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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制度史講義/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

  • 作者:(英)亨利·薩姆納·梅因|譯者:馮克利//吳其亮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ISBN:9787100208970
  • 出版日期:2022/06/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86
人民幣:RMB 4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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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是作者在牛津大學的一部講稿,更具體地貫徹了《古代法》的基本思路,通過分析古愛爾蘭法,即所謂的「布雷亨法律」,深入闡述了法律有其自身複雜的演化過程。作者從社會人類學的角度入手,把視野投向最原初的社會部落,考察從親緣關係、部落機構中如何逐漸萌發出法律,最初的法律形態又是如何規定家庭關係、土地關係等;最後,再反過來看這些法律因素對帝國的影響。具體而言,前十一講通過分析有一千多年歷史的愛爾蘭「布雷亨法律」,深入闡述法律有其自身複雜演化過程的思想,最後兩講則可見到梅因將法學史研究與分析重大的現實立法問題相結合的精湛功力。

作者介紹
(英)亨利·薩姆納·梅因|譯者:馮克利//吳其亮
    亨利·薩姆納·梅因,生於1822年,1829年進入基督公學,1840年直通劍橋大學彭布羅克學院。在劍橋學業出眾,獲高學位,並被推選為三一學院的本科生導師。1847年起在劍橋擔當羅馬法教授。1850年被著名的林肯律師公會和中殿律師公會召任出庭律師。1861年出版巨著《古代法》。1862年受邀遠奔,成為印度總督議事會的法律專員。在此期間被推選為加爾各答大學校長。1869年返英格蘭,被推選為牛津大學法理學教授。1871年出版《東西方之村社》。1877年被一致推舉為劍橋三一學院院長。1883年成為法蘭西學院外籍院士。1885年出版《論平民政府》。1887年被推舉為劍橋大學國際法教授;同年成為彭布羅克學院榮譽教授。當逢學術上勁頭正足之時,逝于1888年。

目錄
第一版前言
第四版前言
第一講  早期制度史的新材料
第二講  古愛爾蘭法律
第三講  作為社會基礎的血親關係
第四講  部落與土地
第五講  首領及其地位
第六講  部落首領與土地
第七講  古代的家族分配
第八講  原始觀念的發展及傳播
第九講  法律救濟的原始形式(一)
第十講  法律救濟的原始形式(二)
第十一講  已婚婦女約定財產的早期史
第十二講  主權
第十三講  主權與帝國
索引
術語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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