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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縣提綱譯註

  • 作者:(宋)佚名|責編:邱紅|校注:陳剛
  • 出版社:上海三聯
  • ISBN:9787542680587
  • 出版日期:2024/10/01
  • 裝幀:平裝
  • 頁數:180
人民幣:RMB 7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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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州縣提綱》成書于南宋時期,是我國現存較早的官箴書。此書共分四卷:第一卷內容是為官如何廉潔自律、勤勉公事等;第二、三卷內容是如何處理訴訟;第四卷內容是稅收的收繳和力役的安排。此書通行的版本為清代中葉李調元所刻《函海叢書》本、張海鵬所編《學津討原》本。由於成書年代較久,書中很多地方非經註釋、翻譯,已非今日普通讀者所能通讀。譯註者參考了各個版本,結合相關資料,對此書進行翻譯和註釋,以便於讀者閱讀和研究。

作者介紹
(宋)佚名|責編:邱紅|校注:陳剛
    陳剛,法學博士,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比較法研究會理事,上海外國法與比較法研究會理事,法家研究會會員。出版專著《南宋江南士大夫與江南法律秩序的構建》一部,發表論文近20篇。

目錄
引論
四庫全書提要
吳澄《州縣提綱》序
卷一
  導論
  1.1  潔己
  1.2  平心
  1.3  專勤
  1.4  奉職循理
  1.5  節用養廉
  1.6  勿求虛譽
  1.7  防吏弄權
  1.8  同僚貴和
  1.9  防閑子弟
  1.10  嚴內外之禁
  1.11  防私覿之欺
  1.12  戒親戚販鬻
  1.13  責吏須自反
  1.14  燕會宜簡
  1.15  吏言勿信
  1.16  時加警察
  1.17  晨起貴早
  1.18  事無積滯
  1.19  情勿壅蔽
  1.20  四不宜帶
  1.2  l三不行刑
  1.22  俸給無妄請
  1.23  防市買之欺
  1.24  怒不可遷
  1.25  盛怒必忍
  1.26  疑事貴思
  1.27  勿聽私語
  1.28  勿差人索迓
卷二
  導論
  2.1  判狀勿憑偏詞
  2.2  判狀勿多追人
  2.3  示無理者以法
  2.4  勿萌意科罰
  2.5  面審所供
  2.6  呈斷憑元供
  2.7  詳閱案牘
  2.8  詳審初詞
  2.9  通愚民之情
  2.10  交易不憑鈔
  2.11  誣告結反坐
  2.12  禁告訐擾農
  2.13  告訐必懲
  2.14  請佃勿遽給
  2.15  證會不足憑

  2.16  再會須點差
  2.17  聽訟無枝蔓
  2.18  立限量緩急
  2.19  立限量遠近
  2.20  催狀照前限
  2.21  柵不留人
……
卷三
卷四
附錄:專有名詞註釋
參考書目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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