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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語寫作教程(全國高等院校法律英語專業統編教材)

  • 作者:編者:張法連|責編:劉文靜
  • 出版社:北京大學
  • ISBN:9787301273845
  • 出版日期:2016/08/01
  • 裝幀:平裝
  • 頁數:336
人民幣:RMB 6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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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共分為六部分。第一部分簡略介紹了法律英語寫作的基礎知識。第二部分為律師信函,詳細介紹了幾種常用信函的寫法。與當事人的溝通信函的主要目的是與當事人明確溝通,因此一般使用通俗易懂的非法律語言,注重的是語言技巧,這是涉外法律從業人員必須輕鬆掌握並熟練運用的。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律師的溝通信函多是與訴訟相關的信函,涉及大量法律術語,這是希望在法律英語方面提升自己的讀者應當重點學習的內容。律師處理日常事務的信函也很有特點,通過本章的介紹使欲從事涉外法律事務的人士在處理日常事務時有章可循。第三部分介紹了法律分析報告(Law Office Memo)或法律備忘錄的寫法。在英美法系國家,案件法律分析報告由初級律師撰寫,高級律師審閱或最終定稿,其內容是通過對案件的客觀分析,預測相關的法律適用將對其當事人產生的影響。本書該部分內容主要介紹了概括事實的方法、提出案件主要爭議點的技巧以及案件剖析討論的寫作方式。第四部分案件辯論書(Briefs)在法律英語寫作中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儘管案件辯論書在許多方面與法律分析報告相類似,但是兩者在本質上是不同的。法律分析報告是客觀地分析究竟哪方當事人的抗辯理由更加充分,並且一般要在分析的最後階段才能得出結論;而案件辯論書的撰寫人在寫作之前已經知道了基本結論,其主要任務是為結論尋找支持的依據,並極力證明他的當事人的抗辯理由更加充分,應當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在寫作方法上,案件辯論書也有別於法律分析報告。我國從事涉外法律工作人員應當特別注意,向初審法院和向上訴法院提交的案件辯論書等法律文書的要求格式是不同的。本書在第四部分著重介紹向初審法院提交的案件辯論書和向上訴法院提交的案件辯論書的寫作方法。法庭上的雙方律師口頭辯論是庭審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之一,口頭辯論並不是律師信口開河、隨意發揮。口頭辯論的基礎就是案件辯論書。第五部分簡單介紹了常用合同文本的起草。第六部分主要介紹法律引用問題,引用的準確與否直接影響到法律文書的質量和說服力。

作者介紹
編者:張法連|責編:劉文靜

目錄
CHAPTER 1  BASICS OF LEGAL WRITING
CHAPTER 2  WRITING LETTERS
CHAPTER 3  LAW OFFICE MEMO
CHAPTER 4  WRITING BRIEFS
CHAPTER 5  DRAFTING CONTRACTS
CHAPTER 6  UNDERSTANDING LEGAL CITATIONS
APPENDIX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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