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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中心主義視角下的值班律師制度研究

  • 作者:肖沛權//蔡元培|責編:魏星//隋曉雯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
  • ISBN:9787576416244
  • 出版日期:2024/07/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90
人民幣:RMB 89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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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通過以審判中心主義為視角對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進行研究,系統探討值班律師制度的理論體系,結合我國具體國情,完善值班律師制度,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為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等相關制度提供理論支持。本書內容包括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提出及其內容;值班律師制度在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中的地位、功能與作用;審前程序的特殊性與值班律師的參與;庭審實質化與值班律師的參與;認罪認罰從寬程序與值班律師的參與等。

作者介紹
肖沛權//蔡元培|責編:魏星//隋曉雯

目錄
第一章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基本範疇
  第一節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概述
    一、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提出
    二、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適用範圍
    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內涵解讀
    四、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原因
    五、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與相關制度的關係
  第二節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要求
    一、推進庭審實質化改革
    二、貫徹證據裁判原則
    三、加強審判程序對審前程序的司法審查
  第三節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意義
    一、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有助於強化辦案人員的責任感,建設高素質高水平的司法工作隊伍
    二、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有助於提升刑事訴訟程序自身的科學性,促進程序公正
    三、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有助於正確解決被追訴人的刑事責任,確保實體公正
第二章  值班律師在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中的作用
  第一節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對值班律師的要求
    一、以審判為中心的實現需要強化律師辯護
    二、值班律師制度對強化律師辯護和推進審判中心的重要意義
    三、審判中心視野下值班律師的法律定位及制度結構
  第二節  值班律師制度在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中的作用
    一、值班律師是推動庭審實質化的支撐點
    二、值班律師是促進程序繁簡分流的重要保障
    三、值班律師是保障被追訴人權益的關鍵
    四、值班律師是提升程序公正性的著力點
  第三節  值班律師如何在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中發揮作用
    一、目標:通過強化全流程辯護推動以審判為中心
    二、措施:值班律師法律幫助之實質化
    三、保障:值班律師實現有效辯護的制度支撐
    四、規範:值班律師有效法律幫助的質量監控
第三章  其他國家和地區與值班律師制度類似制度考察
  第一節  英國值班律師制度
    一、英國值班律師制度的歷史源流
    二、英國值班律師制度的司法適用
    三、英國值班律師制度的發展
  第二節  加拿大值班律師制度
    一、加拿大值班律師制度的歷史源流
    二、加拿大值班律師制度的司法適用
    三、加拿大值班律師制度的保障機制
    四、加拿大值班律師制度的發展
  第三節  日本值班律師制度
    二、日本值班律師制度的基本範疇
    二、日本值班律師制度的司法適用
    三、日本特殊的值班律師制度
    四、日本值班律師制度的發展
  第四節  美國公設辯護人制度
    一、美國公設辯護人制度的內涵
    二、美國公設辯護人制度的司法適用
    三、美國公設辯護人制度的困境
  第五節  我國香港地區的當值律師服務

    一、香港當值律師服務的歷史源流
    二、我國香港地區當值律師服務的司法適用
    三、我國香港地區當值律師服務質量保證機制
    四、香港當值律師服務的資金保障
第四章  值班律師的有效法律幫助與法律責任
  第一節  值班律師有效法律幫助的概念
    一、值班律師法律幫助的含義
    二、值班律師有效法律幫助的含義
  第二節  值班律師有效法律幫助的價值和意義
    一、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的自原性以及程序選擇的自主性
    二、推動量刑協商環節順利進行以保障量刑建議的公正性
    三、保證案件正確性,降低認罪認罰案件的內生性風險
    四、作為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補充,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五、是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的堅強後盾
  第三節  值班律師有效法律幫助的判斷標準
    一、宏觀維度:值班律師有效法律幫助判斷標準的總體立場
    二、微觀視角:值班律師有效法律幫助判斷標準的具體展開
  第四節  對值班律師無效法律幫助的規制
    一、值班律師無效法律幫助的認定標準
    二、值班律師無效法律幫助的認定程序
    三、認定值班律師法律幫助無效后的被追訴人救濟
    四、認定值班律師無效法律幫助后的責任人製裁
  第五節  值班律師的法律責任
    一、值班律師的倫理責任
    二、值班律師的民事責任
    三、值班律師的行政責任
    四、值班律師的刑事責任
第五章  值班律師的訴訟地位和訴訟權利
  第一節  當前圍繞值班律師的兩種誤區
    一、應然層面的「辯護人化」
    二、實然層面的「見證人化」
  第二節  值班律師的訴訟地位
    一、值班律師的性質
    二、值班律師與辯護律師的區別
    三、值班律師的職責
    四、值班律師法律幫助的實質化及路徑設想
  第三節  值班律師的訴訟權利
    一、訴訟地位與訴訟權利的關係
    二、值班律師訴訟權利的法律依據及教義分析
    三、值班律師享有廣泛訴訟權利的意義
  第四節  值班律師訴訟權利的實現
    一、值班律師訴訟權利的保障機制
    二、值班律師訴訟權利的積極行使
第六章  值班律師的審前參與
  第一節  審前階段值班律師的職能與職責
    一、區分值班律師職能和職責的必要性
    二、值班律師職能的全面性
    三、值班律師職責的有限性
  第二節  審前階段值班律師職責的層次劃分
    一、法律咨詢:法律幫助的基礎

    二、強制措施:法律幫助的重點
    三、提出意見:法律幫助的核心
  第三節  審前階段值班律師職責的動態調整
    一、值班律師職責動態調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值班律師職責動態調整的根據
    三、值班律師職責動態調整的限度
  第四節  審前階段值班律師的履職保障
    一、值班律師的履職障礙及其破解思路
    二、值班律師的介入
    三、值班律師的參與
    四、值班律師的監督
    五、值班律師的隊伍建設
第七章  值班律師的審判參與
  第一節  值班律師在審判階段的地位和作用
    一、值班律師參與審判階段的必要性
    二、值班律師在審判階段的職責
    三、值班律師審判參與的主要問題
    四、值班律師參與模式的層次化構建
  第二節  值班律師的深度參與模式
    一、深度參與模式的特點及其優劣
    二、深度參與模式的適用範圍
    三、深度參與模式中值班律師的地位與職責
  第三節  值班律師的一般參與模式
    一、一般參與模式的特點及其優劣
    二、值班律師的法律意見書制度
  第四節  值班律師的身份轉化
    一、值班律師向法律援助辯護人的轉化
    二、值班律師向委託辯護人的轉化
第八章  值班律師在認罪認罰案件中的參與
  第一節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基本範疇
    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概念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以審判為中心的關係
    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司法適用
  第二節  值班律師參與認罪認罰案件的功能與作用
    一、值班律師參與認罪認罰案件有助於保障被追訴人認罪認罰的自願性
    二、值班律師參與認罪認罰案件有助於促進控辯相對平衡
    三、值班律師參與認罪認罰案件有助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第三節  值班律師在認罪認罰案件中的職責
    一、認罪認罰案件中的一般性職責
    二、認罪認罰案件中的專門性職責
    三、認罪認罰案件中的特殊性職責
  第四節  值班律師參與認罪認罰案件的程序
    一、前置告知程序
    二、申請指派程序
    三、權利行使程序
    四、聽取意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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