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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辯護(江西刑事辯護經典案例)

  • 作者:編者:周興武|責編:李爭春//趙雪慧
  • 出版社:法律
  • ISBN:9787519785871
  • 出版日期:2024/04/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64
人民幣:RMB 6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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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由江西省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和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傾情推出,從籌劃到付梓歷經兩年多時間,囊括了江西省刑辯律師近年來辦理的42個成功案例,其中既有「道」的智慧,又有「術」的精華,充分展現了贛鄱大地刑辯律師有勇有謀、有攻有防、敬業盡責的職業風采。
    本書由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顧永忠教授作序推薦,希望能為廣大的刑辯律師提供一些啟示和參考借鑒,不斷提升刑辯策略與技能。

作者介紹
編者:周興武|責編:李爭春//趙雪慧
    周興武,1983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原西南政法學院),2001年被評聘為一級律師。擔任過南昌律師協會第五屆會長,江西省第七屆律師協會副會長,江西紅陽光律師事務所主任。長期從事律師實務工作,具有較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承辦了許多省內外知名案件,尤其擅長刑事辯護業務。

目錄
柏少金 李堯君
找准細節 辨明因果
——黃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
張代平
別讓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等同刑事判決
——陳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
謝智勇
刑法因果關係理論的司法實踐
——楊某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一案
塗國虎
深挖程序價值 彰顯程序正義
——某企業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一案
范衛權 羅宗慧
深挖證據疑點 堅定無罪辯護
——葉某某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一案
溫 輝
全方位尋找不起訴契機
——曾某涉嫌非法經營罪、銷售偽劣產品罪一案
周孝燦 王佳麗梅
研究法律規範 探尋有效辯點
——周某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
胡 彬 盧 宇
能動履職 化解矛盾
——彭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
方 軍
緊抓鑒定程序 終獲撤回起訴
——郭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
毛巧雲
以證據為本 用事實說話
——扎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
徐國東 塗智鴻
一封感動全院的信
——黃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
徐玉仙
「其他惡劣情節」之辯
——M某涉嫌猥褻兒童罪一案
胡 彬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原則在司法實踐中的適用
——賀某某涉嫌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
陳日新
深挖鑒定漏洞 終獲緩刑判決
——敖某某涉嫌盜竊罪一案
簡 武
釐清民刑邊界 實現無罪辯護
——康某涉嫌盜竊罪一案
張立忠
在情理與法律之間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樑
——袁某涉嫌盜竊罪一案
江進修
「套路貸」中套路深 控告路上破難題

——鄧某刑事控告不立案複議複核案
廖成京
律師堅守證據辯護 檢察決定不予起訴
——葉某涉嫌詐騙罪一案
肖亮斌 楊 盟
涉案金額高達70萬元 因證據不足不起訴
——黃某涉嫌詐騙罪一案
葉禕瑋
二罪之爭 終獲不訴
——葉某某涉嫌詐騙罪一案
方 軍
找存疑 辯無罪
——劉某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
蘭宇軍
一個被撤回的起訴
——王某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
嚴林福
使用公司資金支付股權轉讓款行為性質之辨析
——劉某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
陳巧琴
罪與非罪 有效辯護
——黃某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一案
劉義程 紀璐環
實體辯護 探尋出罪突破□
——周某某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一案
喻宙翔
以主觀故意為焦點 結合證據精準辯護
——汪某、楊某涉嫌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一案
胡 彬 李丁生
立足罪輕辯護 兼顧財產保護
——鄧某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串通投標罪、隱匿會計賬簿罪一案
賴 波 吳宗效
緊扣法條 明晰罪名
——陳某玉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塗國虎 王 琳
積極辯護 實現無罪
——曹某某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一案
張夢凡 崔哲嬡
準確理解詐騙罪中既、未遂量刑幅度的適用
——肖某涉嫌詐騙罪一案
馮聖君
兩罪減一罪 刑期減一半
——張某涉嫌開設賭場罪、詐騙罪一案
萬藝嬌 章松濤
深挖案件證據 釐清幫信罪與開設賭場罪的界限 幫助行為正犯化的現實確立
——王某涉嫌開設賭場罪案的罪名之爭
毛 雯 吳駿傑
有效辯護助力企業破產重整
——周某涉嫌合同詐騙罪、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一案
蔡方友

獵奇異寵觸刑法 專業辯護獲自由
——胡某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
郭 濤
對「非法採礦罪」中「開採」及「採礦許可證」的理解——李某4涉嫌非法採礦罪一案
謝智勇
從相對不訴到絕對不訴
——吳某涉嫌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一案
江清漢 江逸群
勇於質疑 謹慎求證
——馮某乙涉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一案
張代平
有效質證 兩次無期改六年
——程某1涉嫌販賣毒品罪一案
朱龍太
注重罪責辯護 死刑改死緩
——李某某涉嫌販賣毒品罪一案
肖篤炎
釐定辯護思路 死罪改輕罪
——劉某生涉嫌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一案
肖篤炎
堅定「排非」 一審、二審宣告無罪
——吉某林涉嫌受賄罪一案
廖軍民
物證缺失 死因不明 職權不清 宣告無罪——袁某某涉嫌濫用職權罪宣告無罪一案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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