人,勞動合同還應被依約履行嗎?
  4.老闆克扣工資時,員工可以單方面解約嗎?
  5.用人單位可以解聘不服從工作安排的勞動者嗎?
  6.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離職后,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給予「競業限制」補償嗎?
  7.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從事冒險勞動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嗎?
  8.勞動者被判處拘役,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嗎?
  9.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嚴重困難而裁員的,應履行怎樣的前置程序?
  10.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可以拒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嗎?
  11.勞動者辭職后拒不交接工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嗎?
  12.解除勞動合同代通知金是怎麼回事?適用於哪些情形?
  13.勞動者患病後不再適合原崗位工作,又拒絕新崗位安排的,公司可以解聘嗎?
  14.對於面臨退休的老員工,一律不能辭退嗎?
  15.勞動者開始領養老金了,未到期的勞動合同還有法律效力嗎?
  16.用人單位違法解約的,是應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還是賠償?
  17.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同時獲得補償金和賠償金嗎?
  18.用人單位要求提前解除競業限制,還應該繼續給勞動者補償嗎?
  19.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並支付違約金后,還需要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嗎?
第三章  試用期與服務期
  1.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行為是否合法?
  2.企業可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最長期限是多久?
  3.企業與非全日制職工約定試用期的行為合法嗎?

  4.用人單位最多可以與員工約定幾次試用期?
  5.企業與職工簽訂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嗎?
  6.企業職工在試用期間的工資應該是多少?
  7.在試用期內,如果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幾日通知用人單位?
  8.勞動者因嚴重失職被用人單位辭退,其還需要就未完成的服務期支付違約金嗎?
  9.企業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在服務期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10.用人單位是否有義務承擔對勞動者進行入職前培訓的費用?
第四章  薪資與福利
  1.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福利待遇?
  2.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應該如何計算?
  3.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地點與公司註冊地不一致的,工資按照什麼標準支付?
  4.公司可以用股權憑證來支付職工工資嗎?
  5.企業能以職工殘疾為由減少工資嗎?
  6.發工資日遇見節假日,應該假前發還是假后發?
  7.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結婚,企業有權扣除職工的工資嗎?
  8.企業有權因為職工拒絕加班而扣發職工的工資嗎?
  9.員工起訴索要加班費的,由誰來證明「加過班」?
  10.勞動合同中約定「加班需提前報批」,職工加班但未及時履行該程序的,公司應支付加班費嗎?
  11.被派遣的勞動者的工資應該由用工單位支付還是由勞務派遣單位支付?
  12.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應該按照什麼標準發放?
  13.對於企業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的行為,職工可以如何維權?
第五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多長時間?
  2.勞動者被用人單位安排到新單位的,其工作年限應如何計算?
  3.企業沒有經過職工的同意就延長勞動時間的行為是否合法?
  4.勞動者每年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是怎樣計算的?
  5.在哪些情況下,企業職工不能享受帶薪年休假?
  6.女職工在休產假之後,當年還能享受帶薪年休假嗎?
  7.享受寒暑假天數多於其年休假天數的企業職工還可以再享受帶薪年休假嗎?
  8.職工同意不安排或少安排年休假時,企業應該如何支付其勞動報酬?
  9.當企業解聘未休滿應休年休假的職工時,應該如何支付其勞動報酬?
第六章  社會保險
  1.為了到手工資多一點,職工可以拒絕單位給上社保嗎?
  2.用人單位未給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職工可以找單位報銷相關費用嗎?
  3.職工因工傷退出工作崗位但保留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還需要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嗎?
  4.工傷保險費是由用人單位承擔還是由職工個人承擔?
  5.可以同時請求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報銷嗎?
  6.未上工傷保險,發生工傷事故后,公司應向受傷職工承擔工傷保險待遇責任嗎?
  7.工作期間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解除勞動關係后還能要求其補繳嗎?
  8.符合哪些條件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
  9.妻子未就業,生娃后可以通過丈夫單位報銷部分生育醫療費用嗎?
  10.法律針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第七章  女職工的特別保護
  1.用人單位對處於生理期的女職工是否應給予特殊照顧?
  2.女職工「違約」結婚可以成為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嗎?
  3.企業擅自給孕期女職工調崗降薪,違法了嗎?
  4.用人單位可以安排哺乳期的女職工加班或值夜班嗎?
  5.用人單位對在婦女節當天照常工作的女職工應支付加班費嗎?
第八章  職業病防治
  1.什麼地方能夠進行職業病診斷?

  2.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或鑒定結論有異議的,怎麼辦?
  3.進行職業病診斷,會綜合分析哪些因素?
  4.員工拒絕去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作,用人單位可以借此解除勞動合同嗎?
  5.單位未給勞動者提供職業病防護用品會有什麼責任嗎?
  6.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嗎?
第九章  工傷
  1.單位能讓職工個人繳納部分工傷保險費用嗎?
  2.職工應在被診斷為職業病後多長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4.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誰承擔舉證責任?
  5.如何理解工傷認定中的「上下班途中」?
  6.職工在與客戶簽合同的路途中受傷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7.職工在上班途中突發心臟病而死亡能被認定為工亡嗎?
  8.工傷是否包括職工因工外出期間所受的傷?
  9.職工受領導指派陪客戶吃飯時受的傷是否屬於工傷?
  10.職工在搶險救災中受的傷是否屬於工傷?
  11.職工因醉酒在工作中受傷能算作工傷嗎?
  12.職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干私活受傷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13.上班時突發疾病,被送醫后第三天死亡的,是工亡嗎?
  14.下班后救火受傷的,是工傷嗎?
  15.未到上班時間,準備工作時受傷,是工傷嗎?
  16.下班走樓梯時不慎摔傷,是工傷嗎?
  17.法律對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間有何要求?
  18.受工傷職工拒絕接受勞動能力鑒定,其工傷待遇會受到怎樣的影響?
  19.職工因工傷接受治療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會有變化嗎?
  20.職工因工傷複發需要治療時,還能享受工傷待遇嗎?
第十章  個人所得稅
  1.哪些人屬於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呢?
  2.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多少?
  3.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4.若納稅義務人有兩項以上所得時,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5.哪些情形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
  6.職工加班費屬於應納個人所得稅範圍嗎?
第十一章  安全生產
  1.在安全生產中,從業人員有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的法律義務嗎?
  2.工作崗位存在危險因素,勞動者是否有權知悉?
  3.未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的從業人員,能上崗作業嗎?
  4.從業人員對生產經營單位有建議、批評、檢舉、控告權嗎?
  5.員工有義務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嗎?
  6.針對員工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情況,單位可以怎麼處理?
  7.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員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嗎?
  8.化工廠廠房旁邊就是宿舍,這樣合法嗎?
  9.員工是否有權在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撤離現場?
  10.加油站油罐區警示標誌不明顯,違法了嗎?
  11.生產經營單位有義務關注從業人員的心理健康嗎?
  12.匿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用嗎?
  13.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可以得到相關獎勵嗎?
第十二章  違法犯罪
  1.公司會計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2.勞動者多次且少量盜竊公司財物的,是否構成盜竊罪?

  3.暴力抗稅是否屬於犯罪行為?
  4.職工在車間抽煙釀成火災,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5.什麼樣的行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6.以公司的名義給他人送禮,公司構成犯罪嗎?
  7.靠小合作贏得客戶信任與之簽訂大訂單拿到錢款后,又故意不履行合同玩失聯的,構成合同詐騙罪嗎?
第十三章  勞動爭議的解決
  1.網約車司機與平台背後企業發生糾紛,要求確認勞動關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2.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多久?
  3.勞動爭議案件,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才能起訴嗎?
  4.勞動爭議仲裁案件中,什麼情況下適用先予執行?
  5.哪些案件適用「一裁終局」規則?
  6.用人單位不執行生效勞動仲裁裁決書、調解書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嗎?
第十四章  其他
  1.某電子產品網店宣傳其為「全網銷量最高,服務最佳」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嗎?
  2.過季服裝大幅度降價銷售的做法是否違法?
  3.缺陷產品對人造成損害時由誰承擔責任?
  4.商家能因打折而拒開發票嗎?
  5.特價商品就能不退不換嗎?
  6.在職稱申報中弄虛作假的,個人信用會受到影響嗎?
  7.餐廳服務員應該持健康證上崗,有法律依據嗎?
  8.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誰享有?
  9.公司章程對普通職工是否具有約束力?
  10.企業制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必須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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