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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編與侵權責任編釋義/民法典權威解讀叢書

  • 作者:編者:龍衛球|責編:韓璐瑋//王紫晶|總主編:龍衛球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ISBN:9787521612417
  • 出版日期:2021/01/01
  • 裝幀:平裝
  • 頁數:550
人民幣:RMB 15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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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我國民法自此正式跨入「民法典時代」。民法典由總則和六個分編再加附則組成,共計1260條,體系龐大。接下來,民法典如何有效實施成為新的任務。
    本書由民法典重要立法專家組織編寫,是理解適用民法典的精準解讀。通過法解釋學特色體例,對每個條文從規範對象、規範來源、條文理解、拓展分析、適用指導、相關案例等多方面展開深入分析。還針對每章精心撰寫了章節導讀,便於讀者對每章內容的整體把握和融會貫通。本書對法官、檢察官、律師、行政執法人員、法務人員等司法實務人員以及法學院師生、社會大眾等均具有較好的學習參考和適用指導作用。

作者介紹
編者:龍衛球|責編:韓璐瑋//王紫晶|總主編:龍衛球
    龍衛球,江西吉水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中組部「萬人計劃」哲學社科領軍人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中美富布萊特學者。民法典立法專家,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合同編」召集人。兼任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網路與信息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工信部法律顧問、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咨詢專家、工信部「工業和信息化法治戰略與管理重點實驗室」主任、國家網新辦「網路空間國際治理研究基地」主任、中國科協「科技組織與科技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等。著有《民法總論》《民法基礎與超越》《法學的日常思維》《法學的自覺》等。

目錄
人格權編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九百八十九條  【人格權編的調整對象和範圍】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的定義】
    第九百九十一條  【人格權受法律保護】
    第九百九十二條  【人格權的專屬性】
    第九百九十三條  【人格權的許可使用】
    第九百九十四條  【死者人格利益的保護】
    第九百九十五條  【侵害人格權的民事責任】
    第九百九十六條  【違約精神損害賠償】
    第九百九十七條  【侵害人格權的訴前禁令】
    第九百九十八條  【侵害精神性人格權民事責任的利益衡量規則】
    第九百九十九條  【合理使用他人人格要素】
    第一千條  【侵害人格權民事責任與替代執行方式】
    第一千零一條  【身份權的參照適用】
  第二章  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第一千零二條  【生命權】
    第一千零三條  【身體權】
    第一千零四條  【健康權】
    第一千零五條  【物質性人格權受侵害時的法定救助義務】
    第一千零六條  【人體細胞、組織、器官和遺體的捐獻】
    第一千零七條  【禁止買賣人體細胞、組織、器官和遺體】
    第一千零八條  【人體臨床試驗的倫理審查與知情同意權】
    第一千零九條  【從事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時的義務】
    第一千零一十條  【性騷擾的民事責任與單位的預防義務】
    第一千零一十一條  【侵害行動自由和非法搜查身體的民事責任】
  第三章  姓名權和名稱權
    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姓名權】
    第一千零一十三條  【名稱權】
    第一千零一十四條  【禁止侵害姓名權和名稱權】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的姓氏選取】
    第一千零一十六條  【姓名、名稱的登記及其變更的法律效力】
    第一千零一十七條  【姓名、名稱的擴張保護】
  第四章  肖像權
    第一千零一十八條  【肖像與肖像權的內涵】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侵害肖像權的具體表現形式】
    第一千零二十條  【肖像合理使用的特殊規則】
    第一千零二十一條  【肖像合理使用合同】
    第一千零二十二條  【肖像使用合同的解除】
    第一千零二十三條  【姓名的許可使用與聲音的保護】
  第五章  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名譽權及其客體】
    第一千零二十五條  【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影響他人名譽行為的免責及除外條款】
    第一千零二十六條  【合理核實義務的認定因素】
    第一千零二十七條  【文學、藝術作品侵害名譽權的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二十八條  【媒體對失實報道內容的更正和刪除義務】
    第一千零二十九條  【民事主體對自己的不當信用評價享有的救濟權利】
    第一千零三十條  【民事主體與信用信息處理者之間關係的法律適用】
    第一千零三十一條  【榮譽權】
  第六章  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隱私權】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隱私權侵害行為】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個人信息的定義】
    第一千零三十五條  【個人信息處理的原則和條件】
    第一千零三十六條  【處理個人信息的免責情形】
    第一千零三十七條  【個人信息權益】
    第一千零三十八條  【信息處理者的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義務】
    第一千零三十九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個人信息的保密義務】
侵權責任編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侵權責任編的調整對象】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無過錯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預防型侵權責任的一般條款】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共同加害行為】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條  【教唆、幫助行為】
    第一千一百七十條  【共同危險行為】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  【承擔連帶責任的分別侵權行為】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  【承擔按份責任的分別侵權行為】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  【與有過失】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受害人故意】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條  【第三人原因】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  【受害人自甘冒險】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  【自助行為】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條  【其他減免責任規定的引致】
  第二章  損害賠償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
    第一千一百八十條  【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主體消亡時的請求權人】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人身權益時的財產損失的確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精神損害賠償】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財產時的財產損失的計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條  【懲罰性賠償】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條  【公平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損害賠償支付方式】
  第三章  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監護人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條  【委託監護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條  【暫時喪失意識時的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和接受勞務派遣單位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勞務關係中的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條  【定作人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路侵權一般條款】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路侵權中的通知規則】
    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條  【網路侵權中的反通知規則】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  【網路侵權中的知道規則】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教育機構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人身損害所承擔的責任】
    第一千二百條  【教育機構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人身損害所承擔的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條  【第三人侵害時教育機構所承擔的責任】

  第四章  產品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生產者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  【生產者和銷售者的連帶責任和相互追償權】
    第一千二百零四條  【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對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追償權】
    第一千二百零五條  【預防性產品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六條  【產品追蹤觀察義務】
    第一千二百零七條  【懲罰性賠償】
  第五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責任成立的轉引規定】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機動車使用人與所有權人、管理人相分離時的責任承擔】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機動車所有權轉讓時的機動車一方認定】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  【掛靠經營情形中的機動車一方認定】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條  【機動車無權使用中的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交強險保險人、商業險保險人和侵權責任人之間的關係】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條  【禁止流通機動車被轉讓時的責任主體】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  【嚴重的無權使用時的責任承擔】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條  【交強險保險人和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賠償義務】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  【好意同乘作為責任減輕事由及其例外】
  第六章  醫療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醫療損害責任的一般條款】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療機構的說明義務與患者的知情同意權】
    第一千二百二十條  【緊急情況下實施的醫療措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違反診療義務時醫療機構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醫療機構過錯推定的情形】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  【醫療產品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  【醫療機構的免責事由】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病歷的善管義務及患者對病歷的查閱複製權】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條  【患者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條  【禁止過度檢查】
    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條  【對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七章  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  【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責任的一般規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條  【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責任的舉證責任分配】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條  【數人環境侵權】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條  【懲罰性賠償】
    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條  【第三人過錯】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條  【生態環境修復責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條  【生態環境損害的賠償項目】
  第八章  高度危險責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條  【高度危險責任的概括條款】
    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條  【民用核設施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條  【民用航空器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條  【佔有、使用高度危險物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條  【高度危險活動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條  【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條  【非法佔有高度危險物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條  【高度危險作業區域管理人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四條  【高度危險責任的賠償限額】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  【飼養動物行為違規的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條  【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致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條  【動物園的動物致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條  【遺棄或逃逸的動物致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條  【第三人過錯導致動物致害時的侵權責任承擔】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條  【飼養動物應該履行的義務】
  第十章  建築物和物件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高空拋物及墜物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條  【堆放物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條  【妨害通行物品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條  【林木損害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條  【地面施工、地下設施損害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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