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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時效制度新論(兼論逆權管有)

  • 作者:邢國威|責編:朱海波//謝瑞忠
  • 出版社:法律
  • ISBN:9787519782894
  • 出版日期:2023/10/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25
人民幣:RMB 4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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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取得時效是民法法域的一項傳統制度。逆權管有(Adverse Possession,也譯為逆權侵佔、反佔有)是普通法域中具有傳統土地保有制特點的「取得時效(Acquisitive Prescription)」制度。隨著普通法域土地登記制度的發展,逆權管有制度受到了一定的挑戰,在多個地區出現了新發展。與此同時,民法法域也出現了對取得時效制度適用的爭議。取得時效和逆權管有制度的新發展集中顯示了對財產權保護的不足或制度的正當性缺失。
    本書主要分為四個組成部分,第一部分在導論中提出問題,第二部分在第一章討論典型普通法域逆權管有制度的爭議與改革、第二章討論民法法域取得時效制度的主要爭議與發展,第三章討論類取得時效並在取得時效制度的歷史考察中將問題深化,試圖探索解決問題的路徑;第三部分對取得時效正當性進行綜合論證,並得出階段性問題結論;第四部分討論取得時效制度的具體設計,最後在結論中進行全面總結。
    本書運用康德法的形而上學原理,以權利的普遍原則為邏輯基礎,以自由意志為理論起點,對取得時效制度的正當性進行了綜合論證,並建構了以善意為中心的取得時效要件新框架,為我國建立取得時效制度,解決現實問題,提供解決方案。

作者介紹
邢國威|責編:朱海波//謝瑞忠
    邢國威,1974年生,河北省深縣人。任教於中華女子學院法學院,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師從李顯冬教授和謝耿亮助理教授,2016年畢業於澳門科技大學民商法專業,獲得博士學位。研究領域包括物權法,房地產法和經濟法。

目錄
導論
  第一節  問題與意義
    一、問題的提出
    二、本研究的價值
  第二節  文獻綜述和評價
    一、近五年研究概述
    二、較早研究的追溯
    三、既往研究評價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基本概念界定
第一章  普通法法域逆權管有制度的爭議與改革
  第一節  英國逆權管有制度的爭議與改革
    一、J.A.Pye(Oxford)Ltd v.United Kingdom案
    二、英格蘭逆權管有與人權的衝突
    三、《2002年土地註冊法令》對逆權管有的改革與影響
    四、啟示
  第二節  美國科羅拉多州逆權管有的爭議、改革與影響
    一、McLean v.DK Trust案
    二、科羅拉多州1148法案對逆權管有的改革
    三、科羅拉多州逆權管有改革的影響
    四、啟示
  第三節  香港逆權管有制度的改革檢討
    一、香港逆權管有制度存在的主要爭議
    二、香港逆權管有制度改革情況
    三、啟示
第二章  民法法域取得時效制度的主要爭議與發展
  第一節  典型民法法域取得時效制度概貌
    一、法國
    二、德國
    三、瑞士
    四、日本
  第二節  澳門取得時效制度適用的爭議
    一、紗紙契組案中取得時效爭議
    二、桃花崗組案
    三、啟示
第三章  我國類取得時效及取得時效制度的歷史考察
  第一節  西法東漸之前取得時效制度的考察
    一、宋代以前
    二、宋代及以後
  第二節  清末民初的取得時效制度
    一、清末立法
    二、民初立法
  第三節  新中國成立后取得時效制度的政策性實踐
    一、土地權屬爭議行政處理依據
    二、司法政策
  第四節  歷史考察之啟示
    一、難以完全否定取得時效或類似取得時效制度的存在
    二、取得時效制度具有功能的不可替代性
第四章  取得時效正當性的新綜合論證
  第一節  取得時效正當性的傳統論證
    一、傳統民法的論證

    二、現代法經濟學理論的解釋
  第二節  傳統論證的不足及新綜合論證的提出
    一、傳統論證的不足
    二、新綜合論證的提出
  第三節  取得時效制度的新功能論證
    一、取得時效的傳統功能論
    二、取得時效的新功能論
  第四節  取得時效制度的意志相容性論證
    一、意志
    二、取得時效制度中的意志
    三、基於意志相容的正當性
第五章  我國取得時效制度的具體設計
  第一節  善意
    一、應以善意為要件
    二、善意時效佔有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善意應自始至終
    四、善意的注意程度
    五、善意推定
    六、與公信外在形式不一致也可能是善意的
  第二節  客體及對象
    一、私有不動產及動產
    二、集體土地
    三、國家所有財產及權利人不明物
    四、盜搶物
  第三節  期間
    一、影響取得時效期間長度的相關因素
    二、時間的劃定
  第四節  公示催告及通知
    一、公告
    二、通知
  第五節  取得時效制度與既有主要制度的協調
    一、取得時效與佔有
    二、取得時效與所有權
    三、取得時效與登記
    四、取得時效與善意取得
    五、時效取得與消滅時效制度
    六、宅基地佔用類取得時效與補償
    七、小結
結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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