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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解讀

  • 作者:編者:施春風|責編:謝雯//孫靜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ISBN:9787521618655
  • 出版日期:2021/05/01
  • 裝幀:平裝
  • 頁數:557
人民幣:RMB 6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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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于2021年1月經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通過,此次修改主要對動物防疫病防控理念,防疫管理制度、人畜共患傳染病的防治、野生動物及犬只的檢疫管理等多方面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
    為了配合修改後的動物防疫法學習、宣傳,幫助廣大讀者準確理解此次修改的立法原意,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直接參与立法工作的同志編寫了這本解讀。對動物防疫法逐條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解讀。本書準確闡述動物防疫法法條含義,為政府工作人員、企業專業人員、理論研究人員和社會大眾提供了權威的學習讀本。

作者介紹
編者:施春風|責編:謝雯//孫靜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第三條  【定義】
  第四條  【動物疫病分類】
  第五條  【動物防疫方針】
  第六條  【社會力量參與】
  第七條  【單位和個人的防疫責任】
  第八條  【政府動物防疫職責】
  第九條  【動物防疫管理體制】
  第十條  【動物疫病防治協作機制】
  第十一條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職責】
  第十二條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責】
  第十三條  【科學研究與國際合作】
  第十四條  【表彰獎勵與補助撫恤】
第二章  動物疫病的預防
  第十五條  【動物疫病風險評估制度】
  第十六條  【強制免疫計劃】
  第十七條  【飼養單位和個人的強制免疫責任】
  第十八條  【強制免疫計劃實施】
  第十九條  【動物疫病監測和疫情預警】
  第二十條  【防範境外動物疫病、野生動物疫病監測以及科技、海關部門職責】
  第二十一條  【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和無規定動物疫病生物安全隔離區】
  第二十二條  【動物疫病凈化、消滅計劃】
  第二十三條  【種用、乳用動物健康檢測】
  第二十四條  【動物防疫條件】
  第二十五條  【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制度】
  第二十六條  【集貿市場防疫管理】
  第二十七條  【運載工具等相關物品防疫要求】
  第二十八條  【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  【經營動物、動物產品的禁止性規定】
  第三十條  【犬只的防疫管理】
第三章  動物疫情的報告、通報和公布
  第三十一條  【動物疫情報告】
  第三十二條  【動物疫情認定】
  第三十三條  【動物疫情通報】
  第三十四條  【人畜共患傳染病疫情通報】
  第三十五條  【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人員從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動物疫情公布】
  第三十七條  【動物疫情報告的禁止性行為】
第四章  動物疫病的控制
  第三十八條  【一類動物疫病的控制措施】
……
第五章  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檢疫
第六章  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
第七章  動物診療
第八章  獸醫管理
第九章  監督管理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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