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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數字經濟規則建構中的個人信息保護研究

  • 作者:趙海樂|責編:劉晶
  • 出版社:清華大學
  • ISBN:9787302706397
  • 出版日期:2026/02/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91
人民幣:RMB 16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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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以國際數字經濟規則構建當中的個人信息保護規則設計為研究對象,從國際規則構建的主要矛盾——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權利」、生產要素與情報的三方面功能碰撞入手,分析其對國際貿易與國際投資法律秩序的影響、個人信息保護與跨境數據流動中的統一實體規則建構,以及與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國際非正式造法」現狀。在此基礎上探討個人信息保護對國際數字經濟規則構建的總體影響,以及這一進程當中的「數字人權—數字經濟—數字主權」三方博弈,落腳于符合我國國家利益的國際數字經貿規則建構參與路徑。
    本書除「前言」與「結語」外,共包含七章內容。第一章是本書論證的邏輯起點。第二章至第五章為問題分析部分,分別從數字貿易規則談判中的個人信息保護政策空間創設、個人信息保護對於國際投資法治秩序的衝擊、個人信息保護標準與跨境數據流動規則的統一法進程,以及數字經濟中與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非正式造法」角度論述涉個人信息的國際法治建構歷程。第六章是對於個人信息保護議題對國際數字經濟秩序的影響的綜述。第七章為中國對策的部分,對我國如何應對國際正式與非正式造法進程給予回應。

作者介紹
趙海樂|責編:劉晶
    趙海樂(爬樹魚)(1985-),女,黑龍江人,副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本碩博分別畢業於外交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2年起于吉林大學法學院工作至今,先後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一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兩項,于《當代法學》《現代法學》等CSSCI期刊發表論文二十余篇。

目錄
第一章  「個人信息保護」何以關聯「國際數字經濟規則建構」?
  第一節  邏輯起點:個人信息保護與數字經濟存在關聯
    一、正向關聯:個人信息足以成為數字經濟生產要素
    二、反向關聯:個人信息保護與數字經濟的潛在衝突
  第二節  制度需求:數字經濟呼喚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國際協調
    一、現有國際法不足以應對數字經濟下的個人信息保護議題
    二、個人信息保護水準的國際協調需求
    三、數據跨境流動的國際協調需求
    四、國別(區域)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域外效力及其有限協調
    五、個人信息保護單邊監管的全球化
    六、個人信息的「情報」屬性足以引發國家安全防範
    七、「國際協調」的非典型方式:跨境數字平台內部政策的國際影響
    八、小結
  第三節  政治原因:國際社會需要就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制訂規範
    一、「議程設置」的必要性
    二、「議程設置」動因之一:國家間需要就數字經濟制訂規範
    三、「議程設置」動因之二:國家對跨境數字平台進行制約的客觀需求
  第四節  個人信息保護議題對於我國參與數字經濟合作的意義
    一、個人信息保護是我國國內數字經濟治理的客觀需求
    二、現行數據出境規則是我國平衡數字經濟與非經濟利益的重要安排
第二章  個人信息保護議題相關的國際貿易規則建構
  第一節  個人信息保護的政策空間法律基礎
  第二節  WTO規則項下個人信息保護的合法性分析
    一、WTO例外條款當中的個人信息保護相關內容
    二、WTO電子商務談判當中的個人信息保護相關內容
    三、多邊貿易規則當中的個人信息保護走向預測
  第三節  區域貿易協定當中的個人信息保護政策空間建構
    一、歐盟FTA締約實踐:對GATS例外條款的納入與補充
    二、美式FTA:個人信息保護與例外條款的雙重創新
    三、未完成的探索:TISA與TTIP的談判與中斷
    四、數字貿易締約的「南太平洋模版」
  第四節  不同模式間FTA相互兼容的可能
    一、個人信息保護與數字貿易在FTA內部的兼容性安排
    二、個人信息保護與數字貿易的體制間兼容
    三、個人信息保護兼容自由貿易的成因分析
  第五節  中國FTA締約實踐中的個人信息保護條款
    一、傳統方式:維持GATS框架下既有格局
    二、模式演進:不具約束力的電子商務章節
    三、RCEP:具有CPTPP元素的現代化設計
    四、我國加入CPTPP與DEPA談判:自由貿易的模式融合?
  第六節  FTA制度設計如何影響締約方政策空間?
    一、中美歐FTA項下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條款的設計異同
    二、FTA中個人信息保護條款的共性與個性
第三章  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對於國際投資法治秩序的衝擊
  第一節  與個人信息保護議題相關的BIT框架下投資者待遇之爭
    一、數字企業完全可能構成適格投資者
    二、東道國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完全可能觸發投資者保護規則
  第二節  與個人信息保護議題相關的外資准入問題
    一、緣起:個人信息的「情報」屬性可能引發外資准入問題
    二、美國方案:對於外資獲取美國個人信息的選擇性限制

    三、與「敏感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加拿大對華外資審查實踐
    四、歐盟方案:以數據安全為基礎的外資規制
  第三節  原因探析:個人信息保護何以影響國際投資法律秩序?
    一、個人信息保護問題不易引發投資待遇問題
    二、國際投資法處理國家安全問題具有天然的局限性
    三、地緣政治原因:數字市場外資准入何以被抵制?
第四章  個人信息保護標準與跨境傳輸問題的國家間共識達成
  第一節  個人信息保護國際標準對於國際貿易的影響
    一、典型個人信息保護國際標準綜述
    二、個人信息保護國際標準的貿易影響力及局限
  第二節  APEC跨境隱私規則體系的達成與其貿易價值
    一、APEC跨境隱私規則綜述
    二、CBPR機制的貿易價值
  第三節  東盟締約實踐:任擇性規則的軟性影響
    一、東盟個人信息保護與跨境流動相關規則綜述
    二、東盟示範合同範本綜述
    三、東盟示範合同範本與歐盟標準合同的異同
    四、東盟與歐盟制度設計差異成因:「硬約束」vs「軟影響」
    五、東盟模式與美國模式的差異比較
  第四節  非洲國家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總體趨勢
    一、區域性經濟組織的個人信息保護統一立法——以西非經濟共同體為例
    二、非洲統一個人信息保護規則的形成——《非盟網路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公約》
  第五節  關於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的國家間談判——以美歐系列協議為例
    一、美歐「安全港」協議與美國的第一次充分性認定
    二、美歐「安全港」協議的失效:對美國數據保護救濟機制的再審查
    三、「隱私盾」協議的形成與廢除
    四、《隱私框架協議》項下的第三次合作
    五、美歐個人信息保護合作小結:何種合作?誰的讓步?
  第六節  個人信息保護與出境標準的國際造法及其局限
    一、國際造法現狀綜述
    二、成因探析:個人信息保護與傳輸標準造法為何效力有限?
第五章  數字經濟中與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非正式造法」
  第一節  歐盟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域外適用引發的「布魯塞爾效應」
    一、歐盟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域外效力
    二、歐盟標準合同條款:歐盟法適用範圍的「隱性拓展」
    三、集團公司規則對於國際數據處理者的義務設定
    四、基於市場規制的個人信息保護特別規定
  第二節  數字平台個人信息保護規則的國際影響
    一、數字平台隱私政策對於全球數字服務標準的影響
    二、數字平台作為個人信息保護「執法者」的國際影響
    三、主權國家立法對數字平台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制定權的邊界劃定
    四、數字平台個人信息保護規則的國際影響綜述
  第三節  行業自律性規範對於國際數字經濟的影響
    一、美國個人信息保護的「行業自律」運作方式綜述
    二、美國典型行業自律規則內容探析
    三、美國行業自律規則對於國際數字經濟規則建構的影響
第六章  個人信息保護議題對於國際數字經濟秩序的影響
  第一節  總體圖景:個人信息保護議題與國際數字經濟規則的聯結方式
  第二節  微觀審視:個人信息多元屬性對國際數字經濟規則建構的差異化影響
    一、個人信息的「生產要素」屬性

    二、個人信息的「權利」屬性
    三、個人信息的「情報」屬性
    四、規則建構中個人信息三重屬性之間的平衡性安排
  第三節  價值博弈:「三難選擇」對個人信息保護議題的影響
    一、國際數字經濟規則建構不同方式下的三重目標偏重
    二、個人信息保護的數字人權價值與數字主權價值的互動
    三、個人信息保護需在數字人權保護與數字經濟發展間尋求平衡
    四、「三難選擇」究竟難在何處?
  第四節  利益驅動:個人信息保護議題寫入數字經濟規則的國家作用
    一、美國政策目標:與自由貿易並行的國內數字市場保護
    二、歐盟政策目標:適應區域個人信息保護需求的「軟實力」建構
    三、美歐之外的「第三條道路」及其限度
  第五節  國際數字經貿規則建構中個人信息保護議題的成就與問題
    一、成就:規則創新與國家間共識的達成
    二、問題:大國因素仍然主導規則建構
第七章  與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我國涉外法治建構
  第一節  我國個人信息出境規則的制度設計評述
    一、我國數據出境安全法律評估制度綜述
    二、我國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的立法現狀與不足
    三、標準合同對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的影響
    四、免於監管的個人信息出境情形——2024年立法評述
  第二節  我國個人信息保護與FTA締約安排
    一、我國參與數字貿易談判的總體基調
    二、RCEP對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的影響分析
    三、我國參與CPTPP與DEPA談判的路徑選擇
    四、對外締約中的特殊問題:我國能否接受FTA中的個人信息保護行業自律性規範?
  第三節  個人信息保護與我國國家安全利益的維護
    一、《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與美式「安全化」外資政策的根本性差異
    二、我國外資安全審查中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
  第四節  個人信息保護與數據跨境流動規則統一化進程中的我國抉擇
  第五節  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國際非正式造法」與我國的應對之策
    一、歐盟法的「布魯塞爾效應」與我國對策
    二、標準合同對我國參與國際數字規則建構的影響
    三、數字平台「私權力」的中國應對
    四、我國個人信息保護與跨境取證「長臂管轄」的防範
結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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