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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研究

  • 作者:邵慧峰|責編:許琳
  • 出版社:中國社科
  • ISBN:9787522714981
  • 出版日期:2023/04/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50
人民幣:RMB 9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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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宗旨在於促進文明行為,並以提升社會成員的文明素質和社會整體的文明程度為其立法目的。本書以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為研究對象,從分析道德法律化的一體兩面入手,論證文明行為立法的必要性和調整範圍,進而探尋文明行為立法的依據、模式與原則。同時,本書對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本土資源展開考證與分析,並通過對文明行為促進地方法規文本進行抽樣分析,包括對著者所參與的某市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個案考察,以求提出解決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現存主要問題的有效路徑,為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發展與完善提供理論參考。

作者介紹
邵慧峰|責編:許琳
    邵慧峰,1977年出生,遼寧阜新人,現任教於大連理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和加拿大卡爾加里大學訪問學者,主要研究方向為法律文化和黨內法規學,主編教材1部,參編2部,發表論文10余篇。

目錄
第一章  道德法律化視角下的文明行為促進立法
  第一節  道德法律化之辯
    一  道德法律化的法理分析
    二  道德法律化的歷史考察
    三  道德法律化的現代實踐
  第二節  文明行為立法的必要性
    一  文明行為的界定
    二  文明行為立法的法理基礎
    三  文明行為立法的必要性與現實意義
  第三節  文明行為立法的調整範圍
    一  宏觀公共領域中的文明行為與不文明行為
    二  微觀公共領域中的文明行為與不文明行為
    三  網路空間公共領域中的文明行為與不文明行為
    四  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交織的生態文明行為
    五  私人領域中的文明行為與不文明行為
第二章  文明行為立法的模式選擇與立法原則
  第一節  文明行為立法的法律依據
    一  文明行為立法的憲法依據
    二  文明行為立法的立法法依據
    三  文明行為立法的其他法律依據
  第二節  文明行為立法的模式選擇——促進型立法
    一  促進型立法的界定
    二  文明行為立法與促進型立法結合的進路
  第三節  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基本原則
    一  不抵觸上位法原則
    二  可操作性原則
    三  倡導、鼓勵與禁止性規範相結合原則
    四  界限原則
第三章  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本土資源
  第一節  文明行為促進立法與德治的現代傳承
    一  傳統德治的基本內涵
    二  德治與法治的融合
    三  德治在文明行為促進立法中的展現
  第二節  儒、道、法思想對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啟示
    一  早期儒家禮法觀的深遠影響
    二  老子道德觀帶來的啟示
    三  法家思想的現代性解讀
  第三節  民俗習慣的雙向作用
    一  民俗習慣的規範性功能
    二  法律與民俗習慣的博弈
    三  民俗對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影響
第四章  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地方立法實踐
  第一節  文明行為促進立法拓展了地方立法的廣度與深度
    一  對地方立法主題的擴充
    二  對地方立法治理效應的擴展
    三  突破「景觀式立法」的困境
  第二節  文明行為促進立法對地方立法質量提升的助推
    一  提高立法中的公眾參與水平
    二  在立法中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
    三  推動地方立法評估制度的完善

  第三節  二十部文明行為地方法規的文本分析
    一  樣本的選取
    二  法規文本的體例結構分析
    三  法規文本的內容分析
  第四節  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現存的主要問題
    一  形式主義困境
    二  創新性不足
    三  「不抵觸」原則帶來的影響
第五章  盤錦市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個案考察
  第一節  盤錦市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背景
    一  盤錦市情
    二  盤錦市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實踐基礎
    三  立法起草團隊的組建和第三方立法的優勢
  第二節  盤錦市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的經過
    一  考察與調研
    二  意見徵求與研討論證
    三  數易其稿
  第三節  盤錦市文明行為促進立法工作的創新之處
    一  《盤錦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特色與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