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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行政法的重構(精)/公法名著譯叢

  • 作者:(美)理查德·B.斯圖爾特|總主編:羅豪才|譯者:沈巋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ISBN:9787100194969
  • 出版日期:2021/07/01
  • 裝幀:精裝
  • 頁數:221
人民幣:RMB 3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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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美國行政法的傳統模式集中關注將行政行為限制在立法指令授權的範圍內。斯圖爾特教授追溯了該傳統模式的發展和解體。他指出,自由主義國家的基本前提是,對私人自由和財產利益的唯一合法侵犯是通過立法過程得到同意的;傳統模式試圖調和行政裁量權與自由主義國家基本前提之間的緊張,但事實證明是失敗的。許多批評者認為,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偏向保護組織良好的、受規制的企業利益。為了回應這些批評,美國行政法經歷了諸多變革,其中包括聯邦法官重構傳統模式,以確保受行政決策影響的各種利益都能得到更恰當的代表。斯圖爾特教授對這些變革進行了分析和批評,並總結道,正在興起的行政法利益代表模式,最終仍然無法成為行政行為合法化的普適結構。

作者介紹
(美)理查德·B.斯圖爾特|總主編:羅豪才|譯者:沈巋
    理查德·B.斯圖爾特(Richard B.Stewart),美國著名行政法學家,全球行政法的主要倡導者之一。

目錄
第一部分  傳統模式和行政自由裁量問題
  第一節  傳統模式
  第二節  自由裁量權問題
  第三節  自由裁量權問題再度興起
第二部分  解決行政自由裁量權問題的可替代方案
  第一節  撤銷管制機關:回歸市場
  第二節  禁止授予立法權原理的復活
  第三節  塑造自由裁量權行使的合理結構
  第四節  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實體性規則
第三部分  傳統模式的擴展
  第一節  對利益代表不平衡的診斷
  第二節  要求擴展傳統模式的壓力
  第三節  正當程序聽證權利擴展適用至市場經濟中新型利益
  第四節  發展利益代表模式——起訴資格之擴展
  第五節  發展利益代表模式——行政程序參與權利之拓展
  第六節  發展利益代表模式——適當考慮的要求
第四部分  行政法的利益代表模式
  第一節  代表的提供
  第二節  利益代表的成本
  第三節  利益代表不能解決行政自由裁量問題
  第四節  司法審查的實體標準
  第五節  行政法的利益代表模式:暫時的結論
第五部分  利益代表的政治模式
  第一節  行政官員的民選
  第二節  利益團體選任行政官員
  第三節  政治性利益代表制的限度
  第四節  法院的作用
  第五節  政治性利益代表制:暫時的結論
第六部分  評估和展望
  第一節  利益代表模式作為一種解決行政自由裁量問題之普遍方案的缺陷
  第二節  行政法的現時狀況和未來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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