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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事案卷移送制度研究

  • 作者:李子龍|責編:劉晶
  • 出版社:清華大學
  • ISBN:9787302615699
  • 出版日期:2026/01/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37
人民幣:RMB 9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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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圍繞日本刑事案卷移送制度中的起訴狀一本主義展開研究,旨在探討其對我國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借鑒意義。
    首先,指出我國立案移送制度存在的問題,並分析起訴狀一本主義的源起、理念、功能與目的。該制度源於美國佔領當局推動和日本司法發展需要,強調平衡實體與程序正義,防止法官預斷。
    其次,闡述起訴狀一本主義能防止法官庭前預斷,推動刑事司法向雙中心主義訴訟模式改革,且與審判中心主義存在緊密聯繫。
    接著,論證了引入起訴狀一本主義的必要性,明確其適用對象,分析訴因制度核心作用及我國相關制度的改進方向。
    最後,提出了強化檢察機關起訴主導權、庭前會議爭點整理、辯方證據獲取方式、庭后程序制度等配套措施,以期完善我國刑事訴訟制度。

作者介紹
李子龍|責編:劉晶
    李子龍,清華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日本一橋大學訪問學者,北京安理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主要研究方向為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在《清華法學》、《中國刑事法雜誌》、《浙江工商大學學報》、《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交大法學》等期刊發表多篇學術論文。主持最高人民檢察院理論研究課題。

目錄
緒論
第一章  我國案卷移送制度問題之提出
  一、我國的案卷移送制度及其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三次案卷移送方式的設定及理由
    (二)我國三次案卷移送制度設定的利弊分析
  二、案卷移送制度的改革思路:起訴狀一本主義之借鑒
    (一)徹底避免法官庭前接觸案卷材料
    (二)起訴狀一本主義合理運行的相關程序設計
  三、本章小結
第二章  起訴狀一本主義的源起和理念
  一、日本司法:從「一件記錄」到「起訴狀一本主義」
    (一)美國佔領當局的推動
    (二)日本司法發展的需要
  二、起訴狀一本主義模式及其基本特徵
    (一)起訴時不得移送可能使法官產生預斷的材料
    (二)當事人主義與職權主義並存
    (三)法官指揮庭審的基礎——庭前的爭點整理
  三、起訴狀一本主義模式的程序理念
    (一)程序理念之一: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之平衡
    (二)程序理念之二:裁判之形式正義理念
    (三)程序理念之三:庭審的對抗性理念
  四、起訴狀一本主義模式與全卷移送模式之比較
    (一)全卷移送模式的特點
    (二)兩種案卷移送模式之比較分析
  五、本章小結
第三章  起訴狀一本主義的功能與目的
  一、功能分析:避免審判對偵查筆錄的承繼
  二、目的分析:「預斷」之防止
    (一)預斷與相關概念的區別
    (二)何為司法過程中的「預斷」
    (三)刑事訴訟程序中法官認知的思維模式與預斷
  三、預斷因素如何導致法官的認知偏差
    (一)思維定勢:長期司法形成的直覺思維
    (二)「融貫性」的個案認知方式
    (三)偏見的消極影響
    (四)案卷材料導致預斷本身存在缺陷
  四、防止預斷的兩種途徑及其比較
    (一)兩種途徑:預審程序與起訴狀一本主義
    (二)兩種途徑在實現預斷防止目的上的比較分析
  五、本章小結
第四章  起訴狀一本主義的程序效果
  一、實現審判中心主義的前提:防止法官庭前預斷
  二、推動刑事司法的改革:雙中心主義訴訟模式
    (一)雙中心主義訴訟模式之內涵
    (二)雙中心主義訴訟模式之成因
    (三)雙中心主義訴訟模式之特點
  三、雙中心主義與審判中心主義的關係
    (一)我國審判中心主義之價值理念
    (二)審判中心主義的詞源:日本「公審中心主義」
    (三)雙中心主義之訴訟模式基礎:審判中心主義

    (四)審判中心主義改革的助推器:雙中心主義
  四、本章小結
第五章  起訴狀一本主義的引入
  一、起訴狀一本主義引入的必要性
    (一)消除全卷移送的弊端
    (二)增強審判階段的對抗性
    (三)維護被告人的公平審判權
    (四)強化我國人民陪審制度的功能
      (五)「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的要求
  二、雙中心主義語境下的偵查與公訴
    (一)注重偵查的訴訟重心作用
    (二)發揮檢察機關起訴主導權的作用
  三、起訴狀一本主義的適用對象:第一審普通程序
    (一)起訴狀一本主義適用於第一審普通程序的合理性
    (二)起訴狀一本主義適用於第一審普通程序的價值
  四、本章小結
第六章  起訴狀一本主義之核心:訴因制度
  一、訴因制度與起訴狀一本主義的關係
  二、日本刑事訴訟中的訴因制度
    (一)日本刑事訴訟法中的「公訴事實」與「訴因」
    (二)訴因的功能——劃定審判對象
    (三)訴因內容的特定方式
  三、訴因制度之移植:我國相關刑事訴訟制度的啟發
    (一)我國起訴書記載方式存在的問題
    (二)我國起訴書記載方式的完善路徑
    (三)起訴書「餘事記載」內容的合理規制
  四、本章小結
第七章  起訴狀一本主義的配套程序與制度
  一、檢察機關起訴主導權的強化與制約
    (一)檢察機關引導偵查取證實質化
    (二)擴大起訴裁量權的適用範圍
    (三)構建起訴主導權的制約機制
  二、庭前會議程序中的爭點整理
    (一)庭前會議與起訴狀一本主義的關係
    (二)爭點整理的內涵解析
    (三)庭前爭點整理之實質化:明確爭點內容
    (四)爭點整理結論的相對約束力
  三、辯方庭前獲得控方證據材料的方式:證據開示與閱卷權
    (一)日本公判前整理程序中的證據開示
    (二)大陸法系的庭前閱卷制度
    (三)公判前整理程序的證據開示與閱卷制度之比較
    (四)我國辯方庭前獲知證據材料的途徑:庭前閱卷制度
    (五)我國庭前閱卷制度的完善
  四、起訴狀一本主義的庭后程序與制度
    (一)禁止庭審後向法院移送案卷材料
    (二)公平裁判的基礎:證據裁判原則
    (三)裁判書說理中的心證公開
  五、本章小結
結語
參考文獻

  一、中文著作
  二、中文期刊文章
  三、日文著作
  四、日文期刊文章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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