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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義務論

  • 作者:丁芳|責編:柳艷
  • 出版社:江蘇大學
  • ISBN:9787568420532
  • 出版日期:2023/12/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27
人民幣:RMB 70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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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用人單位是勞資義務的主要承擔者,相對清晰的用人單位義務邊界對勞動關係的穩定運行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勞資雙方是利益相關的命運共同體,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有利於促進勞資雙方的利益最大化,因此,用人單位義務的設定必須注重勞資之間的利益平衡。本書著重研究了勞資雙方的利益關係以及如何平衡雙方的利益,共分為八章,分別介紹了用人單位義務的相關理論、學說演進、基本屬性,還有用人單位的給付義務、照顧義務、附隨義務,以及違反用人單位義務的法律後果。

作者介紹
丁芳|責編:柳艷
    丁芳,1979午出生於安徽宿州,金陵科技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江蘇石城律師事務所律師,木蘭芳舟法律工作室創始人,中國法學會會員。2002午畢業於江蘇大學。獲得經濟法學士學位。2009年畢業於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獲得經濟法碩士學位。現為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在各類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0余篇,主持省級課題一項,參與國家級或省級課題多項。

目錄
導論
  一、用人單位義務研究:現代勞動法之重要課題
  二、用人單位義務研究綜述
第一章  用人單位義務的相關理論
  第一節  用人單位的界定
    一、學界觀點梳理及評析
    二、國外用人單位主體資格認定標準
    三、我國用人單位主體資格認定標準
    四、列舉式立法對用人單位範疇的局限
    五、用人單位範疇的發展趨勢
  第二節  用人單位義務的邊界
    一、用人單位義務法定邊界
    二、用人單位義務約定邊界
    三、用人單位義務設定原則
第二章  用人單位義務的學說演進
  第一節  雇傭關係萌芽階段對資方的支持
    一、立法強制工人接受雇傭
    二、新教倫理對資本主義經濟的促進
  第二節  古典經濟學派自由放任的勞工理論
  第三節  勞資對立衝突理論的鬥爭學說
    一、勞資衝突理論的基本內容
    二、勞資衝突理論的兩大失誤
    三、勞資衝突理論的現實檢驗
  第四節  社會改良思想在勞資關係中的運用
    一、費邊社改良實踐與產業民主理論
    二、空想社會主義者的勞資合作理論
    三、孫中山三民主義勞資改良思想
    四、迪爾凱姆的社會分工論
  第五節  古典管理學派促使勞資關係趨於緩和
  第六節  勞資關係和諧運行的倫理說
第三章  用人單位義務的基本屬性
  第一節  用人單位義務的外在形式
    一、法定性與約定性並存
    二、強制性與任意性並存
    三、雙務性與單務性並存
  第二節  用人單位義務的來源
    一、法律法規
    二、集體合同
    三、勞動合同
第四章  用人單位義務類型化分析
  第一節  法定義務與約定義務
    一、法定義務與約定義務界定標準
    二、法定義務
    三、約定義務
  第二節  主義務與附隨義務
    一、主義務與附隨義務界定標準
    二、主義務
    三、附隨義務
第五章  用人單位給付義務
  第一節  給付義務的理論基礎

    -一、給付義務的發生邏輯
    二、給付義務的法源
  第二節  給付義務的實現
    一、給付義務的實現方式
    二、給付義務的實現困境
    三、給付義務的實現時間
    四、給付義務的變更及例外
第六章  用人單位照顧義務
  第一節  用人單位照顧義務的內涵
    一、用人單位照顧義務的理論基礎
    二、用人單位照顧義務的法律依據
  第二節  用人單位照顧義務的內容
    一、人身安全照顧義務
    二、財產安全照顧義務
    三、職業安全照顧義務
    四、生老病死照顧義務
第七章  用人單位的附隨義務
  第一節  保障勞動關係順利運行
    一、依法制定單位規章
    二、提供適格勞動條件
  第二節  實現勞動者合理的職業預期
    一、依合同約定合理使用勞動者
    二、為勞動者提供工作資歷證明
  第三節  薪資以外的財產類附隨義務
    一、解約后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因工支出的償還義務
  第四節  合法處理相關信息的義務
    一、與合同相關的信息應依法告知
    二、對勞動者個人信息加以保密
第八章  違反用人單位義務的法律後果
  第一節  用人單位義務歸責的特殊性
    一、歸責原則及其判定標準
    二、嚴格責任與舉證責任倒置
    三、用人單位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二節  違反用人單位義務的法律責任
    一、違反用人單位義務的民事責任
    二、違反用人單位義務的勞動法責任
    三、違反用人單位義務的行政責任
    四、違反用人單位義務的刑事責任
結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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