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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刑事風控實戰指南(實務解析裁判要點與防控建議)/雲亭法律實務書系

  • 作者:編者:韓帥|責編:陳曉冉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ISBN:9787521638554
  • 出版日期:2024/01/01
  • 裝幀:平裝
  • 頁數:731
人民幣:RMB 19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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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以金融市場刑事法律適用與風險防控實務中的重點為導向,根據犯罪對象的不同,將金融犯罪常見的罪名分為資金貸款類犯罪、票證牌照類犯罪、假幣類犯罪、非法集資類犯罪和證券市場類犯罪五大類,系統且深入地闡述了金融刑事法律理論與實踐中的重要問題。希望本書能夠幫助金融行業從業人員快速識別所在行業的刑事法律風險點,幫助企業法務合規從業人員平衡企業運營和刑事風控的關係,幫助刑事律師做好辯護工作,幫助實務工作者了解類案栽判尺度。

作者介紹
編者:韓帥|責編:陳曉冉
    韓帥,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北京市朝陽區律協刑委會副秘書長。曾任職于京東金融集團法律合規部、北京市檢察院和西城區檢察院。通過證券從業資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執業領域為重大刑事案件辯護、商事訴訟與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目前,擔任多家中央企業、A股上市公司和大型數科集團的常年法律顧問。

目錄
第一章  資金貸款類犯罪
  第一節  高利轉貸罪
    一、實務解析
    二、裁判要點
      001  合法獲取貸款後轉貸給他人並牟利的涉嫌高利轉貸罪
      002  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后,以投資為名行出借資金牟利之實涉嫌高利轉貸罪
      003  套取小額貸款公司信貸資金后高利轉貸給他人涉嫌高利轉貸罪
      004  高利轉貸資金的對象不僅包括銀行貸款,也包括承兌匯票貼現
      005  只要轉貸利率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即屬於高利轉貸中的「高利」
      006  在規定期間向金融機構歸還本息未給金融機構造成損失,仍可能構成高利轉貸罪
      007  獲取貸款后未按用途使用且立即轉借他人,應認定其具有轉貸牟利的主觀目的
      008  行為人是否將放貸本金收回,不影響違法所得數額的認定
      009  高利轉貸行為中可能的獲利不計入違法所得數額
      010  高利轉貸期間為通過高利轉貸信貸資金進行牟利的持續期問
      011  個人利用公司實施高利轉貸犯罪活動屬於個人犯罪
      012  個人支配公司以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後向他人轉貸,利潤最終流人行為人個人賬戶的,應認定為個人犯罪
      013  共同實施高利轉貸犯罪的,應結合各行為人所起作用綜合評判
    三、實務建議
    四、法律規範
  第二節  違法發放貸款罪
    一、實務解析
    二、裁判要點
      014  認定是否違反「國家規定」以及審查的標準可以根據具體化的規章及各金融機構的業務規則確定
      015  在部分貸款人、擔保人未到場,貸款手續不全,未調查償還能力的情況下發放貸款,屬於違法發放貸款的行為
      016  沒有核實貸款資料真實性和用款企業真實經營情況即發放貸款的,屬於違法發放貸款的行為
      017  未實地到借款單位調查即出具相關調查報告併發放貸款,屬於違法發放貸款的行為
      018  辦理信貸業務過程中履行貸前調查的職責包括對客戶提供的財務資料及審計報告的審核
      019  明知他人冒名貸款而予以經辦、審批發放的行為,屬於違法發放貸款的行為
      020  明知貸款人材料造假未認真審核併發放貸款,屬於違法發放貸款的行為
      021  明知借款人不符合貸款條件且未盡職調查即發放貸款,屬於違法發放貸款的行為
      022  明知借款人「借新還舊」,沒有還款能力仍然予以放款,屬於違法發放貸款的行為
      023  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是指立案時造成沒有歸壞或者沒有全部歸還的貸款數額巨大
  ……
第二章  票證牌照類犯罪
第三章  假幣類犯罪
第四章  非法集資類犯罪
第五章  證券市場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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