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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哲學(精)

  • 作者:何志鵬|責編:陳慧
  • 出版社:法律
  • ISBN:9787519790837
  • 出版日期:2024/06/01
  • 裝幀:精裝
  • 頁數:525
人民幣:RMB 13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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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是從宏觀維度審視國際法的法學專業著作,是在作者2013年的著作《國際法哲學導論》基礎上融匯理論進展、實踐更新與學識深化的全新作品。書中以國際法領域前沿問題、具體問題、真實問題為切入點,立足於中國經驗、中國話語、中國方案,對國際法從本體論、意義論、權威論、方法論、辯證觀、運行論、價值論、發展論等方面進行多維度考察,解析國際法規範存在的理由,解構國際法規範運行的動因,解讀國際法規範背後的制約,從而反思國際法在環境構造和運行機制上存在漏洞和偏差。本書以嚴密的邏輯與精準的表述為特點,融合國際與本土、抽象與具體、理論與實踐,是國際法領域理論層面的佳作,適宜國際法、法理學專業學者閱讀適用。

作者介紹
何志鵬|責編:陳慧
    何志鵬,滿族,黑龍江黑龍江雙城人。法學博士,吉林大學法學院、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公共外交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吉林大學人權研究院執行院長,吉林大學法學院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長,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兼職研究員,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專家委員會委員。     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法、人權、法學教育。在國際法領域,其主要研究方式是利用法哲學和國際關係理論解讀國際人權、國際人道法、國際經濟法的問題。     出版(含合作出版)著作《國家利益維護:國際法的力量》《國際法治論》《國際法的中國理論》等40余部,發表(含合作發表)學術論文《國際法治的中國表達》《國際司法的中國立場》等300余篇。學術研究成果曾獲得第八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二等獎、第六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三等獎,第二屆韓德培法學獎青年原創獎,第七屆、第八屆、第九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二等獎,吉林省第十二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第一屆方德法治研究獎三等獎、第二屆方德法治研究獎二等獎等獎項。     參與的教學成果獲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主持的「國際法」課程入選國家一流本科課程線上課程、線上線下混合課程。撰寫教材《國際法要論》,主編教材《國際法》《國際法原理》《國際法入門筆記》等,參與編寫的「馬工程」教材《國際公法學》(曾令良教授主編)獲得首屆國家教材獎二等獎,參與編寫的《習近平法治思想概論》(第一首席專家為張文顯教授)獲得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特等獎。

目錄
第一章  國際法哲學:概念解析與基本維度
  一、問題的提出
  二、國際法哲學的基本內涵
    (一)國際法的基本理論
    (二)國際法的一般理論
    (三)國際法的方法論
  三、國際法哲學的研討路徑
    (一)在國際法上運用法哲學的理論與方法
    (二)以跨學科的方式研討國際法的具體問題
    (三)以哲學為基礎審視和分析國際法
  四、國際法哲學的意義與作用
    (一)大前提探究:法理學思考對法學諸領域之意義
    (二)國際法哲學有利於引領國際法的理論化進程
    (三)國際法哲學有益於推進法理學的全面均衡發展
    (四)國際法哲學有助於解決國際法實踐中的困惑
  五、對國際法哲學的宏觀論斷
    (一)國際法的發展史體現出與法哲學的緊密結合
    (二)倡導國際法哲學的多元化探索
    (三)國際法哲學的研討不宜嚴格限定範圍
    (四)可以初步確立國際法哲學的基本品格
  六、結論
第二章  國際法本體論:規範屬性與體系特質
  一、導論
  二、對國際法概念的界定
    (一)對國際法內涵的傳統界定
    (二)本書對國際法內涵的界定
    (三)本書界定與主體列舉法和客體列舉法的差異
  三、國際法本體論的法理學視角
    (一)自然法視角內的國際法
    (二)實證法視角內的國際法
    (三)社會法學派視角內的國際法
    (四)國際法的歷史唯物主義視角
  四、國際法本體論的國際關係學視角
    (一)現實主義視角內的國際法
    (二)自由主義視角內的國際法
    (三)建構主義視角內的國際法
  五、國際政治與倫理之間的國際法
    (一)國際法與政治力量對比有密切的關聯
    (二)國際法與全球倫理相關但不等同
  六、作為法律的國際法
    (一)問題的傳統式界定:國際法真的是法嗎?
    (二)問題的反思與修正:國際法是什麼法?
    (三)通過規範運行系統與過程觀察國際法的性質
  七、結論
第三章  國際法意義論:理想預期與現實考察
  一、問題的提出
    (一)國際法功能問題的指向
    (二)既有研究的成就和問題
    (三)本章的邏輯路線
  二、國際法功能:基於邏輯和經驗的闡釋

    (一)國際法對國際關係的意義的理想境況
    (二)國際法對國家硬實力的約束能力比較低
    (三)國際法對於國家軟實力的影響程度比較高
    (四)對國際法作用的動態模型假設
  三、國際法對中國的意義:需求與歷史
    (一)中國的軟實力差距及其對於國際法的需求
    (二)中國外交事務中對國際法的重視
    (三)應用國際法對於中國利益的促進作用
  四、國際法的西方傳統對國際法意義的影響
    (一)西方話語主導國際法的客觀現實性
    (二)西方話語主導國際法的影響
    (三)西方話語主導國際法的解決思路
  五、國際法功能的實現路徑
    (一)國際法功能發揮的全球視野
    (二)國際法功能發揮的國家對策
  六、現代化中國應用國際法的推進路徑
    (一)以充分運用國際法為全球使命
    (二)以塑造發展中國家為時代擔當
    (三)著力凝煉發展中國家國際法的現代思想架構
  七、結論
第四章  國際法權威論:倫理尺度與文明共識
  一、問題的提出:國際法的權威根源
  二、基於公正的權威:國際法的倫理尺度
    (一)正義內涵的主觀性與複雜性
    (二)正義在法律中的重要地位
    (三)正義在國際法層面的多重理解
    (四)作為實踐理性的國際法正義
  三、國際法的成長進程形成的「自然法」規範
    (一)將國際法視為「自然法」的理論路向
    (二)國際法中包含「自然法」的可能
    (三)國際法中「自然法」的生成機制
    (四)國際法中「自然法」的作用方式
    (五)國際法中「自然法」的相對性
  四、國際法的全球化與權威的重塑
    (一)從國家戰略的角度,善待國際關係的道義力量
    (二)從世界事務的維度,剋制決策過程的道德綁架
    (三)從研究方法的角度,避免實證研究的片面導向
    (四)從國家觀念的角度,形成參與變革的融入思維
    (五)從具體工作的角度,提升認知水平的建設進路
    (六)從理論創新的角度,推動概念引領的論斷創新
    (七)從話語塑造的角度,完善理論實踐的正向反饋
  五、結論與啟示
第五章  國際法方法論:實踐操作與學術研究
  一、導論:國際法方法論的內涵與意義
    (一)國際法方法論的內涵
    (二)國際法方法論的意義
  二、核實確矩:國際法職業共同體的方法起點
    (一)甄別國際法的實證法途徑
    (二)國際法研究的素材獲取
    (三)國際法研究的邏輯進程

    (四)國際法實證研究的敘述策略與結構模式
  三、戰術工程:實踐導向國際法方法的要求
    (一)國際法實踐工作的執行性特徵
    (二)國際法實踐工作的簡明性指針
    (三)國際法實踐工作的聚焦化原則
    (四)國際法實踐工作的可行性反饋
  四、思想重建:理論導向國際法方法的向度
    (一)國際法理論導向的基本路徑
    (二)國際法理論導向的思想資源
  五、視角借鑒:理論導向國際法方法的闡釋資源
    (一)用現實主義的觀念衡量國際法
    (二)以自由主義的論斷闡發國際法
    (三)以建構主義的思維理解國際法
  六、框架整合:作為國際法方法的批判現實主義
    (一)批判現實主義的必要性
    (二)批判現實主義中的「現實主義」
    (三)批判現實主義中的「批判分析」
    (四)批判現實主義中的「完善路徑」
  七、結論
第六章  國際法辯證觀:認知方式與應用展開
  一、導言
  二、國際法的辯證法的內涵
  三、探究國際法辯證關係的必要性
    (一)國際法辯證法的背景:國際社會的無政府狀態
    (二)理論與實踐的忽略和掩蓋
    (三)傳統國際法理論的欠缺
    (四)新興國際法理論在哲學層面的需求
  四、國際法辯證關係的體現
    (一)國際法發展進程中的對立統一
    (二)國際法發展進程中的質量互變
    (三)國際法發展進程中的否定之否定
  五、對當代國際法的辯證認知:變與不變
    (一)規範迅速增加,但規範主旨未變
    (二)行為體在拓展,但核心主體未變
    (三)運行方式強化,但弱法狀態未變
    (四)國際法變與不變的深層原因
    (五)對國際法變與不變的辯證歸結
  六、國際法辯證法的功能與啟示
    (一)國際法本體論層面的啟示意義
    (二)國際法方法論層面的啟示意義
    (三)國際法實踐論層面的啟示意義
  七、結論
第七章  國際法運行論:二元格局的多維投射
  一、導論
  二、作為國際法基本結構的二元格局
    (一)國際法二元格局的內涵
    (二)國際法二元格局與國際關係的範式張力
    (三)國際法二元格局在國際法動態運行中的表現
  三、國際法二元格局的思想資源
    (一)國際法普遍性範式的思想資源

    (二)國際法特殊性範式的思想資源
    (三)不同學術領域的學術思想對國際法二元格局的意義
  四、國際法二元格局的形成過程
    (一)國際法初啟期的「普遍性推定」
    (二)國際法穩定期的「特殊性運作」
    (三)國際法革新期的「二元性漂移」
  五、國際法二元格局的實踐影響
    (一)國際法普遍性範式存在的風險
    (二)國際法特殊性範式隱含的問題
    (三)國際法二元格局是國際法辯證發展結構基礎
  六、國際法二元格局蘊含的理論前景
    (一)國際法的二元格局提供了理解國際法的門徑
    (二)國際法的二元格局的觀念釐定了國際法學的理論坐標
    (三)二元格局的揭示說明了國際法話語的重要性
  七、國際法二元格局的未來方向
    (一)對和平與發展作為國際法秩序觀的反思
    (二)和諧發展作為國際法治的秩序追求的可能
    (三)國際法實現和諧發展的障礙與突破
  八、結論
第八章  國際法價值論:國家主權與人本主義
  一、導論
  二、國際法國本主義的起源與弊端
    (一)國本主義國際法的主要表現
    (二)國際法國本主義傳統的原因
    (三)國際法國本主義傳統的缺陷和問題
  三、國際法主權原則的確立與延伸
    (一)國家主權的內涵與外延
    (二)主權的功能:辯護與防衛
    (三)主權的根源:社會分工與資源掌控
    (四)主權的主導邏輯:道德無涉及法律無涉
    (五)國家主權的道德理想
    (六)僵化的主權觀念可能導致的問題
  四、國際法人本主義的興起
    (一)國際法人本主義的理論與實踐背景
    (二)西方主導國際正義觀的出現和發展
    (三)人本主義在國際法理論和實踐中的反映
    (四)人的存在與發展進入國際法的價值體系
  五、國際法人本主義的困境
    (一)反思民主:狹隘化推行的暴力化後果
    (二)反思人權:強制化倡導的霸權化轉型
    (三)反思干涉:保護的責任的侵略型演變
    (四)善意介入:人本國際法的負責任實施
  六、國家主權與人本主義的平衡
    (一)人本主義與國家主權的關係
    (二)人本主義與「國際社會本位」
    (三)約束主權的正當性
    (四)國內法治體系中的「權力—權利」三角形
    (五)國際法治體系中的「權力—權利」三角形
  七、結論
第九章  國際法發展論:社會契約的世界展開

  一、國際社會契約的內涵
    (一)作為實踐與觀念的國際社會契約
    (二)國際社會契約觀念與實踐的文化基礎
    (三)國際社會契約思維的萌生與發展
  二、世界秩序的演進構成國際社會契約的發展條件
    (一)全球風險的現實存在迫使國家通過契約擺脫困境
    (二)國際關係的歷史進步使契約結構具備制度基礎
    (三)倫理關懷的普遍提高使公眾廣泛接受國際契約觀念
    (四)世界溝通方式的改進提供了國際社會契約的操作條件
  三、國際社會契約觀念對於世界秩序闡釋的理論價值
    (一)解釋國家主權的本質
    (二)解讀全球無政府社會背景下的秩序模式
    (三)解釋國際組織的人格
    (四)理解國際法的性質與前景
  四、國際社會契約思維對於世界秩序塑造的實踐意義
    (一)有效塑造主權國家的行為模式
    (二)促進國家生存從實力轉為身份
    (三)穩定維護國際社會的和平安全
    (四)積極推動國際社會法治化進程
  五、結論與啟示
參考文獻
索引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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