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中心 | 我的帳號 | 關於我們

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理解與適用指南

  • 作者:編者:郭華//于文豪|責編:趙燕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ISBN:9787521646818
  • 出版日期:2024/08/01
  • 裝幀:平裝
  • 頁數:501
人民幣:RMB 65 元      售價:
放入購物車
加入收藏夾

內容大鋼
    為了便於任免機關、單位及其承辦部門、國有企業管理人員以及法律工作者深入學習和深刻理解《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的內容,規範地適用該條例,有關這方面的專家與研究人員在參閱與聽取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編寫了本書。
    本書設置本條宗旨、條文理解、適用指南、關聯法條四大板塊,旨在為規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的處分和提升國有企業治理水平提供思路,併為開展貫徹落實和宣傳條例提供學習讀本。

作者介紹
編者:郭華//于文豪|責編:趙燕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和依據】
  第二條 【適用對象和範圍】
  第三條 【黨的領導】
  第四條 【基本原則】
  第五條 【指導監督】
  第六條 【給予處分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處分的種類和適用
  第七條 【處分種類】
  第八條 【處分期間】
  第九條 【合併處分】
  第十條 【單位違法或者共同違法處分】
  第十一條 【從輕或減輕處分】
  第十二條 【免予或不予處分】
  第十三條 【從重處分】
  第十四條 【處分後果】
  第十五條 【違法所得的處理】
  第十六條 【退休人員的處分】
第三章 違法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
  第十七條 【違反政治要求】
  第十八條 【違反組織程序】
  第十九條 【違反廉潔要求】
  第二十條 【違規發放工資或津補貼等】
  第二十一條 【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
  第二十二條 【侵害服務對象利益】
  第二十三條 【違規投資經營】
  第二十四條 【違反金融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違反生產管理制度】
第四章 處分的程序
  第二十六條 【處分工作要求與承辦部門】
  第二十七條 【調查處理程序】
  第二十八條 【重大複雜案件商請機制】
  第二十九條 【給予處分的期限】
  第三十條 【處分決定書製作】
  第三十一條 【迴避制度】
  第三十二條 【刑事、行政責任前置的處分】
  第三十三條 【特殊身份主體的處分程序】
  第三十四條 【暫停職務與附屬後果】
  第三十五條 【澄清正名】
  第三十六條 【處分期限】
  第三十七條 【處分解除及後果】
第五章 複核、申訴
  第三十八條 【申請複核】
  第三十九條 【提出申訴】
  第四十條 【複核、申訴審查程序】
  第四十一條 【處分的糾正】
  第四十二條 【處分的撤銷】
  第四十三條 【處分的變更】
  第四十四條 【處分的維持】
  第四十五條 【變更、撤銷的後續處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拒采監察建議和違規履職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拒不執行處分決定和阻礙干擾處分工作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誣告陷害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 【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條 【特別適用】
  第五十一條 【溯及力】
  第五十二條 【實施日期】
附錄:關聯法規
  司法部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負責人就《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答記者問(2024年5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2020年6月20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23年12月19日)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2007年4月22日)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2009年7月1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2016年8月2日)
  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2018年7月13日)
  關於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的指導意見(2021年2月28日)

  • 商品搜索:
  • | 高級搜索
首頁新手上路客服中心關於我們聯絡我們Top↑
Copyrightc 1999~2008 美商天龍國際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分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營業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3號1F 105號1F-2F
讀者服務部電話:02-2381-2033 02-2381-1863 時間:週一-週五 10:00-17:00
 服務信箱:bookuu@69book.com 客戶、意見信箱:cs@69book.com
ICP證:浙B2-2006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