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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經濟圖景下數據安全的刑法規制與邊界識別

  • 作者:黃森林|責編:李軍
  • 出版社:法律
  • ISBN:9787524406884
  • 出版日期:2025/09/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17
人民幣:RMB 6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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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首先從數字經濟時代法律治理的框架出發,分析了包括刑法在內的法律規範所面臨的新挑戰,重點討論了數據權利的確權及保護體系的構建。其次,從數據安全法益的角度出發,重釋了新興法益的對象要件、行為要件和結果要件。結合數據安全法益類型化的區分,建立法益的保護層次。刑法對數據安全犯罪進行規制時,需要釐清其與其他法律規範的邊界,通過刑法先行引領的方式激活其他法律,引導民法和行政法的跟進互補。最後,針對相應標準,本書將數據安全犯罪類型劃分為對象型、工具型、擴張型和新類型,同時明確罪名之間的差異與共性,為數據安全犯罪的刑法規制提供更加細緻精準的思路和方式。

作者介紹
黃森林|責編:李軍
     黃森林(1986-),男,內江師範學院講師,法學碩士,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專業(民事訴訟方向)博士研究生,兼職律師;曾任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在《商》《職工法律天地》《法制博覽》《四川審判》《法制與經濟》等期刊發表論文多篇。

目錄
第一章  數字經濟圖景下法律治理及其新挑戰
  第一節  數字經濟與法律治理
    一、數字經濟概述
    二、法律治理概述
    三、數字經濟與法律治理的契合
  第二節  數字經濟法律治理的理論基礎
    一、凱恩斯的國家干預理論
    二、風險防範理論中的數字經濟風險
    三、經濟法治與軟法治理的契合
  第三節  數字經濟法律治理的法律依據
    一、數字經濟法律治理的憲法淵源
    二、數字經濟法律治理的經濟法規定
    三、數字經濟法律治理的《民法典》規定
    四、數字經濟法律治理的行政法規定
    五、數字經濟法律治理的刑法規定
  第四節  數字經濟下刑法的新挑戰
    一、數據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挑戰
    二、數據安全犯罪的刑事司法挑戰
    三、數字經濟時代的刑法觀
第二章  數字經濟圖景下數據權利及其確權保護
  第一節  數據及其性質價值
    一、數據的概念
    二、數據的分類
    三、數據的性質與價值
  第二節  數據權利的證成
    一、數據權利與數據權益
    二、數據權利的法律屬性
    三、數據權利(力)的圖譜體系
  第三節  數據權利的確權
    一、數據確權的誤區澄清
    二、數據確權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三、數據確權的規則
    四、數據確權的類型化
  第四節  數據權利的保護
    一、數據權利保護的本土現狀
    二、數據權利保護的域外考察
    三、數據權利保護的法律問題
    四、數據權利保護的體系構建
第三章  數字經濟圖景下數據安全法益及其類型化保護
  第一節  數據安全法益的獨立性及其展開
    一、打擊數據安全犯罪保護的法益之爭
    二、數據安全刑法法益的適用性
    三、傳統法益框架下數據安全法益的獨立性
  第二節  以數據安全法益重釋數據安全犯罪的構成要件
    一、對象:體現不同數據安全需求的數據類型
    二、行為:侵犯不同數據安全側面的數據獲取、刪除、修改、增加行為
    三、結果:損害數據安全法益不同程度的數額與情節
  第三節  數據安全法益的類型化:生成邏輯與內外部建構
    一、數據安全法益的生成邏輯
    二、數據安全法益內部結構的類型化區分

    三、數據安全法益外部形態的類型化界分
  第四節  數據安全法益類型化保護的刑法規制體系及其展開
    一、數據安全法益類型化保護的模式檢討
    二、數據安全法益類型化保護的刑法規制體系
    三、數據安全法益類型化保護的競合處理規則
第四章  數字經濟圖景下數據安全刑法規制及其邊界識別
  第一節  數據安全刑法規制的立法與司法情況梳理
    一、數據安全刑法規制的立法情況檢視
    二、數據安全刑法規制的司法情況檢視
    三、數據安全犯罪規制的域外概覽
  第二節  數字經濟時代的刑法先行
    一、數字經濟時代的秩序優先
    二、數字經濟領域的法律動態互補
    三、數字經濟保障的刑法調度與其他法律參與
    四、數字經濟規制的刑法限縮
  第三節  數字經濟時代的刑法對其他法律的調節
    一、刑法彌補民法、行政法的缺陷
    二、刑法填充民法、行政法的漏洞
  第四節  數字經濟時代的刑法與行政機關的協同聯動
    一、強化行政監管是協同聯動的前提
    二、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共同治理的基礎需要契合
第五章  數字經濟圖景下不同類型數據安全犯罪刑法規制及其區別
  第一節  對象型數據安全犯罪(電腦信息系統犯罪)的刑法規制
    一、非法侵入電腦信息系統罪
    二、非法獲取電腦信息系統數據罪
    三、非法控制電腦信息系統罪
    四、破壞電腦信息系統罪
    五、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
  第二節  工具型數據安全犯罪的刑法規制
    一、提供侵入和非法控制電腦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二、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
    三、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第三節  擴張型數據安全犯罪的刑法規制
    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二、擾亂無線電管理秩序罪
    三、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四、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
    五、侵犯商業秘密罪
    六、妨害藥品管理罪
    七、危險作業罪
  第四節  新類型數據安全犯罪的刑法規制
    一、「爬蟲」技術的定性
    二、虛擬財產的性質
    三、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及深度偽造
  第五節  數據安全犯罪內部及與其他犯罪的區別
    一、非法侵入電腦信息系統罪與破壞電腦信息系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