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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犯罪判例釋解與辯點分析(第2版)

  • 作者:晏山嶸|責編:黃丹丹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ISBN:9787521630558
  • 出版日期:2023/01/01
  • 裝幀:平裝
  • 頁數:510
人民幣:RMB 10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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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走私犯罪案例判解與辯點分析(第二版)》是一本資料最新、判例最多、內容最全的走私犯罪專著。「資料最新」體現在本書對最新的走私犯罪司法解釋及法律法規作了全面透徹地解析;「判例最多」體現在本書全面分析了逾百個走犯犯罪判例;「內容最全」體現在本書對幾乎所有走私犯罪罪名(走私核材料罪除外)的判例類型均作了深度研究,同時,對走私犯罪的總論部分的判例則通過主觀故意的認定、犯罪形態的認定、單位犯罪的認定及處罰、自首的認定等四章作了體系性闡釋。

作者介紹
晏山嶸|責編:黃丹丹
    晏山嶸,國內知名的走私犯罪研究專家及海關法律事務專家,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走私犯罪與海關行政處罰研究中心(RCSC)主任,海關事務律師團隊領頭人,兼任中國政法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研究員等社會職務,精通海關法律事務,尤其擅長走私犯罪案件辯護、海關行政處罰案件代理及企業關務籌劃、企業關務顧問等法律事務,從業前後共計辦理了1800多起重大、疑難、複雜的走私案件及違規案件。在加入律所之前曾在海關工作十余年並長期擔任海關緝私局法制科長、海關公職律師、海關總署特約執法督審員。     曾受海關總署等部門委託起草法規8件,公開出版《走私犯罪案例精解》《海關行政處罰實務指導》《海關行政執法案例指導》《海關行政執法案例指導(二)》《海關行政強制研究》等多部個人專著,主編《海關審理工作手冊》《海關執法疑難問題研究》等10部執法工具書,在《海關法評論》《稅法解釋與判例評註》《判例與研究》等專業性連續出版物上公開發表論文計30余篇,曾受邀為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海防與打私辦、律師協會、上海海關學院、暨南大學等單位及200多家進出口企業高管舉辦關於走私犯罪、海關行政處罰及通關實務等主題的法律講座。     MP:13682689283     E-mail:3342654721@qq.com

目錄
第1章  走私犯罪主觀故意的認定
  1.擅自修改礦物檢測數據未必構成走私故意
  【案件名稱】呂某走私廢物(球碎礦)案
  2.公司領導審批並不意味著其對走私必然知情或必然存有主觀故意
  【案件名稱】卓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石材)案
  3.雖客觀上有幫助行為但難以證實當事人有主觀故意的仍無法定罪
  【案件名稱】季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大米)案
  4.行為有悖常理不一定能證明當事人有故意或明知
  【案件名稱】蘇某等走私、運輸毒品(海洛因)案
  5.可採取證明方式認定主觀故意時不必採取推定方式
  【案件名稱】陳某走私普通貨物(汽車)案
  6.間接證明方式應當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程度方為有效
  【案件名稱】大連甲公司、大連保護區乙公司、劉某、都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凍品)案
  7.事實推定應適用高於法律推定的證明標準
  【案件名稱】區某某走私普通貨物(乾果)案
  8.在非設關地接駁偷運進境的貨物可推定為具有走私犯罪故意
  【案件名稱】鍾某文走私普通貨物(凍品)案
  9.事前無通謀即便提供過多次幫助亦未必構成走私犯罪故意
  【案件名稱】韋某某等涉嫌走私普通貨物(香煙)案
  10.將長粒米偽報為中短粒米被認定為具有走私犯罪故意
  【案件名稱】謝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大米)案
  11.貨主「明知」他人將長粒米報成中短粒米未被認定為走私犯罪
  【案件名稱】A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貨物(大米)案
  12.海關的過錯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成為犯罪阻卻事由
  【案件名稱】深圳YW公司、湖北YW公司等涉嫌走私普通貨物(毛豆油)案
  13.如實申報後由于海關的不當行為未能鑒別出商品禁限屬性而予以放行的行為可成為犯罪阻卻事由
  【案件名稱】唐某涉嫌走私珍貴動物製品(金帶喙鳳蝶標本)案
  14.未參與走私行為核心環節的普通員工難以推定其具有走私犯罪主觀故意
  【案件名稱】許某甲等涉嫌走私普通貨物(廢金屬)案
  15.曾因「同一」走私行為被定罪處罰不必然推定有走私犯罪故意
  【案件名稱】區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化工原料)案
  16.因不明知而發生的事實認識錯誤不應認定為有故意
  【案件名稱】王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凍品)案
  17.持擇一故意的,在擇知範圍外成立事實認識錯誤
  【案件名稱】馮某某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穿山甲鱗片)案
  18.誤把犯罪行為當一般行政違法行為予以實施的情形能否阻卻犯罪故意的成立?
  【案件名稱】蔣某某走私普通貨物(化妝品等)案
  19.未有效消除懷疑的「惑知」仍屬「明知」
  【案件名稱】蔣某某走私文物(青銅器)案
第2章  走私犯罪及形態的認定
  20.寄售在現有法律條件下難以構成走私犯罪
  【案件名稱】甲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水果)案
  21.走私人未歸案的情形無法認定被告人構成准走私犯罪
  【案件名稱】王某甲走私普通貨物(汽車)案
  22.未查清當事人參與走私具體數量的不應對其定罪處罰
  【案件名稱】李某生等走私普通貨物(汽車輪胎)案
  23.無法完全證明「郵箱單證價格」系真實成交價格的不能定罪處罰
  【案件名稱】柯某爾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汽車貼膜)案
……
第3章  單位走私犯罪的認定及處罰

第4章  走私犯罪自首的認定
第5章  走私犯罪的證據
第6章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第7章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
第8章  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
第9章  走私廢物罪
第10章  走私武器、彈藥罪
第11章  走私貴重金屬罪
第12章  走私文物罪和走私假幣罪
第13章  走私淫穢物品罪
第14章  走私毒品罪
第15章  走私制毒物品罪
附錄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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