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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理論在民法典中的體系價值研究

  • 作者:李偉平|責編:許琳
  • 出版社:中國社科
  • ISBN:9787522701172
  • 出版日期:2022/05/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84
人民幣:RMB 10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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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民法典》已經通過並生效,《民法典》對是否採納原因理論這一理論主線,態度並不明確,但在合同目的、不當得利等制度中均有原因理論的身影。本書主張在《民法典》中確立原因理論,作為《民法典》的體系主線,整合《民法典》的外部體系與內部體系。作為《民法典》的內部體系串聯的原因理論,既要規定原因的賦予功能,在考察負擔行為、處分行為效力時考察原因,規定不法原因給付制度,同時也要採用原因的矯正功能,對缺乏原因的給付結果進行矯正。

作者介紹
李偉平|責編:許琳
    李偉平,男,青島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主要從事民法基礎理論、債法等方面的研究,在《政治與法律》《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民商法論叢》《法律適用》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近20篇。主持、參與國家級、省部級項目多項,獲青島大學第九屆青年教師教學大獎賽優秀獎。

目錄
導論
    一  問題源起
    二  研究綜述
    三  研究方法
    四  本書結構
    五  創新之處
    六  說明與限定
第一章  原因理論在大陸法系中的歷史發展及其成因
  第一節  原因理論在羅馬法的起源與發展
    一  羅馬法中的契約原因
    二  羅馬法中賦予交付轉移所有權效力的原因
    三  羅馬法中的返還訴及其原因
    四  小結
  第二節  原因理論在近現代大陸法的發展及其成因分析
    一  法國模式
    二  德國模式
    三  義大利模式
  第三節  三種原因理論應用模式評析
    一  三種原因理論應用模式產生的原因分析
    二  三種原因理論應用模式的優劣性分析
第二章  原因理論在民法體系中的必要性與理論基礎
  第一節  原因理論與意思自治:弊端糾正與價值維護
    一  私法自治原則與法律行為的效力根源
    二  「意志決定論」在法律行為效力賦予方面的局限性與弊端
    三  「原因」是意思自治理念的真正維護
  第二節  原因理論與法律正義:道德因素在法律行為中的不可或缺性
    一  法律行為中道德因素的重要性:民法內在體系構建的需要
    二  「原因」作為法律行為的道德基礎
    三  「原因」是哲學思想在民法中的反映
  第三節  原因理論與公共利益:原因理論對法律行為效力的否定功能
    一  現行法在處理不法原因給付問題上的不足
    二  原因:法律行為效力的一種評價機制
  第四節  原因理論與財產歸屬矯正:在不當得利制度中發揮矯正作用
    一  不當得利中「原因」:學說檢討
    二  給付型不當得利中「原因」:給付目的之證成
    三  非給付型不當得利無原因理論之適用
  第五節  總結
第三章  原因理論的內涵解說
  第一節  原因理論之概念理解
    一  比較法上的兩種原因理論
    二  應為的選擇:二元論的原因理論
  第二節  「原因」概念與其他概念的辨正
    一  原因理論的內部區分:目的與動機
    二  原因理論的外部區分
  第三節  無因性理論的理解與適用
    一  無因性理論的理解
    二  無因行為的適用範圍
    三  無因行為與不當得利
第四章  原因客觀方面對負擔行為的影響與適用
  第一節  原因客觀方面對合同性質的影響

    一  原因合意的成立與實現之一般理論
    二  負擔行為原因的查明與負擔行為類型的認定
  第二節  原因客觀方面的虛假對合同效力的影響
    一  負擔合同客觀原因(給付目的)虛假
    二  「惡意串通」之概念內涵駁正
    三  通謀虛偽行為之定性與適用
  第三節  原因客觀方面與合同解除
    一  問題的提出
    二  以客觀原因理論對合同法定解除事由進行解釋
    三  因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而解除合同之司法適用
第五章  原因的主觀方面之民法適用
  第一節  原因主觀方面的錯誤對合同效力的影響
    一  問題的提出
    二  動機錯誤在各國民法上的地位與調整:比較法的視角
    三  動機錯誤的制度構造:原因理論的解釋模式
    四  表示錯誤與動機錯誤的區分構造
  第二節  主觀原因的不法性:不法原因給付制度的解釋適用
    一  我國處理不法原因給付問題的規定及其不足
    二  不法原因給付制度的設計理念與基礎
    三  路徑構建:以「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作為不法原因給付無效的制度依據
    四  不法原因給付的制度設計
第六章  原因的客觀方面在物權行為與不當得利制度中的應用
  第一節  原因理論與非債清償
    一  非債清償的性質定位
    二  非債清償的立法模式——兼與不當得利之間的關係
    三  以原因理論解釋非債清償
  第二節  原因理論與不當得利返還關係的確定
    一  以給付目的作為不當得利返還當事人的認定依據
    二  以給付目的作為不當得利返還當事人認定依據的具體展開
結論:原因理論之於《民法典》的意義與價值
    一  確立二元主義的原因理論
    二  原因客觀方面的缺失與錯誤對負擔行為的影響
    三  原因主觀方面的錯誤與不法對給與行為的影響
    四  原因客觀方面對不當得利制度的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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