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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研究

  • 作者:李壘|責編:許琳
  • 出版社:中國社科
  • ISBN:9787522742236
  • 出版日期:2025/07/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15
人民幣:RMB 8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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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違法行政行為,既要考慮是否有利於公共利益的維護,又要兼及相對人信賴利益的保護;既要考慮是否符合依法行政原則的基本要求,又要注重行政效率的提高和已有行政法律關係的穩定,行政主體必須在以上利益之間綜合衡量。行政職權撤銷中程序的價值尤其重要,通過設置科學、合理的行政程序,賦予行政相對人一系列程序性權利,施加行政主體相應的程序性義務,對於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控制行政撤銷權的濫用意義重大。

作者介紹
李壘|責編:許琳
    李壘,男,1979年生,河南信陽人,武警海警學院教授,法學博士,主持並完成軍隊重點項目、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關計劃青年重點項目、武警部隊重點項目等多項,在《法學論壇》、《政治與法律》、《河北法學》、《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等核心刊物上獨立發表論文十余篇。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海上維權執法。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研究目的
    研究意義
    創新之處
    研究方法
    研究範圍
    研究綜述
第二章  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的基礎理論
  第一節  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的法理基礎
    行政合法性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法的安定性原則
    公益原則
  第二節  行政行為的瑕疵理論
    19世紀自由法治國家的一元瑕疵理論
    20世紀開始的二元瑕疵理論
    關於無效行政行為與可撤銷行政行為的區分標準
    大陸法系國家行政行為瑕疵理論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第三章  行政行為撤銷的概念界定
  第一節  大陸法系國家行政行為撤銷的概念
    大陸法系國家行政行為撤銷的概念界定
    大陸法系國家行政行為撤銷概念的區分
  第二節  我國行政行為「撤銷」的含義
    本書所指行政行為撤銷的含義
    相關概念的釐清
    我國行政行為「撤銷」的含義
    我國立法在行政行為「撤銷」概念使用上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依職權撤銷的主體、許可權、性質及對象
  第一節  依職權撤銷的主體
    原行政主體
    上級行政主體
  第二節  依職權撤銷的許可權
    地域許可權
    事務許可權
    層級許可權
  第三節  依職權撤銷的性質
    依職權撤銷為行政行為
    依職權撤銷為裁量行為
  第四節  依職權撤銷的對象
    依職權撤銷的對象必須是違法行政行為
    依職權撤銷的對象必須是可撤銷的違法行政行為
第五章  違法行政行為
  第一節  主體違法
    主體無許可權
    行政主體缺乏真實的意思表示
  第二節  職權違法
    逾越層級管轄權
    逾越事務管轄權
    逾越地域管轄權
  第三節  形式違法

    違反法律規定的形式
    欠缺必要的形式要件
  第四節  程序違法
    未經通知
    依申請的行政行為欠缺相對人申請
    未說明理由
    未經其他行政機關的參與
    行政主體未舉行聽證
    行政人員應當迴避而未迴避
    違反法定期限
  第五節  內容違法
    沒有法律依據
    適用法律依據錯誤
    認定事實錯誤
    不履行法定職責
    內容具有裁量瑕疵
    事實上或法律上不可能
    內容不明確
第六章  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規則
  第一節  負擔行政行為的撤銷
    負擔行政行為概念的界定
    負擔行政行為的撤銷
    小結
  第二節  授益行政行為的撤銷
    法國授益行政行為的撤銷
    德國授益行政行為的撤銷
    授益行政行為撤銷的生效時點
    小結
  第三節  第三人效力的行政行為之撤銷
    問題的提出
    第三人負擔效力的授益行政行為之撤銷
    第三人授益效力的負擔行政行為之撤銷
  第四節  混合效力的行政行為之撤銷
    混合效力的行政行為之概念與特點
    混合效力的行政行為之撤銷
  第五節  行政行為撤銷的法律效果
    原物返還請求權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賠償請求權
    結果除去請求權
第七章  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的程序與法律救濟
  第一節  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的程序
    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程序的概念與特點
    設置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程序的必要性
    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程序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  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的法律救濟
    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法律救濟的必要性
    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的法律救濟
第八章  我國行政主體依職權撤銷制度的反思與重構
  第一節  我國行政許可撤銷制度的反思

    問題的提出
    我國行政許可撤銷制度的反思
  第二節  我國行政許可撤銷制度的重構
    撤銷前行政機關必須進行利益衡量
    列舉應當撤銷與不得撤銷的具體情形
    明確職權撤銷中的信賴損失賠償標準
    明確法律救濟途徑以及除斥期間
    明確相對人在職權撤銷中的程序性權利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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