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中心 | 我的帳號 | 關於我們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法研究/理論系列/中國調解研究文叢

  • 作者:龍飛|責編:許?|總主編:廖永安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
  • ISBN:9787300285696
  • 出版日期:2020/10/01
  • 裝幀:平裝
  • 頁數:301
人民幣:RMB 88 元      售價:
放入購物車
加入收藏夾

內容大鋼
    本書從宏觀的社會背景、微觀的司法需求以及現實條件出發,認為當前我國既要建構一個各種糾紛解決制度或程序獨立運行的空間,又要構建一個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相互銜接、功能互補的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既要強調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也要強調法治與其他社會控制之間的協調互動。目前的改革政策和地方立法無法突破缺乏法律支撐的發展困境,實現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的目標亟待國家層面的法律予以支持。
    本書包括緒論、正文、結論三部分。正文部分共有六個章節,結論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問題的總結性觀點。具體內容如下:第一,我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具有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正當性,是其時代價值的重要體現。第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製法律的屬性、模式、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等是立法需要明確的基本問題。第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應對相關部門的職能進行準確定位,有效推動各部門及時、充分地做好本職工作,促進糾紛快速高效地化解。第四,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各類解紛組織在自身建設方面的隨意性較大,致使解紛組織自身發展緩慢,無法發揮其各自的積極作用。第五,糾紛解決機制的設置與銜接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核心。協商和解,各類調解、仲裁、公證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各有其優勢。第六,糾紛解決機制的保障體系,主要涉及經費保障體系、人才保障和信息技術保障等。

作者介紹
龍飛|責編:許?|總主編:廖永安
    龍飛,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處處長。曾任:山東省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2008年調入最高人民法院。近年來,著重研究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主筆起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等文件。在《法律科學》《新華文摘》《華東政法大學學報》《法律適用》等刊物發表60多篇文章。合著出版《司法公開基本原理》。

目錄
緒論
  第一節  國內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研究現狀
    一、域外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研究
    二、國內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究
  第二節  國內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立法狀況
    一、國際社會及域外立法成果
    二、國內製度建設與立法進程
  第三節  立法研究的理論及現實意義
    一、理論意義
    二、現實意義
  第四節  立法研究的創新之處和難點
    一、創新之處
    二、研究難點
第一章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時代價值
  第一節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背景
    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宏觀社會背景
    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微觀司法背景
  第二節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必要性
    一、促進社會治理法治化的需要
    二、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需要
    三、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制度和機制的需要
  第三節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可行性
    一、協商治理理念奠定了立法的思想基礎
    二、解紛實踐理性奠定了立法的社會基礎
    三、法治目標追求奠定了立法的價值基礎
  第四節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正當性及其理論基礎
    一、協商民主價值與民主自治理論
    二、協同治理價值與社會系統理論
    三、社會善治價值與社會治理理論
    四、法治秩序價值與接近正義理論
    五、公平效率價值與博弈衡平理論
    六、利益最大化價值與效益成本理論
第二章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屬性和基本原則
  第一節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法律屬性
    一、非訴訟程序法的性質
    二、綜合性法律屬性
    三、「促進法」立法模式的選擇
    四、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名稱的定位
  第二節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立法的指導思想
    二、立法的目標任務
  第三節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基本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
    二、合意性原則
    三、開放性原則
    四、多元共治原則
第三章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法中相關主體的職能定位
  第一節  社會治理部門的職能定位
    一、社會治理部門職能定位的內涵
    二、社會治理部門行使職權面臨的困難

    三、優化職能定位的具體對策
  第二節  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職能定位
    一、人民政府的職能定位
    二、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定位
    三、其他政府部門的職能定位
    四、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遇到的問題及對策
  第三節  司法機關的職能定位
    一、人民法院的職能定位
    二、人民檢察院的職能定位
  第四節  基層社會組織、人民團體的職能定位
    一、基層自治組織的職能
    二、人民團體的職能
第四章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法中的解紛組織建設
  第一節  民間性社會調解組織建設
    一、人民調解組織的發展現狀及問題
    二、行業調解組織的身份問題及發展方向
    三、商事調解組織的市場化發展機遇和全球化挑戰
    四、律師調解組織的探索創新和發展困境
    五、其他民間性調解組織的發展趨勢
  第二節  行政性糾紛化解組織建設
    一、行政性糾紛解決組織的現狀和問題
    二、行政調解組織的範圍
    三、行政裁決、行政仲裁機構的建設
  第三節  司法關聯型糾紛解決組織建設
    一、法院附設調解組織的功能
    二、仲裁機構在糾紛解決機制中的作用
    三、公證機構在糾紛解決機制中的輔助功能
第五章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法中的機制構建與相互銜接問題
  第一節  非訴解紛機制的類型及各自優勢
    一、非訴解紛機制的概述及分類
    二、合意性糾紛解決機制的典型——協商和解
    三、第三方調解方式的優勢
    四、行政糾紛解決方式的優劣
  第二節  訴訟與非訴解紛機制的程序銜接
    一、訴訟與非訴解紛機制銜接的總體設計
    二、糾紛解決機制的告知程序和優先選擇程序
  第三節  調解與訴訟的銜接機制
    一、訴調對接平台建設
    二、特邀調解制度中的委派調解和委託調解
    三、先行調解原則到調解前置程序
    四、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制度
  第四節  仲裁與訴訟的銜接機制
    一、商事仲裁與訴訟的對接
    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的對接
    三、農村土地承包爭議仲裁與訴訟的對接
  第五節  調解與公證的銜接機制
    一、「委派」調解與「委託」調解啟動方式
    二、公證機構參與調解的職責
第六章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法中的保障體系
  第一節  健全多元立體的經費保障體系

    一、目前糾紛解決機構經費保障面臨的障礙
    二、經費保障體系中的財政保障機制
    三、經費保障體系中的社會保障機制
    四、經費保障體系中的市場化運作機制
  第二節  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人才保障
    一、調解員的資質認證和管理培訓的現狀和問題
    二、域外調解員管理經驗的比較研究
    三、我國調解員資質認證和管理培訓的制度設計
    四、調解員的行為準則以及評價體系
  第三節  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信息化保障
    一、互聯網時代的糾紛解決機制
    二、在線糾紛解決平台(ODR)的功能
    三、在線糾紛解決平台存在的問題
    四、糾紛解決機制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設
結論
參考文獻
附錄
  附錄1  《中華人民共和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法》(建議稿)
  附錄2  國內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
後記

  • 商品搜索:
  • | 高級搜索
首頁新手上路客服中心關於我們聯絡我們Top↑
Copyrightc 1999~2008 美商天龍國際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分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營業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3號1F 105號1F-2F
讀者服務部電話:02-2381-2033 02-2381-1863 時間:週一-週五 10:00-17:00
 服務信箱:bookuu@69book.com 客戶、意見信箱:cs@69book.com
ICP證:浙B2-2006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