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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蘇格蘭社區養老服務多元主體合作供給模式研究

  • 作者:曹鳴玉|責編:侯春
  • 出版社:人民
  • ISBN:9787010256122
  • 出版日期:2023/06/01
  • 裝幀:平裝
  • 頁數:319
人民幣:RMB 80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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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英國是社區照顧理論與實踐的發源地,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提倡以「在地安老」滿足養老需求,社區養老服務成為社區照顧的主要內容。英國的養老服務供給是醫療與社會照顧服務供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服務供給理念和方式受到福利國家改革與公共管理理論範式轉變的深刻影響。相較于英國其他地區,蘇格蘭地區的社區養老服務多元主體合作供給,更加集中地體現出新公共治理理念。本書在界定社區養老服務、多元主體、合作供給諸核心概念基礎上,建構社區養老服務「服務提供方—服務生產方—服務受益方/協同生產方」合作供給模式的「權責角色—結構功能—價值目標」分析框架,並運用這一分析框架,對英國蘇格蘭社區養老服務多元主體合作供給的三種模式進行典型案例分析;還以服務提供方(即公共部門/政府)為切入點,探討政府對以上各模式的保障作用。

作者介紹
曹鳴玉|責編:侯春

目錄

前言
導論
第一章  理論工具與分析框架
  一、相關理論考察
    (一)新公共治理理論
    (二)福利多元主義理論
    (三)帕森斯的AGIL理論
    (四)積極老齡化理論
  二、核心概念的界定
    (一)社區養老服務
    (二)多元主體
    (三)合作供給
  三、「社區養老服務多元主體合作供給」理論分析框架
    (一)「社區養老服務多元主體合作供給」理論框架建構
    (二)三種合作供給模式及其由來與差異
  四、本章小結
第二章  賦權與互助:政府與非正式部門合作
  一、普雷斯頓菲爾德社區項目供給服務
    (一)漸進化發展:草根發起與政社推動
    (二)支持性服務:獨立生活與社會融入
    (三)精細化管理:用戶導向與團隊回應
    (四)彈性化資金:基金資助與用戶低費
  二、權責角色分析
    (一)角色定位
    (二)權責結構
  三、結構功能分析
    (一)多元化籌資與彈性化發展以適應環境挑戰
    (二)情感驅動與社區賦權以達成公共目標
    (三)提升非正式部門影響力以整合社區力量
    (四)自治與互助以維持模式運行
  四、價值目標分析
    (一)通過社區互助推動老年人融入社會
    (二)通過社區自治為老年人賦權增能
    (三)通過支持性服務促進老年人獨立生活
    (四)通過完整性遞送實現養老服務可及性
  五、本章小結
第三章  引導與鏈接:政府與第三部門合作
  一、蘇格蘭老年協會供給服務
    (一)資金來源:多元複合構成
    (二)群體代表:政策倡導建議
    (三)基層支持:扶植社區組織
    (四)信息服務:支援老年生活
  二、權責角色分析
    (一)角色定位
    (二)權責結構
  三、結構功能分析
    (一)開拓籌資渠道與增強獨立性以適應競爭環境
    (二)願景驅動與分權引導以達成公共目標
    (三)推動第三部門基礎與能力建設以整合社會力量

    (四)志願精神與政社開放以維持模式運行
  四、價值目標分析
    (一)通過鬥爭性參與維護老年人平等權益
    (二)通過鏈接互通實現養老服務可及性
    (三)通過信息支持為老年人賦權增能
  五、本章小結
第四章  規範與共塑:政府與私營部門合作
  一、老年照顧家園公司供給服務
    (一)發展脈絡:個體性經歷與連鎖化經營
    (二)服務內容:個性化定製與人性化關懷
    (三)資助來源:政府支付與個人自主購買
  二、權責角色分析
    (一)角色定位
    (二)權責結構
  三、結構功能分析
    (一)保障基本服務與擴大私人籌資以適應環境
    (二)利益驅動與政府規制以達成公共目標
    (三)政府與私營部門交流互通以整合市場力量
    (四)建立公民權利和社會權利的平衡機制以維持模式運行
  四、價值目標分析
    (一)通過居家服務幫助老年人獨立生活
    (二)通過需求評估實現養老服務遞送的可及性
    (三)通過供需雙方共同規劃實現對老年人的賦權
    (四)通過直接支付實現老年人對服務的個性化選擇
  五、本章小結
第五章  政府對合作供給模式的維護保障作用
  一、通過邊界組織實現政策協商民主化
  二、通過數據定向實現資源投放精準化
  三、通過醫療與社會照顧整合實現服務銜接無縫化
  四、通過督察機制實現質量監管標準化
  五、本章小結
第六章  結論與借鑒
  一、研究結論
    (一)三種模式共同構成服務供給的連續統一體
    (二)三種模式各有側重,共同實現積極老齡化價值目標
    (三)公私合作是「局部替代一整體互補」的關係
    (四)政府在多元主體合作供給中的角色具有多重性
  二、對中國的啟示與借鑒意義
    (一)建立賦權型政府以培育非正式部門自治能力
    (二)建立引導型政府以發揮第三部門的「橋樑」與「諍友」作用
    (三)建立規範型政府,與私營部門共塑個性化服務
    (四)發揮政府在合作網路中的「元治理」作用
  三、進一步討論的問題
    (一)社區養老服務中支持性獨立的思考
    (二)劃分正式與非正式部門意義的思考
    (三)協同生產中服務使用者參與層級的思考
    (四)多元主體合作中責任與問責問題的思考
  四、可能的創新與尚存的研究空間
    (一)可能的創新
    (二)研究方法的局限

    (三)研究內容的不足
    (四)未來研究的展望
參考文獻
附錄一  觀察提綱
附錄二  訪談提綱
附錄三  訪談對象與編碼表
附錄四  本書涉及的政策法規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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