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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解讀與適用

  • 作者:編者:于建偉|責編:白天園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ISBN:9787521643886
  • 出版日期:2024/05/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97
人民幣:RMB 69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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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對《慈善法》進行了修正,新增1章21條,修改了47條,本書對慈善法的實務問題進行全面的逐條解析。展示了《慈善法》實施以來,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發生了重大變化,提出了慈善事業面臨的新機遇、新挑戰的解決思路,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慈善法》,本書作者為全國人大內司委、民政部、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立法專家。本書重點闡述此次慈善法的修改內容,即建立慈善工作協調機制,貫徹慈善定位,如何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各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做好慈善事業扶持發展和規範管理的工作,本書對讀者了解慈善事業發展具有著重大意義。

作者介紹
編者:于建偉|責編:白天園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適用範圍】
  第三條【慈善活動定義】
  第四條【慈善活動指導原則和基本原則】
  第五條【國家對慈善事業基本態度】
  第六條【管理體制】
  第七條【中華慈善日】
第二章  慈善組織
  第八條【慈善組織概念及其組織形式】
  第九條【慈善組織條件】
  第十條【慈善組織登記和認定程序】
  第十一條【慈善組織章程】
  第十二條【慈善組織內部治理和會計制度】
  第十三條【慈善組織年度報告制度】
  第十四條【關聯交易】
  第十五條【慈善組織禁止事項】
  第十六條【不得擔任慈善組織負責人情形】
  第十七條【慈善組織終止情形】
  第十八條【慈善組織的清算程序】
  第十九條【慈善行業組織】
  第二十條【授權規定】
第三章  慈善募捐
  第二十一條【慈善募捐的定義】
  第二十二條【公開募捐資格】
  第二十三條【公開募捐方式和地域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開募捐方案】
  第二十五條【公開募捐信息】
  第二十六條【合作募捐】
  第二十七條【互聯網公開募捐】
  第二十八條【公開募捐平台的驗證義務】
  第二十九條【定向募捐】
  第三十條【定向募捐的禁止性規定】
  第三十一條【尊重和維護募捐對象合法權益】
  第三十二條【開展募捐活動禁止性規定】
  第三十三條【禁止虛假慈善】
第四章  慈善捐贈
  第三十四條【慈善捐贈的定義】
  第三十五條【捐贈方式】
  第三十六條【捐贈財產】
  第三十七條【經營性活動捐贈】
  第三十八條【捐贈票據】
  第三十九條【捐贈協議】
  第四十條【捐贈人義務】
  第四十一條【捐贈人履行捐贈承諾】
  第四十二條【捐贈人監督權利】
  第四十三條【國有企業捐贈】
第五章  慈善信托
  第四十四條【慈善信托的定義】

  第四十五條【慈善信托設立】
  第四十六條【確定受益人】
  第四十七條【受托人資格】
  第四十八條【變更受托人】
  第四十九條【受托人義務】
  第五十條【信托監察人】
  第五十一條【法律適用】
第六章  慈善財產
  第五十二條【財產的範圍】
  第五十三條【財產的用途】
  第五十四條【財產的管理】
  第五十五條【慈善組織財產投資】
  第五十六條【捐贈財產使用原則】
  第五十七條【慈善項目管理】
  第五十八條【剩餘捐贈財產的處理】
  第五十九條【慈善組織確定受益人】
  第六十條【慈善資助協議】
  第六十一條【慈善活動支出及管理費用】
第七章  慈善服務
  第六十二條【慈善服務的定義】
  第六十三條【受益人、志願者的人格尊嚴和隱私保護】
  第六十四條【慈善服務標準】
  第六十五條【向志願者的告知義務】
  第六十六條【志願者服務記錄】
  第六十七條【合理安排志願服務】
  第六十八條【志願者的管理和培訓】
  第六十九條【志願者權益保障】
第八章  應急慈善
  第七十條【建立協調機制】
  第七十一條【建立應急機制】
  第七十二條【及時分配或者使用募得款物】
  第七十三條【公開募捐備案手續補辦】
  第七十四條【提供便利條件】
第九章  信息公開
  第七十五條【慈善信息統計和發布】
  第七十六條【政府部門的慈善信息公開】
  第七十七條【慈善組織、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信息公開】
  第七十八條【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內容】
  第七十九條【公開募捐和項目實施情況信息公開】
  第八十條【定向募捐告知義務】
  第八十一條【向受益人履行告知義務】
  第八十二條【不得公開的事項】
第十章  促進措施
  第八十三條【政府及其部門促進慈善事業的基本職責】
  第八十四條【慈善信息共享機制】
  第八十五條【國家鼓勵積极參与慈善事業】
  第八十六條【慈善組織稅收優惠】
  第八十七條【捐贈人稅收優惠】
  第八十八條【慈善信托稅收優惠】
  第八十九條【受益人稅收優惠】

  第九十條【及時辦理稅收優惠手續】
  第九十一條【免征行政事業性費用】
  第九十二條【對扶貧濟困的特殊優惠政策】
  第九十三條【慈善服務設施用地】
  第九十四條【金融政策支持】
  第九十五條【政府購買慈善組織服務規定】
  第九十六條【社區慈善組織】
  第九十七條【弘揚慈善文化】
  第九十八條【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支持】
  第九十九條【慈善項目冠名】
  第一百條【慈善表彰】
  第一百零一條【信用激勵制度】
  第一百零二條【慈善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十一章  監督管理
  第一百零三條【監督管理職責】
  第一百零四條【監督管理措施】
  第一百零五條【檢查、調查要求】
  第一百零六條【慈善信用記錄和評估制度】
  第一百零七條【慈善行業自律】
  第一百零八條【社會監督】
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慈善組織承擔吊銷登記證書等法律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責令限期整改的情形】
  第一百一十一條【募捐活動違法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違法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擅自開展公開募捐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互聯網公開募捐法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五條【不依法出具捐贈票據或志願服務證明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一十六條【騙取稅收優惠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一十七條【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一十八條【受托人法律責任】
  第一百一十九條【慈善服務中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條【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一條【治安管理處罰和刑事責任追究】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一百二十二條【群眾性互助互濟活動】
  第一百二十三條【非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
  第一百二十四條【個人發布求助信息】
  第一百二十五條【施行日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決定
  民政部關於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通知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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