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原作是眾多知名學者以簡短篇幅討論學科前沿議題、彼此爭鳴的「基本原理叢書——法哲學」(Cambridge Elements Series——Elements in Philosophy of Law)中的一部。本書運用社會學經典理論與經驗素材批判性考察了分析法哲學家圍繞「法律是什麼」這個問題所提出的一系列命題,內容涵蓋法律的人造物理論、法律的社會建構理論、法律功能與法律性質、法律體系與生活的脫嵌、法律的指引功能以及社會實效命題等英美法哲學中一系列經典與前沿主張。本書試圖表明:有關法律的哲學分析和經驗研究當然存在重要差異——分析法哲學無須成為社會學法學,科學也無法解決所有關於法律的哲學問題;但兩種研究進路卻可彼此借鑒,法理學研究應當對經驗素材和經驗研究方法抱持更加開放的態度,有關法律性質的哲學分析應當得到法律運作現實狀況的驗證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