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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商法實踐

  • 作者:(美)弗蘭克·E.沃格爾|責編:王西瑩|譯者:鄧蘇寧
  • 出版社:陝西師大
  • ISBN:9787569555370
  • 出版日期:2025/06/01
  • 裝幀:平裝
  • 頁數:405
人民幣:RMB 13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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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所有在該地區從事法律或商業活動的人都應該閱讀這本書。沙烏地阿拉伯法律體系領域的專家記錄並解釋了構成該國商法的合同、侵權和財產的不成文原則。作者根據8500份新公布的法院判決,以及成文法、訪談和豐富的其他材料,著手確定沙特法院在這些領域的實際操作,包括實質性的做法以及推理和程序,並提出對這個司法管轄區的獨特見解和理解。鑒於對某些沙特法律規則和原則在實踐應用中的關注,這本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書將會是過去和現在沙特法律學者以及在此地從事商業活動的人的寶貴資源。

作者介紹
(美)弗蘭克·E.沃格爾|責編:王西瑩|譯者:鄧蘇寧

目錄
1. 引言
  1.1  關於本書的主題
    1.1.1  沙特商法與伊斯蘭法律原則
    1.1.2  沙特的法律和司法體系簡介
    1.1.3  比較法方面
    1.1.4  本書涵蓋的商法方面
  1.2  研究來源
    1.2.1  法院系統的出版物
    1.2.2  未公開的法院判決
    1.2.3  訪談
    1.2.4  「法特瓦」
    1.2.5  研究生學位論文
    1.2.6  其他各種已出版的研究來源
    1.2.7  我自己之前的研究和經驗
  1.3  這項研究的起因
  1.4  一些技術問題
    1.4.1  術語
    1.4.2  其他技術問題
2. 沙特的法律體系:憲法、法律和法院
  2.1  沙特的法律體系
    2.1.1  沙特法律體系的獨特性
    2.1.2  學者法律的性質:來源、方法和權威
    2.1.3  「沙里亞」和「斐格海」下的傳統憲法法律
    2.1.4  沙烏地阿拉伯憲法
  2.2  沙特的法院系統
    2.2.1  概述
    2.2.2  普通法院
    2.2.3  申訴委員會
    2.2.4  專門法庭
    2.2.52  007年的法院重組
3. 沙特的司法程序:程序和推理
  3.1  程序和證據
    3.1.1  民事程序和證據
    3.1.2  刑事程序和證據
  3.2  法律和司法推理
    3.2.1  「沙里亞」和「斐格海」
    3.2.2  從啟示中推導法律的努力——「伊智提哈德」,以及「斐格海」的四個「根源」
    3.2.3  法官如何使用「斐格海」著作作出裁決
    3.2.4  影響「斐格海」解釋的新方法和制度
    3.2.5  法官和立法或「尼扎姆」
    3.2.6  法官和上訴程序
    3.2.7  使司法結果更加可預測和穩定的新努力
4. 財產、犯罪、侵權和合同的「斐格海」法簡介
  4.1  財產
  4.2  犯罪
  4.3  侵權行為
    4.3.1  對人身的侵權行為
    4.3.2  對財產的侵權行為
  4.4  合同
    4.4.1  塑造合同法的第一個基本概念:對契約和貿易的認可

    4.4.2  塑造合同法的第二個基本概念:高利貸或「里巴」
    4.4.3  塑造合同法的第三個基本概念:不確定性或「加萊爾」
    4.4.4  分期付款購買合同的簡短案例研究
5. 供應合同案例研究
  5.1  該合同是行政性的還是商業性的?
  5.2  貨物的特性和支付貨款的時間
    5.2.1  合同簽訂時賣方擁有的貨物
    5.2.2  賣方保證貨物的生產
    5.2.3  賣方既不擁有貨物也不安排生產的供應
  5.3  觀察到的沙特實踐的可能學術理由
    5.3.1  將焦點縮小到「延遲供應」
    5.3.2  通過與傳統「斐格海」先例類比得出的理由
    5.3.3  出於必要性而作為一般原則的暫時例外的理由
    5.3.4  不依賴與過去類比而在一般理論層面論證得出的理由
  5.4  結論
    5.4.1  關於在沙烏地阿拉伯執行供應合同的結論
    5.4.2  關於沙特法官和學者的法律推理的結論
  5.5  餘論:簽訂時沒有確定價格、商品性質或數量的供應合同怎麼辦?
6. 合同:一般類別和具體類型
  6.1  適用於多種合同的兩組概念
    6.1.1  有約束力的合同與可撤銷的合同
    6.1.2  與通過合同佔有的他人財產的關係:「阿曼納」和「達曼」
  6.2  有名合同,或受傳統法律詳細規範的合同
    6.2.1  對價的、雙務的、互負的合同
    6.2.2  無償合同
    6.2.3  附屬合同
  6.3  沙特代理和代表法律與實踐對第三方的影響案例研究
    6.3.1  「斐格海」理論原則中的解決方案
    6.3.2  通過當地行政機制的解決方案
    6.3.3  一些結論
7. 責任理論
  7.1  傳統法律和沙特法律下的侵權責任:兩種侵權模式
    7.1.1  「加斯卜」——財產的非法佔有、侵佔
    7.1.2  「伊特拉夫」——財產的非法損毀
    7.1.3  其他具體侵權行為:違反「阿曼納」、欺詐、盜用
  7.2  傳統「斐格海」中的合同違約責任
    7.2.1  實際履行
    7.2.2  違約解除
    7.2.3  損害賠償
  7.3  現代沙烏地阿拉伯的合同違約責任
    7.3.1  損害賠償
    7.3.2  違約解除
    7.3.3  實際履行
  7.4  保護財產權的兩種責任形式
    7.4.1  證明佔有的權利
    7.4.2  不當得利
8. 關於利潤損失賠償的案例研究
  8.1  沙烏地阿拉伯的既定規則:不賠償利潤損失
  8.2  法院陳述導致結果的原因
  8.3  「斐格海」中導致結果的原因

    8.3.1  定義一些術語
    8.3.2  風險和未知
    8.3.3  高利貸、不正當獲利
    8.3.4  沒有為未實現利潤給予賠償的「斐格海」先例
    8.3.5  「沙里亞」法中合同法的不同結構
  8.4  支持賠償利潤損失的沙特學者的觀點
    8.4.1  「確定」的損失
    8.4.2  強奪裁決為利潤損失賠償提供類比
    8.4.3  與利潤損失賠償有類似之處的不同「斐格海」典型案例
    8.4.4  賠償「一種雖不存在但其存在的原因是確定的事物」
    8.4.5  所賠償的不是利潤本身,而僅僅是預期收益(「機會」),這是真實可查證的
  8.5  允許利潤損失賠償的沙特法院判決
    8.5.1  申訴委員會行政分支的早期案件
    8.5.2  允許賠償可以確定甚至已經發生的損失的案件
    8.5.3  以強奪學說為依據的侵權案件
    8.5.4  依賴伊本·泰米葉「一種雖不存在但其存在的原因是確定的事物」原則的案件
    8.5.5  依賴懲罰條款的案件
    8.5.6  股票交易案件和失去機會
  8.6  結論
    8.6.1  利潤損失賠償是合同法中不同觀點之間的又一個例子——「斐格海」與其他地方的現代違約理論之間的張力
    8.6.2  利潤損失賠償規則未來是否有可能改變?
9. 僱主替代責任的案例研究
  9.1  全球普遍適用的僱主替代責任原則
  9.2  對接下來討論的一些限制和定義
    9.2.1  討論範圍
    9.2.2  一些定義(包括「MT」)
  9.3  經常被引用的啟示來源
  9.4  為個人過錯責任原則提供明顯例外的「斐格海」理論原則
    9.4.1  在第二方也有過錯的情況下的替代責任的潛在「斐格海」先例
    9.4.2  行為人代表或作為第二方代理人的替代責任的潛在「斐格海」先例
  9.5  在理論和實踐中考慮的三個附加問題
    9.5.1  使用「MT」理論來確定僱員的合同授權
    9.5.2  「沙里亞」法中關於「MT」理論的更一般的論點:公共效用、一般原則、「沙里亞」目標
    9.5.3  「MT」理論是否可以通過立法在憲法上確立?
  9.6  結論
10. 結論
  10.1  關於財產、合同和侵權法的「斐格海」法律的觀察結果
  10.2  關於沙特法律體系及沙特如何適用商法的觀察結果
  10.3  一些一般性比較法觀察結果
參考文獻
附錄
  附錄一:兩個案例的譯文
  案例1:申訴委員會第27商業巡迴法院,第368號判決,利雅得(2008年)
  案例2:普通法院第34240533號判決,霍巴爾(2012年)
  附錄二:阿拉伯語字母轉錄指南
  附錄三:阿拉伯語術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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