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中心 | 我的帳號 | 關於我們

中國法院2026年度案例(14勞動糾紛2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

  • 作者:編者:國家法官學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責編:賀鵬娟//孫靜
  • 出版社:中國法治
  • ISBN:9787521658866
  • 出版日期:2026/06/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37
人民幣:RMB 55 元      售價:
放入購物車
加入收藏夾

內容大鋼
    本書內容包含新就業形態勞動領域勞動關係認定、勞動者權益保障、勞動者致人損害、勞動爭議仲裁等方面的案例。所選案例均是國家法官學院從各地上報的典型案例中挑選出來的精品案例,全面涵蓋該領域常見糾紛內容。案情凝練,並由主審法官精心撰寫裁判要旨與法官后語,可讀性、適用性強,能幫助讀者節約查找和閱讀案例的時間,獲得真正有用的信息,為法官、檢察官、執法人員、律師、法律顧問辦理相關案件以及案件當事人處理糾紛必備參考書。

作者介紹
編者:國家法官學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責編:賀鵬娟//孫靜

目錄
一、確認勞動關係
  1. MCN機構與旗下藝人的實際履行行為未明顯超出《經紀合同》整體框架的,不宜認定為勞動關係
    ——王某訴某傳媒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2. 新業態行業以支配性勞動管理作為勞動關係認定依據
    ——李某訴某文化傳媒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3. 區分勞動關係和承攬關係應當考量是否存在勞動管理
    ——井某訴某工藝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4. 外賣騎手和配送站點之間勞動關係認定應堅持事實優先原則
    ——鍾某某訴某餐飲服務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5. 簽訂《臨時用工協議》的裝卸工與公司之間勞動關係的認定
    ——阿某訴某貿易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6. 新就業形態下實質勞動關係的穿透認定
    ——甲科技公司訴陳某、乙科技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7. 外賣騎手「被註冊」為個體工商戶后「被簽訂」轉包協議的情況下勞動關係的認定
    ——某外賣配送公司訴陳某確認勞動關係案
  8. 「外賣騎手」與用人單位之間應區別不同工作模式確定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黃某訴某科技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9. 外賣騎手與平台用工合作企業的勞動關係認定
    ——某信息技術公司訴何某確認勞動關係案
  10. 外賣騎手與外賣配送服務商之間的用工關係的認定
    ——某電子商務公司訴段某確認勞動關係案
  11. 配送員與配送服務承包單位之間人身依附性、經濟從屬性較強的,應認定為勞動合同關係
    ——陳某訴某網路科技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12. 新型用工平台中外賣騎手的勞動關係認定標準
    ——隋乙等訴乙科技公司等確認勞動關係案
  13. 從「控制從屬性」到「合作契約性」:新業態用工模式下外賣騎手勞動關係認定的裁判邏輯
    ——某餐飲公司訴李某確認勞動關係案
  14. 網約車經營公司與網約車駕駛員簽訂合作協議能否認定雙方建立勞動關係
    ——張某訴某商務公司、某汽車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15. 互聯網平台用工模式下勞動關係的認定,應以是否存在支配性勞動管理為核心標準,從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組織從屬性進行實質性審查
    ——某信息公司訴龔某、某科技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16. 新就業形態全日制勞動關係的認定
    ——賀某訴某科技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17. 新媒體運營領域,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關係的認定標準
    ——某咨詢策劃公司訴劉甲確認勞動關係案
  18. 企業與居家辦公客服之間存在用工事實的,構成支配性勞動管理的應當認定存在勞動關係
    ——張某訴某工貿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19. 新業態下「網約工」勞動關係的認定
    ——孔某訴某網約服務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20. 延遲退休背景下超退休年齡工作人員符合一定條件的,宜認定為特殊勞動關係
    ——黃某訴某電子科技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21. 快遞員與平台企業間勞動關係確認之訴中「從屬性」有無的審查要素
    ——郭某訴某科技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22. 通過互聯網平台提供服務者的勞動關係確認
    ——梁某訴某家電公司確認勞動關係案
二、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
  23. 新業態用工背景下,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中個人與非個人使用勞務主體的具體判斷
    ——楊某某訴班某某、某科技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案
三、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24. 線上平台「隱形加班」之審查標準釐定

    ——丁某訴某科技公司勞動爭議案
  25. 新業態用工中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司法認定
    ——肖某訴某物流公司勞動合同案
  26. 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平台賠償責任認定
    ——田某甲訴某旅行社、某科技公司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案
四、競業限制
  27. 網路主播等平台從業者是否屬於競業限制義務適格主體的司法認定
    ——孫某訴某數字科技公司競業限制案
  28. 網路主播適用競業限制協議的認定
    ——劉某某訴某網路科技公司勞動爭議案
五、社會保險
  29. 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待遇與第三人侵權損害賠償競合關係的處理原則
    ——馮某訴某物業公司分公司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案
  30. 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遭遇事故傷害已享受職業傷害保障待遇,不能同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何某訴某網路公司勞動爭議案
  31.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僱主責任險賠付與第三人侵權賠償的並行適用規則
    ——劉某訴某保險公司責任保險合同案
  32. 保險公司不得以勞動者獲得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障而拒賠意外險
    ——伍某訴某保險公司浙江分公司人身保險合同案
  33. 「傷殘比例賠付」條款屬保險責任條款而非免責條款
    ——楊某甲訴某保險上海分公司人身保險合同案
  34. 新業態就業人員可同時獲得職業傷害保障待遇與意外傷害保險賠付
    ——羅某訴某保險公司、某科技公司人身保險合同案
  35. 「眾包騎手」接單時外賣平台自動投保模式下保險人對免責條款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的認定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護規則
    ——房某甲、張某甲訴某保險公司北京自貿試驗區支公司、某保險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案
  36. 眾包騎手意外險保單中「猝死保險金」條款的性質及實際投保人的認定規則
    ——李某甲等訴某保險公司浙江分公司人身保險合同案
  37.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在新興業態從業人員工傷認定中的適用
    ——某服務公司訴某區人社局、某市人社局工傷認定案
六、其他
  38. 網路配送行業加班的認定
    ——劉某訴某網路公司勞動爭議案
附錄:新就業形態相關規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2020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2025年7月31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國總工會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2021年7月16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司法部辦公廳、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全國工商聯辦公廳、中國企聯辦公室關於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工作的通知(2024年1月19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規則公示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服務指南》的通知(2023年11月8日)

  • 商品搜索:
  • | 高級搜索
首頁新手上路客服中心關於我們聯絡我們Top↑
Copyrightc 1999~2008 美商天龍國際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分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營業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3號1F 105號1F-2F
讀者服務部電話:02-2381-2033 02-2381-1863 時間:週一-週五 10:00-17:00
 服務信箱:bookuu@69book.com 客戶、意見信箱:cs@69book.com
ICP證:浙B2-2006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