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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必備法律指南(企業勞動爭議風險提示與防範全書)

  • 作者:王麒麟|責編:秦智賢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ISBN:9787521633092
  • 出版日期:2023/06/01
  • 裝幀:平裝
  • 頁數:380
人民幣:RMB 89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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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參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確立的目錄體系,從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視角,側重分析勞動用工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涵蓋勞動關係、規章制度、特殊保護、勞動合同、勞動安全、勞動爭議、休息休假、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多方面內容,共梳理二百多個勞動風險管理實戰策略。其中,每一個問題均從風險點出發,並按照風險提示、法律分析以及風險防範進行編排,結合了各省市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以及發布的典型案例,對企業勞動爭議風險作出了較為充分的提示和建議。

作者介紹
王麒麟|責編:秦智賢
    王麒麟,北京浩天(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員,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調解中心調解員,畢業於四川大學。擅長領域主要包括勞動法、公司法、勞動仲裁與民事訴訟爭議解決。

目錄
第一章  綜合
  第一節  勞動關係
    1.認定事實勞動關係的法律要件與常見證據分類
    2.認定勞動關係原則上以勞動合同為準
    3.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未必以存在勞動關係為前提
    4.單位內部承包關係並不必然否定事實勞動關係
    5.用人單位籌備期間招用員工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6.單純的資質證書掛靠行為不構成事實勞動關係
    7.用人單位出借營業執照、同意掛靠的法律責任
    8.餐飲「包廚」模式下人員勞動關係的認定
    9.新業態從業人員與平台企業勞動關係認定要素
    10.網路主播與簽約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應如何認定
    11.用人單位與四類特殊人員爭議按勞動關係處理
    12.計程車公司應當與司機建立勞動關係繳納社保
    13.銷售代理人員與被代理公司是否構成勞動關係
    14.股東或者合夥人與用人單位可以建立勞動關係
    15.律師事務所非授薪律師不是勞動法上的勞動者
    16.業主委員會並不屬於勞動法上適格的用人單位
    17.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屬於適格的用人單位
    18.招用達到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待遇人員的風險
    19.在校大學生在特殊情形下亦具有勞動主體資格
    20.用人單位招用外國人以及無國籍人須獲得許可
    21.單位與勞動者「長期兩不找」勞動關係的認定
    22.名為非全日制勞動實為全日制勞動關係的認定
    23.崗前培訓的勞動關係自勞動者參加之日起建立
  第二節  規章制度
    1.合法有效的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須滿足三個要件
    2.用人單位制定和修改規章制度的主要注意事項
    3.用人單位制定和修改規章制度的時間效力範圍
    4.用人單位制定和修改規章制度的空間效力範圍
    5.母公司規章制度可以適用於子公司的程序要件
    6.實際用工單位規章制度能否適用於指派勞動者
    7.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不一致時勞動者有權選擇
    8.規章制度中的競業限制條款對雙方均不具有拘束力
    9.違反薪酬保密規定不宜認定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10.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設定罰款權條款的法律風險
    11.勞動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第三方損害的應予賠償
  第三節  促進就業
    1.用人單位在招聘與用工管理中需避免就業歧視
    2.除法定情形外不得對乙肝病原攜帶者拒絕錄用和辭退
  ……
第二章  勞動合同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章  工資
第五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六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八章  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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