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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法中國(重新認識中華法系)

  • 作者:俞榮根|責編:張發賢//張基強
  • 出版社:孔學堂書局
  • ISBN:9787807703228
  • 出版日期:2022/02/01
  • 裝幀:平裝
  • 頁數:384
人民幣:RMB 85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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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由總論和分論組成。總論由三部分組成,前兩節分別追述在「律典體制」「律令體制」兩種學說指導下,法律史學界對中國古代法和中華法系的認識與研究,第三部分展現本書的立論中軸,闡析中國古代法的「禮法」屬性、「禮法體制」的結構與歷史,以及「禮法體制」研究範式對重新認識中華法系的價值。「分論一」著力于討論一些古代「禮法」制度的具體問題,偏向于駁論性質。「分論二」對古代禮法體制中有關禮法之治的若干問題做些闡發。

作者介紹
俞榮根|責編:張發賢//張基強
    俞榮根(1943-),浙江諸暨市人,教授,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曾任西南政法大學副校長、重慶社科院院長、九屆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駐會)和法制委主任委員等職。     長期致力於儒家法思想和中華法系研究。主要著作有《儒家法思想通論》《儒言治世》《道統與法統》《文化與法文化》等;合著《孔子的法律思想》《中國傳統法學述論:基於國學視角》等;主編《中華大典·法律典·法律理論分典》《法治之路》《禮法傳統與現代法治》等叢書。發表學術論文200多篇。

目錄
緒論
  一、問題緣起
  二、學研求索
  三、範式述介
第一章  總論:律典體制、律令體制抑或禮法體制
  第一節  「律典體制」說與中華法系
    一、法系和中華法系
    二、中華法系學
    三、「律典體制」範式下的中華法系研究
    四、「律典體制」說與「諸法合體」論
  第二節  「律令體制,』與中華法系
    一、律令與律典、令典
    二、「律令體制」說源自日本
    三、「律令體制」說傳入中國
    四、日本學者的反思
    五、「律令體制」說不能完整表達中華法系
  第三節  「禮法體制」與中華法系:禮法與禮法結構
    一、「禮法」正名
    二、「禮法」和荀子的「禮法學」
    三、「禮法體制」說之先聲
    四、「禮法」的結構
  第四節  「禮法體制」與中華法系:禮法之流變
    一、禮法原型:以禮為法、出禮入刑
    二、禮法式微:「強道」崛起、獨任刑罰
    三、禮法重建:以禮率律、律外有禮
    四、禮法終結:帝制潰敗、師法西制
    五、禮法重建(一):引禮入律
    六、禮法重建(二):編纂禮典
    七、禮法重建(三):禮俗習慣法
    八、餘論
第二章  分論一:「禮法體制」範式下的古代法問題討論
  第一節  成文法公布問題
    一、一個「法典主義」的思路
    二、「懸法象魏」:成文法的公布
    三、成文法和公布成文法
    四、「懸象」與「懸刑圖」
    五、小結
  第二節  刑書、刑鼎問題
    一、「鄭刑書」:子產、叔向、孔子
    二、「晉刑鼎」:孔子、蔡史墨、苟寅
    三、晉之禮法:唐叔之法、被廬之法
    四、晉之「亂制」:夷之蒐、董之蒐
    五、「宣子之刑」:趙宣子?范宣子?
    六、「擅作刑器」:趙鞅、荀寅
    七、「民在鼎矣」與「尊貴」「為國」
    八、孔子:贊子產,譏刑鼎
    九、小結
  第三節  罪刑法定與非法定問題
    一、「叔向難題」
    二、教義學上的罪刑法定與非法定學說

    三、圍繞罪刑關係的百年聚訟
    四、古代罪刑制度傳統尋蹤
    五、《晉書·刑法志》:罪刑法定與非法定的和合學說
    六、罪刑法定與非法定和合學說的思想源流
    七、罪刑法定與非法定和合的制度定鼎
    八、結語
  第四節  古代民法問題
    一、「中國古代民法」概念再議
    二、故事中的古代家產制民事規則啟示
    三、戶:中國古代法的民事主體
    四、戶:身份與契約共存
    五、戶的民事權利
    六、戶本位民事活動的主要原則
    七、小結
  第五節  法治與人治問題
    一、問題的緣起
    二、「儒家人治、法家法治」論的由來
    三、儒法分歧並非「人治法治對立鬥爭」
    四、先秦儒法之爭的實質:兩種君主政治
    五、黃宗羲的「治法」非法治
    六、古籍所稱「法家」詞義考析:再論「儒家人治法家法治」
    七、餘論
  第六節  自然法與倫理法問題
    一、「儒家自然法」說的提出
    二、何謂「自然法」
    三、儒家法不是自然法
    四、儒家法是倫理法
    五、「倫理」是我國固有的文化範疇
    六、倫理法的含義和特點
    七、結語:尋找中國古代法的「自我」
第三章  分論二:「禮法體制」下的「禮法之治」
  第一節  禮法之治與良法善治
    一、「禮法」:良法善治之「治法」
    二、「中道」:良法善治之治道
    三、「君子」:良法善治之「治人」
    四、「德政」:良法善治之治政
    五、「鄉治」:良法善治之基礎
    六、「祥刑」:良法善治之利劍
    七、結語:禮法之治的智慧價值
  第二節  「法先王」:禮法政治中的統治合法性
    一、「先王」:儒家政治倫理典範
    二、禪讓和征誅:政治合法性的兩種模式
    三、四重合法性:禮法體制下的合法性自證
    四、真實與偽善:合法性自證史話
    五、評析:復古還是開新
    六、再評析:「法先王」與現代法政
    七、「聖王」與「王聖」:「法先王」的缺憾與救濟
  第三節  天理·國法·人情:禮法之治的一個面相
    一、天·天子·民:三角形權力結構
    二、天理·國法·人情:三角形治理結構

    三、禮法之治:屈法伸情
    四、天理·國法·人情與現代法治
    五、從工具型法治到體制型法治
  第四節  「親親相隱」:禮法體制下的親屬權
    一、考史:「親親相隱」的思想與立法
    二、論爭:「親親相隱」之研究
    三、故事:佘祥林案的案中案
    四、家庭權:「親親相隱」之性質
    五、抗禦公權:「親親相隱」的價值
    六、小結:學研心語
  第五節  調處:禮法傳統下的非訴訟經驗
    一、《萬家訴訟》:不懂「要個說法」為何物
    二、源遠流長:調處的制度沿革
    三、一脈遺存:「申明亭」掌故
    四、類型分析:調處運作機制之一
    五、特徵分析:調處運作機制之二
    六、禮法社會:調處制度的生存土壤
    七、ADR啟示:調處的歷史合理性與局限性
    八、從「調處」到「調解」:調處制度的現代轉型
    九、調解制度:ADR的現代中國模式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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