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1章 緒論
1.1 新中國兵役制度建設與管理髮展歷程
1.1.1 志願兵役制
1.1.2 義務兵役制
1.1.3 義務兵為主、志願兵為輔的兵役制度
1.1.4 義務兵與志願兵協調發展的兵役制度
1.1.5 志願兵為主、義務兵為輔、高學歷兵員為主體的制度
1.2 新中國兵役制度的基本形式
1.2.1 現役制度
1.2.2 預備役制度
1.2.3 學生軍訓制度
1.2.4 優撫安置制度
1.3 新中國兵役制度建設與管理的基本特點
1.3.1 適應戰爭形態的發展變化
1.3.2 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
1.3.3 適應軍事技術革命的發展變化
1.3.4 適應國家安全環境發展變化
1.4 新中國兵役制度建設的重要作用
1.4.1 全民國防意識和依法服兵役觀念的確立
1.4.2 提高兵員質量和部隊的戰鬥力
1.4.3 積蓄強大的國防後備力量
1.4.4 滿足國防建設的需要
第2章 志願兵役制的建設與管理
2.1 志願兵役制
2.1.1 中央軍委主管兵役機構的成立
2.1.2 新中國成立初期沿用革命戰爭年代的志願兵役制
2.1.3 抗美援朝戰爭為實行義務兵役制進行初步探索
2.2 志願兵役制向義務兵役制過渡的準備
2.2.1 實行普遍民兵製為義務兵役制奠定基礎
2.2.2 起草兵役法
2.2.3 首次調查役齡青年
2.2.4 試征義務兵
2.3 志願兵的退役安置
2.3.1 制定複員軍人安置政策
2.3.2 成立複員委員會
2.3.3 安置複員退伍軍人
2.3.4 志願兵複員的優待撫恤
第3章 義務兵役制的建設與管理
3.1 現役徵集制度
3.1.1 國家頒布首部兵役法
3.1.2 各級兵役機構的建立
3.1.3 首次正式徵集義務兵
3.1.4 緊急戰備徵兵與服役年限的調整
3.2 新中國首次實行軍銜制度
3.2.1 制定軍官服役條例
3.2.2 軍銜等級制度
3.2.3 軍銜制度的執行
3.2.4 軍銜制度的取消
3.2.5 軍官服役條例修訂為幹部服役條例
3.3 預備役制度的初步探索
3.3.1 開展軍士和兵的預備役登記統計
3.3.2 二類預備役軍士和兵的訓練試點
3.3.3 建立軍官預備役制度
3.3.4 預備役訓練師的組建與撤銷
3.3.5 學生軍訓試點
3.4 民兵制度與預備役制度合而為一
3.4.1 義務兵制度與民兵制度的矛盾
3.4.2 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
3.4.3 實現全民皆兵
3.4.4 完善民兵制度
3.4.5 結合戰備登記退役軍人
3.5 規範完善退役軍人安置和優撫政策
3.5.1 軍官退役安置
3.5.2 義務兵退役安置
3.5.3 優待撫恤
第4章 義務兵役為主、志願兵役為輔的兵役制度建設與管理
4.1 調整現役制度
4.1.1 義務兵服役期的調整與在義務兵中選改志願兵
4.1.2 修訂兵役法
4.1.3 實施新的軍銜制度
4.1.4 修訂軍官服役條例
4.1.5 制定士兵服役條例
4.1.6 制定文職幹部暫行條例
4.1.7 對越自衛還擊作戰緊急徵兵
4.2 完善預備役制度
4.2.1 制定預備役軍官法
4.2.2 恢復退伍軍人預備役登記統計工作
4.2.3 堅持民兵與預備役制度相結合
4.2.4 民兵、預備役的專業技術兵建設與管理
4.2.5 組建預備役部隊
4.3 恢復學生軍訓
4.3.1 試點工作展開
4.3.2 派遣現役軍官幫訓
4.3.3 在校內軍訓與到部隊駐訓相結合
4.3.4 在校內軍訓與由軍隊院校培訓相結合
4.4 調整改革退役安置與撫恤政策
4.4.1 軍官安置
4.4.2 退役士兵安置
4.4.3 撫恤優待
第5章 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兵役制度的建設與管理
5.1 修訂完善現役制度
5.1.1 修訂兵役法
5.1.2 制定現役軍官法
5.1.3 修訂文職幹部條例
5.1.4 修訂現役士兵服役條例
5.1.5 修訂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5.2 完善預備役制度
5.2.1 修訂預備役軍官法
5.2.2 完善退役軍人預備役登記制度
5.3 學生軍訓工作普遍展開
5.3.1 學生軍訓工作領導管理機構常態化
5.3.2 學生軍事訓練逐步制度化
5.3.3 學生軍訓工作的保障規範化
5.3.4 制定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
5.4 建立多元化退役安置與優撫政策
5.4.1 退役軍官安置
5.4.2 退役士兵安置
5.4.3 撫恤優待
第6章 志願兵役為主、義務兵役為輔的兵役制度的建設與管理
6.1 新時代兵役制度改革的討論
6.1.1 新時代對兵役制度提出新的要求
6.1.2 兵役制度存在的主要矛盾
6.1.3 新時代兵役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
6.1.4 新時代兵役制度改革路徑
6.2 修訂完善兵役制度
6.2.1 修訂兵役法
6.2.2 修訂徵兵工作條例
6.3 改革軍官服役制度
6.3.1 軍官服役制度改革的主要過程和總體考慮
6.3.2 新的軍官制度重要意義
6.3.3 新的軍官制度體系總體框架
6.4 制定頒布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
6.4.1 制定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的重大意義
6.4.2 立法的指導原則
6.4.3 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的主要內容
6.4.4 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審議和頒布施行
6.5 制定退役軍人保障法
6.5.1 啟動制定退役軍人保障法
6.5.2 退役軍人保障法主要內容
6.5.3 退役軍人保障法審議和頒布實行
第7章 兵役制度建設與管理的發展趨勢
7.1 現役制度
7.1.1 志願兵比例不斷提高
7.1.2 徵集高素質兵員逐步增多
7.1.3 參軍方式更為靈活方便
7.1.4 徵兵效率逐步提高
7.1.5 徵兵精確度越來越高
7.2 預備役制度
7.2.1 以基地化訓練預備役人員和專業領域編組預備役部隊為重點
7.2.2 定向對口按專業儲備預備役人員
7.2.3 預備役制度平戰銜接更加緊密
7.2.4 預備役人員由「顯性」參戰向「隱性」參戰發展
7.3 學生軍訓制度
7.3.1 學生軍訓向基地化訓練發展
7.3.2 學生軍訓走融合式發展的路子
7.3.3 學生軍訓內容向實踐運用拓展
7.3.4 學生軍訓納入學校常態教學計劃
7.4 退役制度
7.4.1 退役安置與國防貢獻結合
7.4.2 退役安置與建立士兵退役金制度相結合
7.4.3 退役安置與就業優惠政策相結合
7.4.4 退役安置與相關社會保險制度相結合
7.4.5 退役安置與行政和法律法規相結合
參考文獻
附錄 新中國曆次頒布和修訂的兵役法
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1978年《國務院關於兵役制問題的決定》
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2009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
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