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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觀點展示問題梳理(法考主客觀題應對手冊2025)

  • 作者:編者:徐光華|責編:潘菁琪//方爾埼
  • 出版社:北京大學
  • ISBN:9787301360798
  • 出版日期:2025/03/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92
人民幣:RMB 5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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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是一本專為法考刑法主客觀題觀點展示設計的實用指南,極具針對性和實用性。書中深度解析了刑法主客觀題的考查方式與應對策略,並系統探討了多個刑法領域的爭議問題,為讀者提供了豐富多元的觀點和詳盡的理由。作者精心挑選了包括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的停止形態、共同犯罪以及刑罰的適用等在內的多個代表性爭議點,對每個爭議點進行了全面細緻的闡述與分析。在每個爭議下,不僅列舉了不同的學術觀點及其背後的理由,還深入比較和辨析了這些觀點,明確指出其各自的優缺點。
    通過合理的章節劃分、清晰的邏輯結構以及穿插的大量案例和法條,本書旨在助讀者循序漸進地掌握關鍵知識點,提升解題能力和法律素養,深化對刑法理論的認識與理解。

作者介紹
編者:徐光華|責編:潘菁琪//方爾埼

目錄
第一部分  刑法主觀題(觀點展示)的類型及答題思路
  第一章  觀點展示的類型
    一、行為規範與結果規範的不同觀點
    二、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的不同觀點
    三、精細(100%)判斷與綜合(大概)判斷的不同觀點
    四、形式解釋與實質解釋的不同觀點
    五、對前、後行為的關聯(整體)考察,是堅持嚴格的標準,還是相對寬鬆的標準
    六、其他觀點展示型問題
  第二章  觀點展示型問題的答題思路
    七、區分「事實假設」型與「價值判斷」型的觀點展示
    八、價值判斷型的觀點展示型問題如何答題
第二部分  刑法中的觀點展示
  第一章  刑法總則中的觀點展示
    一、正當防衛人對不法侵害者是否具有救助義務:肯定說與否定說
    二、不作為犯中作為義務的判斷:是否有順序
    三、乘客實施犯罪,司機不制止的,是否成立不作為犯:肯定說與否定說
    四、持有型犯罪的性質:作為犯與不作為犯
    五、因果關係判斷中的介入因素:正常與異常
    六、因果關係判斷的「合乎規律」如何理解:合法則的條件說與經驗法則說
    七、認識錯誤的處理方案:具體符合說、法定符合說與抽象符合說
    八、打擊錯誤的不同學說:具體符合說與法定符合說(與偶然防衛競合)
    九、因果關係的錯誤之「事前的故意」的不同學說:整體(綜合)判斷與分別判斷
    十、正當防衛所面臨的「不法侵害」的理解:客觀侵害說與主客觀一體說
    十一、偶然防衛、偶然避險及其他與防衛認識有關的問題
    十二、特殊防衛權的性質:法律注意與法律擬制
    十三、實施防衛挑撥后,是否可以對面臨的危險再進行正當防衛:肯定說與否定說
    十四、行為人對被害人承諾的認識:不要說與必要說
    十五、預備犯的處罰範圍:形式說與實質說
    十六、犯罪既遂的判斷時點
    十七、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區分:主觀說與客觀說
    十八、加重構成與犯罪既遂、未遂的認定
    十九、不能犯是否構成犯罪:構成犯罪(未遂)與無罪說
    二十、預備行為(幫助行為)正犯化:絕對正犯化與相對正犯化
    二十一、幫助犯所要求的「明知他人實施犯罪」認定
    二十二、共同犯罪與間接正犯的區別:「是否實質上支配他人」如何具體判斷
    二十三、共同犯罪的「共同」
    二十四、教唆無責任能力者能否成立共犯:肯定說與否定說
    二十五、親手犯的共同犯罪中犯罪停止形態的認定:整體認定與分別認定
    二十六、片面共犯是否屬於共犯:肯定說與否定說
    二十七、教唆未遂如何認定:共犯從屬性與共犯獨立性
    二十八、共同犯罪中因打擊錯誤侵害了「同夥」:無罪說與有罪說
    二十九、同種數罪是否需要並罰:否定說與肯定說
    三十、法條競合與想象競合的關係的界定
    三十一、結果加重犯之基本犯罪行為與加重結果的因果關係判斷:擴張說與限制說
    三十二、不同犯罪之間的關係:競合與對立
    三十三、注意規定與法律擬制
    三十四、特別自首的認定
    三十五、被窩藏人主動供述他人窩藏犯罪的行為,是否成立立功:肯定說與否定說
  第二章  刑法分則中的觀點展示
    三十六、財產犯罪的保護法益:佔有權還是所有權

    三十七、財產性利益(債權債務)能否成為財產犯罪的保護對象:肯定說與否定說
    三十八、如何認定轉化型搶劫的前、後行為的關聯性:主觀說與主客觀統一說
    三十九、搶劫罪的「兩個當場」是否需要堅持:肯定說與否定說
    四十、誤將無關的第三人當作普通搶劫罪的被害人(財物持有人):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
    四十一、搶劫的機會過程中導致他人重傷死亡的,能否認定為搶劫致人重傷、死亡
    四十二、暴力與取財之間沒有直接關聯的能否認定為搶劫罪:肯定說與否定說
    四十三、入戶時沒有使用暴力搶劫的故意,能否認定為轉化型搶劫(入戶搶劫):肯定說與否定說
    四十四、盜竊與搶奪的界分:秘密、公開;平和、對物使用暴力
    四十五、高速公路闖卡、跟車逃費的定性:無罪、盜竊、搶奪還是詐騙
    四十六、盜竊罪與搶劫罪的區分:財物的保管人應具備何種認知能力
    四十七、詐騙罪的犯罪數額:整體的財產說與個別的財產說之爭
    四十八、詐騙罪的處分權人
    四十九、詐騙罪的處分意識:概括的處分意識說與具體的處分意識說
    五十、偷換商家「二維碼」的定性:「特殊的三角詐騙」與盜竊罪
    五十一、「竊電案」的行為定性:詐騙罪與盜竊罪
    五十二、不法原因給付與侵佔罪的認定:違法多元(相對)論與違法一元論
    五十三、員工利用欺詐的手段獲取公司財物的行為,是否成立職務侵佔罪:肯定說與否定說
    五十四、職務侵佔罪是否要求「佔有」為自己佔有:肯定說與否定說
    五十五、死者對財物的佔有:肯定說與否定說
    五十六、關於存款的佔有:銀行佔有說與名義人說
    五十七、銀行卡供卡人「掐卡」、取款的行為性質
    五十八、非法拘禁罪的保護法益:可能的人身自由說與現實的人身自由說
    五十九、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的保護法益:性自主權說與身心健康說
    六十、得到婦女同意的拐賣行為是否成立拐賣婦女罪:否定說與肯定說
    六十一、誣告陷害罪的保護法益:人身權利說、司法(審判)作用說
    六十二、放火罪的既遂標準:獨立燃燒說與嚴重後果說
    六十三、偽造並不存在的貨幣的定性:國家貨幣發行權說與貨幣信用說
    六十四、共同危險駕駛行為人,對同案犯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如何承擔責任:肯定說與否定說
    六十五、成立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否需要前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肯定說與否定說
    六十六、車主將車輛交由無證者、醉酒者駕駛,進而發生交通事故的,能否認定為交通肇事罪:肯定說與否定說
    六十七、交通肇事後,不逃跑但也不救助傷者,能否認定為「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肯定說與否定說
    六十八、罪行說與罪名說的具體運用:洗錢罪的上游犯罪
    六十九、洗錢罪的保護法益:司法活動與金融秩序
    七十、本犯實施上游犯罪后再「自洗錢」的:數罪併罰說與一罪說
    七十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既遂標準:行為犯說與結果犯說
    七十二、第三方支付與信用卡犯罪
    七十三、盜伐林木罪的非法佔有目的
    七十四、催收本金及合法利息是否構成催收非法債務罪:肯定說與否定說
    七十五、持有型犯罪是否要求抽象危險:肯定說與否定說
    七十六、組織賣淫罪的從犯是否必要:必要說與非必要說
    七十七、成立偽證罪所要求的虛假陳述如何理解:主觀說與客觀說
    七十八、虛假訴訟罪既遂標準:結果犯說與行為犯說
    七十九、他人詐騙后幫助取款行為的定性: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與上游犯罪的共犯
    八十、國家工作人員謊報出差費用騙取公款的定性:貪污罪與詐騙罪
    八十一、受賄罪的犯罪既、未遂形態:收受他人贈予的且已經抵押的房產如何定性
    八十
第三部分  模擬案例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案例(五)
  案例(六)
  案例(七)
  案例(八)
  案例(九)
  案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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