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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法律社會與文化(民法的表達與實踐)(精)/實踐社會科學系列

  • 作者:黃宗智|責編:和永發
  • 出版社:廣西師大
  • ISBN:9787559867353
  • 出版日期:2024/07/01
  • 裝幀:精裝
  • 頁數:307
人民幣:RMB 89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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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為黃宗智教授法律社會史成名作。作者從巴縣、寶坻、淡水-新竹等地訴訟檔案出發,通過還原清代民法處理土地、債務、婚姻、繼承等民事糾紛的複雜過程,全方位展現了清代法律與社會、歷史間的複雜糾纏。全書從「表達」與「實踐」的角度切入法律社會史研究,運用跨學科研究方法,吸收大量中外學者如瞿同祖、馬克斯·韋伯、滋賀秀三等關於中國法律史研究的權威成果,並嘗試與重要的學術觀點展開對話,深化了我們對中國歷史和現實的理解。

作者介紹
黃宗智|責編:和永發
    黃宗智,1940年生。著名歷史學家。普林斯頓大學學士,華盛頓大學博士。師從著名學者蕭公權教授。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校區(UCLA)歷史系教授,1991年晉陞「超級教授」(Protessor,Above Scale),2004年榮休。中國研究中心創辦主任(1986-1995年)。Modern China(《近代中國》)創刊編輯(1975年至今)。《中國鄉村研究》(Rural China)創刊編輯(2003年至今)。現為中國人民大學講座教授。主要學術興趣為明清以來的社會史、經濟史和法律史。主要著作有:《清代的法律、社會與文化:民法的表達與實踐》、《法典、習俗與司法實踐:清代與民國的比較》、《過去和現在:中國民事法律實踐的探索》、《經驗與理論:中國社會、經濟與法律的實踐歷史研究》、《長江三角洲的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美國亞洲研究協會列文森最佳著作獎)、《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美國歷史學會費正清最佳著作獎)、《超越左右:從實踐歷史探尋中國農村發展出路》等。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研究資料
  「民事法律」和「民事調判」
  一些初步的思考和結論
第二章  範疇的定義:共產革命勝利前華北村莊的糾紛
  和訴訟
  家庭糾紛與訴訟
  鄰里糾紛和訴訟
  契約糾紛和訴訟
  其他的糾紛和訴訟
  刑事司法系統
  村莊訴訟和縣法庭記錄
第三章  處理糾紛的非正式系統:共產革命勝利前華北農村的
  民間調解
  契約和交易:中間人
  社區和宗親調解人
  調解的原則和方法
  民間調解中的妥協、道德和法律
  民間調解的濫用
  民間調解與權力關係
第四章  處理糾紛的正式系統:大清律例與州縣審判
  土地案件
  債務案件
  婚姻案件
  繼承案件
  妥協的運用
  無勝負案件
  從法律實踐看大清律例
第五章  介於民間調解與官方審判之間:清代糾紛處理中的第三領域
  清代訴訟的三個階段
  中間領域的糾紛處理
  第三領域中的弊端及其原由
  正式性、非正式性及第三領域的糾紛處理
第六章  清代民事調判制度的兩種型式
  寶坻巴縣型式
  淡水新竹型式
  橫向(共時)型式與縱向(歷時)變化
第七章  訴訟的規模、費用和各種策略
  民事訴訟的規模
  民事訴訟的費用
  「衙蠹」
  當事人的抉擇與策略
第八章  從縣官「手冊」看清代民事調判
  仁治的理念
  視事實情
  州縣活動中的德治文化與實用文化
  受理狀詞
  「細事」與「民事」
第九章  馬克斯·韋伯和清代法律及政治制度
  法律制度

  政治制度
  「支配」和「權力」
附錄A
附錄B
引用書刊目錄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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