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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基本權利立法研究

  • 作者:彭超|責編:梁劍琴//高婷
  • 出版社:中國社科
  • ISBN:9787522709727
  • 出版日期:2022/12/01
  • 裝幀:平裝
  • 頁數:303
人民幣:RMB 11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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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憲法的精神旨歸和終極目的在於保障人權。憲法基本權利條款立法具體化,使得憲法基本權利具化為普通法律權利,憲法基本權利亦由此衍生為法律權利群系,憲法基本權利之保障也進一步落實為具體法律保障。因此,基本權利立法是「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的拱頂石,能夠讓每一個人在生活中「將權利帶回家」,使得憲法真正成為人民的生活之法。本書從本體、關聯、實踐、成就、價值、方法等角度對基本權利立法的基礎理論、影響主體、實踐邏輯、歷史性成就和完善方略進行了系統研究,力圖建構起一個基本權利立法的理論分析框架。

作者介紹
彭超|責編:梁劍琴//高婷
    彭超,湖南武岡人,法學博士,社會學博士后,武漢大學法學院講師。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武漢大學)秘書長,湖北省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項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研究會課題等近十項,發表學術論文二十余篇,多篇論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人大複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

目錄
引言
    一  研究問題的背景
    二  研究目的:基本權利保障法治化
    三  國內外研究現狀
    四  研究的內容、難點與創新點
    五  研究的方法
    六  研究的價值
第一章  基本權利立法之基礎理論
  第一節  基本權利立法之意涵
    一  基本權利立法之實質
    二  基本權利立法之性質
    三  基本權利立法之規範類型
    四  基本權利立法之效果
  第二節  基本權利立法之理據
    一  基本權利立法之權利法理邏輯
    二  基本權利立法之憲法文本依據
    三  基本權利立法之人權公約要求
  第三節  基本權利立法之原則
    一  綜括性立法原則
    二  確權性立法原則
    三  限權性立法原則
第二章  中國基本權利立法之影響主體
  第一節  政黨:政治國家中立法的首要決策者
    一  執政黨領導立法:依法執政的重要方式
    二  民主黨派參與立法:參政議政的重要途徑
    三  人民政協輔助立法決策:政治協商的重要內容
  第二節  職業立法工作者:立法機關中隱性而實質的立法者
    一  立法機關中的職業立法工作者
    二  立法職業化:中國立法過程的實踐面貌
    三  立法權位移下沉:立法職業化的制度成因
    四  立法職業化應當遵循民主立法原則
  第三節  利益群體:市民社會中立法的重要影響者
    一  中國利益群體產生形成條件
    二  中國利益群體對立法的影響
    三  利益群體影響立法綜合評價
第三章  中國基本權利立法之實踐邏輯
  第一節  立法理路:經濟建設為中心、秩序建構為側重和權利保障為核心
    一  立法應為經濟之發展服務
    二  法治應該注重秩序之建構
    三  權利保障為核心:立法理路改變之緣由依據
  第二節  立法決策:立法決策主體、決策價值取向和立法決策方法
    一  立法決策主體: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主導立法決策
    二  決策價值取向:以人權保障統合民主科學秩序諸價值
    三  立法決策方法:以基本權利統率功利決策和經驗決策
  第三節  立法程序:立法提案、立法辯論和公眾參與
    一  立法提案程序:敞開利益訴求轉化為法律權利的程序之門
    二  立法辯論程序:壘築利益協商尋求最大公約數的博弈平台
    三  公眾參與程序:扎牢多數人理性限制少數偏好的制度之籠
第四章  中國基本權利立法之歷史性成就
  第一節  公民政治權利條款立法的現代化

    一  平等權方面的立法
    二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方面的立法
    三  政治自由方面的立法
    四  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以及取得賠償權利方面的立法
  第二節  公民生命權、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條款立法的體系化
    一  生命權方面的立法
    二  人身自由方面的立法
    三  人格尊嚴保護方面的立法
    四  住宅權方面的立法
    五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方面的立法
    六  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的立法
  第三節  公民社會、經濟、教育和文化權利條款立法的科學化
    一  公民的私有財產權方面的立法
    二  公民的勞動權方面的立法
    三  勞動者的休息權方面的立法
    四  獲得物質幫助權方面的立法
    五  受教育權方面的立法
    六  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方面的立法
  第四節  特定群體權益條款立法的具象化
    一  少數民族權益方面的立法
    二  婦女、兒童和老年人權益方面的立法
    三  殘疾人權益方面的立法
第五章  中國基本權利立法之完善方略
  第一節  基本權利立法之機理緣由——權利立法之認識糾偏
    一  基本權利立法之內在價值
    二  基本權利立法之外溢功能
    三  基本權利立法與中國法治之契合性
  第二節  基本權利立法之轉型升級——權利立法之正向強化
    一  立法理念之轉變:「秩序維護」向「權利保障」轉向
    二  立法模式之轉換:「回應型立法」向「引領型立法」邁進
    三  立法領域之延展:「民生權利」和「民主權利」並重
    四  立法技術之更新:「粗略式立法」向「精細化立法」遷移
  第三節  基本權利立法之合憲控制——以憲法委員會規控立法權為中心
    一  設立憲法委員會的必要性
    二  憲法委員會的性質和地位
    三  憲法委員會規控立法權需要處理好三對關係
結語  基本權利立法:中國人權保障法治化的必由之路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委員會組織法(建議稿)
參考文獻
後記  人是需要有點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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