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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辯權(歷史源流與教義爭論)

  • 作者:吳奇琦|責編:似玉
  • 出版社:法律
  • ISBN:9787519799793
  • 出版日期:2025/04/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60
人民幣:RMB 76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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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旨在闡述抗辯權的基礎理論,分別探討抗辯權的「歷史源流」與「教義爭論」。「歷史源流」部分,旨在檢視抗辯權如何從羅馬法、中世紀法、近代法,發展成現代法上的面貌:抗辯權可溯源至羅馬法上責令的exceptio(例外)機制,其被用以對抗訴權。此機制后被中世紀法上註釋法學派結合亞里士多德哲學改造成「事實上抗辯」(exceptio facti)與「法律上抗辯」(exceptio iuris),二者即訴訟法上抗辯權(異議權,Einwendung)和實體法上抗辯權(Einrede)的雛形。在近代法上,抗辯權概念雖被部分德國學說拒斥,但在薩維尼(Savigny)的巨大影響力下,終被普通法繼受。經溫德沙伊德(Windscheid)改造后,抗辯權又從對抗訴權,變成對抗請求權。最終,在現代法上,抗辯權概念被德國民法典的法條直接採納,從此其影響遍及各國包括我國民法學。「教義爭論」部分,則旨在檢視各場論戰:在合邏輯性方面,有德國學說認為,若給付要求可被拒絕,即無請求權可言,故「抗辯權vs請求權」範式不合法理。然而,此說忽視了阻礙效力非自動發生,而是由當事人決定。在權利屬性方面,抗辯權曾因狹隘的權利觀(「請求權式理解」)而不被認為是權利,但隨著形成權理論的奠立,此種障礙已被釋除。在作用對象方面,有別于主流見解,抗辯權非限於對抗請求權,而是尚可對抗支配權、形成權以至抗辯權本身。在行使方式方面,抗辯權非如德國民法典理由書所言只能以司法方式行使。且為保護相對人,應認為抗辯權有「消耗性」,行使后不得撤回。在權利歸類方面,我國通說將抗辯權區別于形成權,但這在德國素有爭論。依德國新近見解,抗辯權應被歸入形成權,因杜絕型抗辯權旨在廢除請求權能,延緩型抗辯權則旨在變更之。本書為此提出「包含說」,區分「權利地位」(Rechtsposition)與「權利救濟」(Rechtsbehelfe),以修正現時學界將債權與請求權混為一談的亂狀。

作者介紹
吳奇琦|責編:似玉
    吳奇琦,法學博士,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法學碩士學位(法律翻譯)課程主任。主要學術興趣為民法基礎理論、澳門民法、法學史、法律翻譯、哲學對法學發展的影響。任教民法總論與債法。曾兼任澳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司法文員課程債法課導師、行政公職局葡中法律翻澤(民法)課程導帥:譯著有《法律關係總論》(Manuel de Andrade著,第一卷與第二卷;獨譯)、《債法總論》(Antunes varela著,第二卷;合譯)。合編著作一部,在CSSCI期刊上發表論文多篇。

目錄
第一章  緒說
第二章  抗辯權的歷史源流
  第一節  羅馬法:抗辯之作為「例外」(exceptio)
    一、法務官責令指示中的「exceptio」
    二、關於「exceptio」程序性質的淡化
  第二節  中世紀法:註釋學派的決定性改造與奠基
    一、問題所在:羅馬法原始文本的邏輯不明
    二、問題一:訴權和抗辯可否共存
    三、問題二:訴權和抗辯可能何以共存
    四、歷史有無如果——註釋學派有無機會選擇另一種範式
  第三節  近代法:德國普通法上的繼受與發展
    一、薩維尼與溫德沙伊德抗辯權概念的重要性
    二、舊時代之末:薩維尼的抗辯權(Exception)概念
    三、新時代之始:溫德沙伊德的抗辯權(Einrede)概念
  第四節  現代法:《德國民法典》立法確認之後
    一、《德國民法典》對抗辯權概念的傳承
    二、《德國民法典》對抗辯權概念的革新
    三、《德國民法典》條文對抗辯權的提述方式
    四、抗辯權體系的後續發展
第三章  抗辯權的教義爭論
  第一節  抗辯權的存在:抗辯權是否合乎邏輯
    一、問題所在:「抗辯權vs請求權」範式是否自相矛盾
    二、反對論者們的理據
    三、讚同論者們的理據
    四、本書見解
  第二節  抗辯權的本質:抗辯權是否屬於權利
    一、舊時代權利觀下的迷思:抗辯權可否是權利
    二、新時代權利觀下的迷思:抗辯權何時是權利
  第三節  抗辯權的對象:抗辯權可否對抗請求權
    一、問題所在:抗辯權功能的理解
    二、抗辯權對抗抗辯權
    三、抗辯權對抗支配權
    四、抗辯權對抗形成權
    五、小結:抗辯權功能的泛化
  第四節  抗辯權的運用:抗辯權是否需司法行使
    一、「必需司法行使說」的兩種內涵
    二、是否程序外行使無意義
    三、是否以程序內取態為準
  第五節  抗辯權的歸類:抗辯權是否屬於形成權
    一、問題所在:抗辯權被歸入形成權的理論可能
    二、杜絕型抗辯權的「永久阻礙效力」是否等於「廢除效力」
    三、延緩型抗辯權的「暫時阻礙效力」是否屬於「變更效力」
    四、小結:抗辯權的傳統形成效力
第四章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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