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愛德華·策勒|責編:畢於慧|譯者:曹青雲//何博超//呂純山//聶敏里//石敏敏
愛德華·策勒(Eduard Zeller),1814年1月22日出生於德國烏騰堡(Wurttemberg)的小波特瓦(Kleinbottwar)。他是一位政府官吏的兒子,早年先後在穆爾布隆(Maulbronn)和布勞博伊倫(Blaubeuren)的新教神學院里接受教育,接著進入圖賓根大學學習。在圖賓根大學期間,他與大衛·弗里德里希·施特勞斯(David Friedrich Strau?)、弗里德里希·特奧多耳·費舍爾(Friedrich Theodor Vischer)結識,受到黑格爾哲學和政治自由主義的影響,接受了歷史和神學批判的方法。1836年,他以一篇論述柏拉圖《法律篇》的論文獲得博士學位,1840年成為圖賓根大學的無薪講師。1847年,他在瑞士伯爾尼大學成為神學教授,1849年又成為馬堡大學的神學教授。在馬堡大學,由於他的自由主義神學思想與教權派的衝突,策勒不久就轉到了哲學系。1862年,他成為海德堡大學的哲學教授。1872年轉至柏林,在凱撒-威廉大學教授哲學,一直到1894年。在此期間,1872年,他成為普魯士科學院成員,並於1877年獲得了奧登功勛勛章(Orden Pour le Merite)。1895年,他退休回到斯圖加特,在那裡安度晚年。策勒于1908年3月19日在斯圖加特逝世,享年9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