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中心 | 我的帳號 | 關於我們

國家工作人員應知應會法律知識學習手冊(以案釋法版全國九五普法教材)/公民法治素養提升叢書

  • 作者:編者:中國法治出版社|責編:邢尚
  • 出版社:中國法治
  • ISBN:9787521661712
  • 出版日期:2026/08/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99
人民幣:RMB 35 元      售價:
放入購物車
加入收藏夾

內容大鋼
    國家工作人員作為依法行使政府職能、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人員,能否運用法律手段來規範和引導依法行政,將直接影響法治政府建設的進程和依法治國工作的推進。為了提高廣大國家工作人員的法律素養,培養其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維,我們特別推出《國家工作人員應知應會法律知識學習手冊:以案釋法版》一書。本書不僅精心選取了與國家工作人員自身相關的考核、錄用、調任、培訓以及獎勵和處分相關的案例,還選取了國家工作人員作為行政主體所必須了解和掌握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強製法和國家賠償法等相關法律方面的案例,全面闡釋國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所必須掌握的法律知識。

作者介紹
編者:中國法治出版社|責編:邢尚

目錄
第一章  憲法
  1.對於公民的批評權、建議權,國家工作人員負有怎樣的義務?
  2.國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是否可以以「內部規定」「工作需要」為由,突破憲法和法律的限制?
  3.國家工作人員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應當持什麼態度?
  4.國家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隨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是否違反憲法規定?
第二章  公務員法
  1.公務員依法需要履行哪些義務?
  2.公務員享有哪些權利?
  3.公務員可以在外兼職嗎?
  4.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具體要遵守哪些行為底線?
  5.公務員的工資主要包含哪幾項內容?
  6.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可以辭職嗎?
  7.無故曠工的公務員會被辭退嗎?
  8.公務員在沒有達到退休年齡時,能夠提前退休嗎?
  9.公務員對於單位扣減自己工資的決定不服的,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救濟方式?
  10.公務員認為上級的決定和命令有錯誤時,應當如何處理?
  11.什麼情形下公務員應當迴避?
  12.公務員離職後有「競業限制」嗎?
  13.公務員在應對重大考驗時表現突出的,當期平時考核結果會怎樣?
  14.公務員在關鍵時刻不服從組織安排,對當期平時考核結果有什麼影響?
  15.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有怎樣的關係?
第三章  公務員考核
  1.公務員考核主要是從哪些方面進行的?
  2.公務員考核中,什麼樣的情況會被確定為「稱職」?
  3.公務員考核中,「基本稱職」這一等級是根據什麼標準得來的?
  4.公務員在工作中存在哪些問題會在考核時被評為「不稱職」?
  5.公務員被確定為優秀等次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6.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獲得稱職以上等次的,有什麼獎勵嗎?
  7.公務員在考核之中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單位會進行怎樣的處理?
  8.公務員在考核之中被評為不稱職的,單位會進行怎樣的處理?
  9.公務員在工作之中受到警告處分,年度考核會受影響嗎?
  10.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公務員,該如何處理?
  11.公務員平時考核的重點有哪些?
  12.公務員平時考核的程序是什麼?
第四章  公務員錄用調任與職務職級
  1.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能被錄用為公務員嗎?
  2.公務員錄用考察中的「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什麼內容?
  3.在公務員考試中舞弊會承擔什麼樣的後果?
  4.大伯是林業局的領導,侄女可以在公務員考試中報考該單位嗎?
  5.需要進行公務員登記的人員有哪些?
  6.哪些公務員不得進行調任?
  7.調任應遵守哪些紀律規定?
  8.工作多年的公務員,考核結果大多數為「基本稱職」的,還有機會晉陞職級嗎?
  9.公務員晉陞職級,應當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10.只要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就必然會晉陞嗎?
  11.在哪些情況下,公務員不得晉陞職級?
  12.公務員受到撤職處理,職級也要降低嗎?
第五章  公務員培訓
  1.公務員必須參加培訓嗎?
  2.公務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含哪些方面呢?

  3.公務員參加脫產培訓時還能領工資嗎?
  4.公務員初任培訓的重點是什麼?時長是多久?
  5.任職培訓應在何時進行,培訓時間為多久?
  6.在職培訓考試不合格對公務員會有什麼影響?
  7.沒有參加初任培訓的新錄用公務員不能任職定級嗎?
  8.公務員在參加培訓期間違反培訓有關規定的,會受到什麼處理?
第六章  公務員獎勵
  1.公務員在工作中有發明創造的會獲得獎勵嗎?
  2.公務員節約國家資產的行為能否獲得獎勵?
  3.公務員消除火災事故有功的,能否獲得獎勵?
  4.在搶險救災中有突出表現的公務員能否得到獎勵?
  5.哪些公務員可能得到頒發紀念證書或者紀念章的獎勵?
  6.公務員的獎勵在哪些情形下會被撤銷?
第七章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1.公職人員同時存在兩個以上違法行為的,如何進行政務處分?
  2.公職人員主動交代自己的違法行為的,能夠從輕或者減輕給予政務處分嗎?
  3.公職人員在違紀違法之後,積極主動地挽回損失和清除不良影響的,是否可以從輕或減輕給予政務處分?
  4.公職人員在違紀違法后,檢舉他人違紀違法行為的,能夠從輕或減輕政務處分嗎?
  5.公職人員使用網路發布損害國家聲譽的言論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6.公職人員對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拒不執行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7.公職人員將自己利用職務之便知道的商業秘密告訴他人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8.公職人員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工作懶散,態度不端正,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9.公職人員嫖娼,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10.公職人員參加賭博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11.公職人員故意刁難辦事群眾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12.公職人員不按照規定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13.公職人員違反規定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14.公職人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15.公職人員的辦公用房超標準的,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16.公職人員違反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會受到怎樣的政務處分?
第八章  保守國家秘密法
  1.機關、單位發現國家秘密可能泄露的,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
  2.涉密文件保密期將滿,能自行銷毀嗎?
  3.涉密電腦連接至非涉密互聯網后立即斷開的,也需要進行報告嗎?
  4.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后,原單位未對其進行脫密期管理,是否違法?
  5.發現同事可能泄露國家秘密,但未造成嚴重後果,是否需要立即上報?
  6.工作人員在私人筆記本電腦上臨時處理涉密信息,用完就刪除,是否違法?
  7.領導口頭同意,就可以擴大涉密文件的知悉範圍嗎?
  8.在無保密措施的普通電話里,談論涉密工作內容,是否違法?
  9.離崗后的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私自到境外機構工作,是否被允許?
第九章  行政許可法
  1.行政工作人員可以拒絕為申請人解釋行政許可公示內容嗎?
  2.在行政許可中,工作人員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與申請事項無關的材料嗎?
  3.行政許可中,申請人的材料不齊全,工作人員應該怎樣做?
  4.行政機關有義務對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說明理由嗎?
  5.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辦理行政許可時有權向申請人收費嗎?
  6.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在什麼情況下要舉行聽證會?
  7.行政機關舉行聽證會應該遵循怎樣的程序?
  8.行政機關應該在多長時間內作出行政許可的決定?
第十章  行政處罰法

  1.行政機關可以對未成年人進行行政處罰嗎?
  2.受委託行政執法的組織有權再轉委託行政處罰權嗎?
  3.當事人有哪些情形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4.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有權自行收繳罰款嗎?
  5.對於行政機關在當場收繳罰款時不出具專用票據的行為,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嗎?
第十一章  治安管理處罰法
  1.國家工作人員因受到治安處罰而被給予政務處分,多久不能晉陞和評優?
  2.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如何處罰?
  3.對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誣告陷害的,如何處罰?
  4.威脅、恐嚇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職的,如何處理?
  5.信訪過程中擾亂單位秩序會受到什麼處罰?
  6.公安機關對群眾報案,必須依法及時處理嗎?
  7.警察辦案時遇到哪些情形需要迴避?
  8.派出所能夠對違法人員作出拘留的處罰決定嗎?
  9.對於哪些人,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0.能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精神病人進行處罰嗎?
第十二章  行政強製法
  1.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時未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符合法律規定嗎?
  2.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有時間上的限制嗎?
  3.在什麼情況下,行政機關可以就行政決定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在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情況下,誰應當承擔強制執行所需要的費用?
  5.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必須先書面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嗎?
  6.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時,需要中止執行的情況有哪些?
  7.行政機關應當終結強制執行的情形有哪些?
  8.被扣押的財產滅失、毀損的,行政機關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代履行具體指什麼?行政機關進行代履行時應當遵守哪些規定?
第十三章  國家賠償法
  1.申請國家賠償材料不齊全的,工作人員應當如何做?
  2.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多久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
  3.賠償義務機關賠償后,應當如何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4.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多久?
  5.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什麼標準進行國家賠償?
  6.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如何計算賠償金?
  7.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權的,按什麼標準進行國家賠償?
第十四章  紀檢監察
  1.對於黨員的紀律處分包括哪些?
  2.黨員犯輕罪被判刑且緩刑的,會被開除黨籍嗎?
  3.監察機關對哪些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4.監察機關在哪些法定情形下可以對被調查人採取責令候查措施?
  5.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的適用情形有哪些?
  6.在哪些情形下,監察機關可以對被調查人採取管護措施?
  7.監察人員在哪些情形下應當迴避?
第十五章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
  1.行政複議申請材料不全,補正材料仍不全的,能認定為逾期不補正嗎?
  2.行政複議期間,被申請人能自行收集證據證明其作出的原行政行為合法嗎?
  3.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后,能申請停止原行政行為嗎?
  4.行政複議能作出對申請人更為不利的決定嗎?
  5.對於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延期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該如何認定?
  6.行政訴訟在什麼情況下能進行調解?
  7.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不安排負責人出庭應訴,僅安排律師出庭合法嗎?

  8.行政機關有履行能力但拒絕履行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可以怎麼做?
第十六章  民法典
  1.國家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中不慎造成他人財產損害,應由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2.行政機關徵收、徵用公民財產,民法典對補償標準和程序有哪些基本要求?
  3.國家工作人員泄露服務對象個人信息,構成何種侵權?單位是否要擔責?
  4.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影響力與他人訂立明顯不公平的合同,該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5.國家工作人員應樹立怎樣的家風?
  6.國家工作人員下班途中見義勇為受傷,能否主張受益人補償?
  7.國家工作人員駕駛公車辦私事肇事,單位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章  刑事犯罪
  1.刑法上「剝奪政治權利」的含義是什麼?
  2.接受了別人的錢財,卻沒有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構成受賄罪嗎?
  3.國家工作人員擁有巨額財產卻說不清來源的,可能構成什麼犯罪?
  4.檢察官對有罪者進行包庇,使其不受法律追究的行為構成何罪?
  5.國家工作人員偷偷在境外開戶存款,可能構成什麼犯罪?
  6.濫用職權打擊報復申訴人,可能構成什麼犯罪?
  7.警察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所作所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構成何罪?
  8.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懈怠、玩忽職守給群眾帶來重大損失的,構成何罪?

  • 商品搜索:
  • | 高級搜索
首頁新手上路客服中心關於我們聯絡我們Top↑
Copyrightc 1999~2008 美商天龍國際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分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營業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3號1F 105號1F-2F
讀者服務部電話:02-2381-2033 02-2381-1863 時間:週一-週五 10:00-17:00
 服務信箱:bookuu@69book.com 客戶、意見信箱:cs@69book.com
ICP證:浙B2-2006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