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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路詐騙法解讀

  • 作者:編者:王愛立|責編:卜范傑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ISBN:9787521629347
  • 出版日期:2022/12/01
  • 裝幀:平裝
  • 頁數:505
人民幣:RMB 65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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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反電信網路詐騙法分為7章,包括總則、電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聯網治理、綜合措施、法律責任、附則,共50條。這部法律立足源頭治理、綜合治理,變事後打擊為前端防範,變「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從理念、制度、技術等方面綜合施策。一是加強行業治理、堵塞漏洞,本法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分別規定了電信治理、金融治理和互聯網治理,就是加強這些領域防範職責。二是從思想根源上,提高防騙意識,立法著重前端的教育宣傳防範,規定各方主體要積極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建立舉報獎勵和保護制度,營造全社會反詐的良好氛圍。三是充分進行技術反制。本法對企業、主管部門以及公安部門等完善反制技術措施,推進涉詐樣本信息數據共享等作了規定,針對詐騙分子的「魔高一尺」推進在技術上的「道高一丈」。四是規定政府和各部門責任,面對電信網路詐騙新型違法犯罪,各方面要完善機制,提升能力,形成合力。五是規定建立預警勸阻系統,及時採取勸阻措施,最大程度降低潛在被害人被騙的概率,加強迫贓挽損。

作者介紹
編者:王愛立|責編:卜范傑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電信網路詐騙定義】
  第三條  【適用範圍】
  第四條  【基本原則】
  第五條  【依法反電信網路詐騙、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六條  【各方職責】
  第七條  【協同聯動工作機制】
  第八條  【宣傳教育、單位和個人防範】
第二章  電信治理
  第九條  【電話用戶實名制】
  第十條  【辦卡數量和風險管理】
  第十一條  【監測識別、處置涉詐異常電話卡】
  第十二條  【物聯網卡管理】
  第十三條  【改號電話、虛假和不規範主叫防治】
  第十四條  【涉詐非法設備、軟體防治】
第三章  金融治理
  第十五條  【金融業務盡職調查】
  第十六條  【開戶數量和風險管理】
  第十七條  【企業賬戶管理措施】
  第十八條  【監測識別處置涉詐異常賬戶和可疑交易】
  第十九條  【交易信息透傳】
  第二十條  【涉詐資金處置】
第四章  互聯網治理
  第二十一條  【互聯網實名制】
  第二十二條  【監測識別、處置涉詐異常互聯網賬號】
  第二十三條  【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治理】
  第二十四條  【域名解析、跳轉和網址鏈接轉換服務管理】
  第二十五條  【涉詐黑灰產防治和履行合理注意義務】
  第二十六條  【依法協助辦案、移送涉詐犯罪線索和風險信息】
第五章  綜合措施
  第二十七條  【公安機關打擊職責】
  第二十八條  【監督檢查活動】
  第二十九條  【個人信息保護】
  第三十條  【宣傳教育義務、舉報獎勵和保護】
  第三十一條  【非法轉讓「兩卡」懲戒措施】
  第三十二條  【技術反制措施和救濟】
  第三十三條  【涉詐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
  第三十四條  【預警勸阻和被害人救助】
  第三十五條  【臨時風險防範措施】
  第三十六條  【限制出境措施】
  第三十七條  【國際合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從事電信網路詐騙活動的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法有關電信治理規定的處罰】
  第四十條  【違反本法有關金融治理規定的處罰】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法有關互聯網治理規定的處罰】
  第四十二條  【從事涉詐黑灰產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未履行合理注意義務的處罰】
  第四十四條  【非法轉讓「兩卡」的處罰】

  第四十五條  【失職瀆職和其他違反本法規定的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民事責任銜接規定】
  第四十七條  【公益訴訟】
  第四十八條  【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與其他法律銜接】
  第五十條  【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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