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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建築文化財保護歷程/文化遺產保護理論研究系列/清華大學國家遺產中心博士文庫

  • 作者:(韓)李貞娥|總主編:呂舟
  • 出版社:科學
  • ISBN:9787030613653
  • 出版日期:2019/06/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64
人民幣:RMB 16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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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在韓國,現代意義上的建築文化財保護已有百年歷史。本書以韓國木結構建築文化財為主要對象,在保護制度、工程案例及保護理論方面,梳理從近代到現在韓國建築文化財保護的歷程,並研究其發展變化和特點,最後總結其發展分期。
    本書適合建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等領域的專業人員以及高等院校相關專業的師生參考閱讀,也可供文物保護愛好者閱讀。

作者介紹
(韓)李貞娥|總主編:呂舟
    李貞娥,韓國人,韓國漢陽大學建築學部學士,清華大學建築學院碩士和博士,曾獲中國政府優秀外國留學生獎學金。現為韓國漢陽大學建築學部兼任教授,韓國建築歷史學會成員。參編著作《佛光寺東大殿建築勘察研究報告》《文化遺產保護100》,發表《梁思成與關野貞對中國與朝鮮古代建築的調查和保護比較研究》《日帝強佔期韓國建築保護修繕原則與案例研究》《關於李漢哲的古建築測繪修繕活動與著述的研究》等中韓文學術論文多篇。

目錄
序言  呂舟
第一章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義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義
  二、相關概念的界定
  三、研究內容
    (一)主要內容
    (二)重點和難點
  四、研究現狀及文獻綜述
    (一)與文化財保護制度相關
    (二)與文化財保護工程相關
    (三)文化財保護理論相關研究
  五、研究方法
    (一)文獻研究方法
    (二)案例研究分析方法
    (三)田野調查方法
    (四)歷史研究方法
  六、本書框架
第二章  建築文化財保護制度演變
  一、保護法律
    (一)單類建築的管理性規定(1902?1916年)
    (二)《古跡及遺物保存規則》(1916年)
    (三)《朝鮮寶物古跡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令》(1933年)
    (四)《文化財保護法》(1962年至今)
    (五)20世紀70年代《文化財保護法》的修訂
    (六)20世紀80年代《文化財保護法》的修訂
    (七)20世紀90年代以後《文化財保護法》的修訂
  二、保護機構
    (一)行政機構
    (二)咨詢機構
  三、文化財調查
    (一)關野貞的韓國古跡調查(1902?1915年)
    (二)朝鮮總督府的「古跡調查事業」(1916?1930)年
    (三)「朝鮮古跡研究會」的韓國古跡調查(1931?1945)年
    (四)指定文化財的現狀調查(1952年?20世紀60年代前半期)
    (五)非指定文化財的現狀調查(20世紀60年代後半期)
    (六)不動產文化財地表調查五年計劃(1971?1975年)
    (七)針對特定區域或特定主題的文化財調查(20世紀70年代後半期?)
  四、保護對象的指定
    (一)據《朝鮮寶物古跡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令》的文化財指定
    (二)1955年「寶物」價值的重新評估與改稱為「國寶」
    (三)據《文化財保護法》的文化財指定
  五、本章小結
第三章  建築文化財的保護工程案例分析
  一、《寺剎令》與《古跡及遺物保存規則》時期
    (一)平壤普通門修繕(1913年)
    (二)江陵臨瀛館三門修繕(1915年)
    (三)榮州浮石寺無量壽殿及祖師堂修繕(1916?1919年)
    (四)慶州佛國寺修繕工事(1919?1925年)

  二、《朝鮮寶物古跡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令》時期
    (一)水原城長安門修繕工事(1936年)
    (二)禮山修德寺大雄殿工事(1937?1940年)
  三、解放后諸法令存續時期
    (一)康津無為寺極樂殿修理工事(1956年)
    (二)首爾南大門重修工事(1961?1963年)
  四、《文化財保護法》制定以後
    (一)安東鳳停寺極樂殿複原工事(1969?1975年)
    (二)金提金山寺彌勒殿修理工事(1988?1994年)
  五、本章小結
第四章  建築文化財保護理論的相關學術展開
  一、關於價值探討
    (一)價值認識與保護對象的擴大
    (二)關於傳統討論
    (三)關於保護與開發的矛盾
    (四)關於價值和真實性的關注
  二、關於保護原則與方針
    (一)《古跡及遺物保存規則》時期——結構加固
    (二)《朝鮮寶物古跡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令》時期——保存形式
    (三)解放后諸法令存續時期——保存現狀
    (四)自《文化財保護法》制定至20世紀90年代中期——保存原形
    (五)20世紀90年代中期至今——「維持原形」
  三、本章小結
第五章  結論
  一、韓國建築文化財保護髮展分期
    (一)20世紀初?1945年:形成期
    (二)1945?1962年:調整期
    (三)1962年?20世紀90年代中期:建立發展期
    (四)20世紀90年代中期至今:完善期
  二、韓國建築文化財保護研究總結
  三、本研究的學術創新之處
  四、需進一步開展的研究工作
參考文獻
附錄A  韓國建築文化財保護相關大事表
附錄B  關野貞對韓國建築文化財的評估表
附錄C  韓國「國寶」中木結構建築名錄
附錄D  韓國「寶物」中木結構建築名錄
附錄E  韓國「國寶」和「寶物」木結構建築文化財主要修繕表(1952?2001年)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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