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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財產保衛戰(資深律師手把手教你如何爭取繼承合法權益)

  • 作者:編者:張紅麗|責編:劉悅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ISBN:9787521636383
  • 出版日期:2023/12/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31
人民幣:RMB 59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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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編寫者通過對諸多家庭、繼承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背後的立法背景和目的的深入研究,結合一定數量的婚姻家庭、繼承案例,將家庭、繼承中遇到的各類常見熱門、焦點問題進行提煉,結合團隊承辦案例以及大多法院的判決慣例,對家庭、繼承領域內的焦點問題給出指引與解讀,以供此領域內有疑惑的讀者們斟酌、參閱。

作者介紹
編者:張紅麗|責編:劉悅
    張紅麗,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現為深圳市律師協會信托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廣東誠公律師事務所家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婚姻家庭咨詢師。曾在富士康集團擔任中央法務總處法律顧問,主導參與多次與APPLE(蘋果)、HP(惠普)、SAMSUNG(三星)等知名企業的法務談判,在婚姻家庭糾紛、家庭財富傳承等領域有豐富的案例承辦經驗。

目錄
第一編  繼承
  第一章  法定繼承
    第一節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二節  法定繼承的訴訟時效
    第三節  獨生子女不一定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
    第四節  非婚生子可以繼承生父母遺產
    第五節  繼子女的繼承權
    第六節  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繼子女能繼承生父母和繼父母的遺產
    第七節  繼父母已離婚,繼子女也可能繼承其遺產
    第八節  養子女也有代位繼承權
    第九節  養子女對生父母遺產無法定繼承權
    第十節  婚後法定繼承所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十一節  夫妻一方放棄繼承,無須配偶同意
    第十二節  離婚訴訟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仍有法定繼承權
    第十三節  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的繼承權
    第十四節  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以多分遺產
    第十五節  喪失繼承權的情形
    第十六節  因獲被繼承人原諒,有過錯的繼承人可以重獲繼承權
    第十七節  要「人死債消」得放棄繼承,否則父債子要還
  第二章  遺囑繼承
    第一節  自行列印遺囑后簽名的遺囑效力
    第二節  公證遺囑不再天然優先
    第三節  處分配偶財產的遺囑效力
    第四節  未留必留份的遺囑部分無效
    第五節  外籍人士所立處分國內遺產的遺囑效力
    第六節  精神疾病患者所立遺囑的效力
  第三章  遺贈扶養協議
    第一節  遺產留給「她」,法院可能不支持
    第二節  受遺贈人必須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
    第三節  遺贈扶養協議的隱憂
    第四節  遺贈扶養協議的無效與解除
  第四章  遺產的特殊類型
    第一節  死亡賠償金並非遺產
    第二節  宅基地使用權不可單獨繼承
    第三節  拆遷補償款的繼承
    第四節  合夥企業財產的繼承
    第五節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繼承
    第六節  知識產權的繼承
    第七節  保險賠償金的繼承
第二編  養育與監護
  第五章  撫養與變更監護
    第一節  成年子女也可追索撫養費
    第二節  「AA制」夫妻間仍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第三節  在無其他贍養人時,孫子、孫女有贍養祖父母的義務
    第四節  窮兒子也要給富爸爸贍養費
    第五節  子女間簽署的贍養協議對父母不生效
    第六節  與精神病人離婚,先變更監護人
第三編  家事、繼承焦點案例
    案例1  「一言堂」遺囑面臨的繼承尷尬
    案例2  無遺囑的交通意外留下的身後「亂戰」

    案例3  撫養費糾紛案
    案例4  涉外撫養權糾紛案
    案例5  「養女」的艱難繼承路
    案例6  家暴離婚案
    案例7  父母出資付購房首付款,被定性借款應歸還
    案例8  公司股東離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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