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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2020年最新修正版)

  • 作者:編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 出版社:法律
  • ISBN:9787519749330
  • 出版日期:2020/09/01
  • 裝幀:平裝
  • 頁數:138
人民幣:RMB 1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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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是公安機關適用刑事訴訟法和有關法律辦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規章,此次修改的規定全面吸收了近年來司法體制改革和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成果,對規範公安機關刑事執法行為、提高辦案質量、實現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權的統一具有重要意義。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落實了修改後刑事訴訟法關於認罪認罰從寬等方面的規定,並根據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求,進一步細化了取證規則。同時,加強頂層設計,強化信息化應用,完善辦案協作等制度。
    ◎辯護制度:在嚴格忠實於法律規定的基礎上,明確了犯罪嫌疑人委託辯護人,聽取辯護律師意見、核實辯護律師收集的證據以及告知辯護律師移送起訴情況等程序,修改了法律援助規定,取消了涉密案件委託辯護律師需要經過批准的規定。
    ◎證據制度:對證據的收集、審查和排除非法證據等程序均作了進一步嚴格規定,力求通過嚴密辦案程序提高民警的證據意識。
    ◎強制措施:確定強制措施的適用條件和程序,並細化了相應的執行措施,切實維護公民人身自由等相關權利。
    ◎規範偵查活動:對打擊犯罪的手段作了進一步規範和細化。
    ◎強化偵查權監督:在加強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主動接受檢察機關、當事人及其辯護人等訴訟參與人監督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作者介紹
編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成立於1954年,是司法部直屬的法律專業出版機構,享有「社會科學類全國一級出版社」、「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全國首批「數字出版轉型示範單位」和」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     法律社秉承「為人民傳播法律」的辦社宗旨,歷經60多年的發展,形成了以圖書出版為主,兼及期刊出版、電子出版、數字出版、教育培洲和法律服務等多種業務的經營模式。法律社年出版新書1500余種,出版物內容涵蓋法律文本、法學理論、法學教育、法學學術、法律實務、法律普及以及法律文化、人文歷史、政治財經等領域,綜合出版能力位居全國法律出版行業首列。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59號)
公安部關於修改《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決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章  任務和基本原則
第二章  管轄
第三章  迴避
第四章  律師參與刑事訴訟
第五章  證據
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一節  拘傳
  第二節  取保候審
  第三節  監視居住
  第四節  拘留
  第五節  逮捕
  第六節  羈押
  第七節  其他規定
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一節  受案
  第二節  立案
  第三節  撤案
第八章  偵查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訊問犯罪嫌疑人
  第三節  詢問證人、被害人
  第四節  勘驗、檢查
  第五節  搜查
  第六節  查封、扣押
  第七節  查詢、凍結
  第八節  鑒定
  第九節  辨認
  第十節  技術偵查
  第十一節  通緝
  第十二節  偵查終結
  第十三節  補充偵查
第九章  執行刑罰
  第一節  罪犯的交付
  第二節  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
  第三節  剝奪政治權利
  第四節  對又犯新罪罪犯的處理
第十章  特別程序
  第一節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
  第二節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第三節  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第四節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
第十一章  辦案協作
第十二章  外國人犯罪案件的辦理
第十三章  刑事司法協助和警務合作
第十四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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