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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疑難問題與案例指導

  • 作者:王曉東|責編:趙明霞//魏艷麗//陳玥蓉
  • 出版社:法律
  • ISBN:9787524414001
  • 出版日期:2026/04/01
  • 裝幀:平裝
  • 頁數:525
人民幣:RMB 13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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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緊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通過解讀百余份裁判文書,梳理出實踐中存在爭議的綜合、貪污、受賄、行賄、瀆職、程序、量刑、證據、贓款贓物的追繳等九個方面共計100個問題,將每個問題細化為案情、分歧意見、釋義三部分集中解讀,對重點、難點法律問題進行理論分析與實踐指引,明確類似問題的處理意見。這種方式既能讓法學理論研究者了解審判前沿的現實問題與發展趨勢,搭建理論聯繫實際的橋樑,也能為監察官、檢察官、律師、法官提供實用指引,同時為立法者、法律研究者、教育者及法律學習者提供參考價值。

作者介紹
王曉東|責編:趙明霞//魏艷麗//陳玥蓉
    王曉東,吉林大學刑法學碩士、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法學博士后,2002年2-5月在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歐洲法學院交流。曾在吉林省榆樹市人民法院、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歷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指導室負責人、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審判長等職。現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從事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罪及部分經濟犯罪案件的審判與指導,全國審判業務專家,全國優秀法官,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研究員(兼職),中國犯罪學會副會長。

目錄
第一章  【綜合問題】
  001  如何認定貪污賄賂犯罪中的立功或重大立功?
  002  行賄人及家屬欺騙受賄人將部分行賄款要回的,該部分是否應認定未遂?
  003  如何理解和適用「准自首」?
  004  如何判斷國有控股企業中的國家工作人員和非國家工作人員?
  005  利用記者身份接受請托並收受財物,並未為他人謀取利益是否屬於直接利用職務便利的受賄?
  006  非國有公司、企業工作人員並非利用自己公司職務便利,也未從事與自己公司同類營業的能否犯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007  親兄弟之間代為支付入股款並被做過違紀處理的,應否計入犯罪數額?
  008  監察機關電話傳喚被調查人接受調查,被調查人主動到案能否認定為自首?
  009  如何區分假借單位之名的個人犯罪?
  010  被告人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提出了有關係統性的漏洞以及完善建議被有關機關認可的,是否構成立功?
  011  如何認定職務犯罪的單位實際控制人?
  012  如何甄別社會招聘人員中,是否存在國家工作人員?
  013  國有企業以承包方式設立的分公司負責人是否屬於國有公司、企業人員?
  014  在職務犯罪的共同犯罪中,沒有直接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權的是否都屬於從犯?
  015  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是以免除職務還是辦理退休手續為界限?
  016  如何認定單位如實供述?
  017  案發時賄賂款仍留在托管人賬戶的部分款項是既遂還是未遂?
  018  如何認定受國家機關委派到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
  019  如何判斷中外合資企業中的負責人是否為國家工作人員?
第二章  【貪污問題】
  020  貪污犯罪中支付的稅款部分是否計入犯罪總額?
  021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差額巨大」「差額特別巨大」的認定標準
  022  國有企業中將資產分配職工的,認定貪污罪還是私分國有資產罪?
  023  如何認定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一人公司使用的行為性質?
  024  如何理解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
  025  監察人員能否犯私分罰沒財物罪?
  026  單位集體研究增加的獎金,構成貪污罪還是私分國有資產罪?
  027  用公款為退休的上級領導購買車輛構成貪污罪還是一般的違紀行為?
  028  將公款支付給上訪人進行和解構成貪污罪還是濫用職權罪?
  029  私自使用電子商務公司為航空機票代理業務賬戶的資金是貪污罪還是挪用公款罪?
  030  國家工作人員弄虛作假違規發放獎金構成貪污罪還是私分國有資產罪?
  031  如何區分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的便利騙取公共財物的貪污犯罪與虛構事實騙取公共財物的詐騙犯罪?
  032  事業單位的聘用人員能否構成貪污犯罪主體?
  033  隱瞞境外存款罪中的「存款」是否包含違法所得及犯罪的贓款?
  034  為了挪用公款而偽造印章的是否應當數罪併罰?
  035  利用職權違反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如何認定貪污的數額?
  036  為了本公司的業績向境外關係人支付傭金的行為是貪污罪還是行賄罪?
  037  國家「進口配額」是否屬於貪污對象的公共財物?
  038  國家工作人員離任交接,「小金庫」資金的差額是違紀還是貪污?
  039  國有參股控股的企業孫公司的負責人能否構成貪污犯罪的主體?
  040  在貪污的數額中,有部分款項屬於合同相對方所有的是否應當扣除?
  041  如何區分貪污犯罪與遲延履行合同的民事糾紛?
  042  如何認定貪污罪中利用職務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故意?
第三章  【受賄問題】
  043  受賄犯罪中的稅款是否應計入犯罪數額?
  044  受賄人收受財物後退還又收受的如何認定受賄數額?
  045  同一特定關係人分別收受同一行賄人財物,如何區分受賄罪與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046  國家工作人員正常介紹業務,事後收受財物
  048  如何界定共同受賄中個人分得的贓款與受賄數額的關係?
  049  親兄弟之間是否存在索賄受賄?
  050  司機、秘書及其婆媳之間是否為特定關係人?
  051  國家工作人員通過自己的上級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是否構成斡旋受賄?
  052  在受賄犯罪中謀取利益與收受財物是否需要一一對應?
  053  非國家工作人員通過國家工作人員居間介紹項目收取好處費並分給國家工作人員的,構成介紹賄賂罪還是行受賄犯罪?其中「截取」的部分如何認定?
  054  國家工作人員通過非國家工作人員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是否構成受賄犯罪?
  055  受賄人以收受股權方式受賄的,所支付的股本金是否從受賄數額中扣除?
  056  行受賄人之間共同租住房屋,行賄人主動支付的房租款是否應認定為受賄數額?
  057  如何判定斡旋受賄與禮尚往來之間的界限?
  058  如何理解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與居間介紹的區別?
  059  如何判定通過企業經營的方式行受賄?
  060  如何區分受賄罪與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061  如何區分受賄罪與斡旋犯罪?
  062  如何區分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和斡旋受賄罪?
  063  如何判斷特定關係人利用「掛名領取薪酬」方式受賄?
第四章  【行賄問題】
  064  為國家工作人員償還賭債的行為是否構成行賄?
  065  如何界定單位行賄罪中單位意志?
  066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是否需要與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同時構成?
第五章  【瀆職罪】
  067  行受賄犯罪與瀆職犯罪何種情形下可以並罰?
  068  倒賣「進口配額」的行為,是否構成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069  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與失職罪的區別?
  070  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與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如何計算?
第六章  【程序問題】
  071  被告人一審接受認罪認罰又上訴的,檢察機關抗訴是否要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072  被告人接受認罪認罰后,人民法院是否要採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
  073  被告人在一審中提出非法證據排除但未啟動該程序,二審中如何處理?
  074  被告人家屬在監察調查期間,主動上繳的款項,分不清是違紀款還是犯罪數額的是否為二審審理的內容?
  075  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一審增加了罪名,是否可以加重被告人的附加刑?
  076  從境外引渡、遣返回國的被告人受審案件應由哪一級人民法院管轄?
  077  被告人除了職務犯罪以外,還涉嫌公安機關主管的犯罪,是否可以在留置場所內實行監視居住?
第七章  【量刑問題】
  078  被告人主動上繳的違紀違法所得能否替代犯罪所得或罰金?
  079  罰金是否可以在判決前提前預交?
  080  單位行賄犯罪,對單位處罰與對自然人處罰之間的關係?
  081  資助貧困學生的公益行為是否可以作為從輕量刑的情節?
  082  在職務犯罪中對自首和重大立功如何量刑?
  083  家庭困難是否可以作為量刑的一個從輕情節?
  084  被告人過往表現良好,並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是不是職務犯罪量刑的從輕情節?
  085  家屬主動代為退繳贓款,是否可以作為職務犯罪從輕的量刑情節?
  086  對於貪污、賄賂犯罪判處附加刑應注意哪些問題?
  087  對於具有數個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如何量刑?
  088  利用影響力受賄的被告人又向有影響力的人行賄是否應數罪併罰?
第八章  【證據問題】
  089  如何界定行受賄犯罪中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標準?
  090  如何判斷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屬於「非法證據」?
  091  在訴訟過程中如何排除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舉證的「非法證據」?
  092  如何運用證據判斷行受賄犯罪和禮尚往來?

  093  如何審查判斷鑒定意見?
  094  為什麼對受賄案件中真偽不明的財物要進行真偽鑒定和價值鑒定?
第九章  【贓款、贓物的追繳】
  095  贓款與合法財產混同的如何追繳?
  096  共同受賄中,個人分得的贓款是向一個人追繳還是向各被告人分別追繳?
  097  受賄人將行賄款退回行賄人的是否向行賄人追繳?
  098  受賄款用於購買房產的,應當追繳房產還是按照受賄數額追繳貨幣?
  099  在調查階段查封、扣押被告人近親屬合法財產的是否應當及時解除?
  100  認定索賄的財物是否應當返還被索賄人?
參考文獻
附錄  參考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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