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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領域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與審查(第4版)/專利申請文件撰寫指導叢書

  • 作者:張榮彥
  • 出版社:知識產權
  • ISBN:9787513039734
  • 出版日期:2019/01/01
  • 裝幀:平裝
  • 頁數:458
人民幣:RMB 119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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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張榮彥著的《機械領域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與審查(第4版)/專利申請文件撰寫指導叢書》結合作者近30年的專利審查及研究工作經驗,詳細地介紹了專利申請文件撰寫的基礎知識,並對專利審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此外,本書還有大量的專利申請文件撰寫和專利審查有關的案例介紹,以期達到理論和實踐的完美結合,使讀者深刻領會本書的要義。
    讀者對象: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應試者、專利代理人及專利申請人。

作者介紹
張榮彥
    張榮彥,1946年生於山東青島。1965?1970年就讀於華東紡織工學院(現東華大學)化學纖維專業。1970?1983年在北京維尼綸廠研究所從事維尼綸改性研究,任該項目負責人。1983年經招聘考試進入(原)中國專利局工作。1983?1988年在(原)中國專利局審查一部從事IPC專利分類工作。1988?1998年在(原)中國專利局機械審查部從事實質審查工作,任審查八處處長。1998年調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工作,從事專利複審、無效的審查工作,自2004年起在專利複審委員會研究處工作。自1983年來,撰寫與專利有關的學術論文60余篇,除《機械領域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與審查》一書(第1、第2、第3版)外,還參與了《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撰寫案例剖析》《專利複審委員會案例詮釋創造性》《行政執法和司法人員知識產權讀本》等撰寫工作。1997年被破格評為一級審查員(專利審查研究員)。2005年被評為正部(司)級專利審查研究員。2006年從專利複審委員會退休。2006?2014年在北京信慧永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任專利代理人。主要培訓及業務經歷:1991?2002年多次在國外接受知識產權業務培訓或參加國際業務研討會,其中包括:(1)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組織的在日內瓦的培訓;(2)在瑞典專利局的審查員培訓(3個月),后被評為優秀學員(共計2名);(3)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與歐洲專利局共同組織、在歐洲專利局進行的審查業務研討會(先後共計4次,其中1次擔任中英文翻譯)。1998?2006年多次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前培訓班授課。2005年赴香港講授專利申請文件撰寫的課程。2007?2016年先後擔任國內6家重點企業的知識產權顧問。2007?2014年多次在國內知識產權培訓班授課(全國及省、部委或企業);處理國內外重要專利無效請求案件數十起、專利侵權訴訟案件10余起;為國內、外客戶作專利侵權分析、提供參考意見20余起。     2012年11月受邀參加日本早稻田大學國際學術研討會並發表演講。2006年至今,先後在華科知識產權司法鑒定中心、北京國威知識產權司法鑒定中心任司法鑒定人員,承擔專利侵權鑒定案件、侵犯商業秘密鑒定案件若干起。

目錄
第一章  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
  一、說明書的撰寫
    (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
    (二)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
    (三)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背景技術
    (四)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發明內容
    (五)有附圖的應當有圖面說明
    (六)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七)說明書附圖
  二、權利要求書的撰寫
    (一)撰寫權利要求書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二)實際申請案中經常出現的問題
  三、遞交專利申請前後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正確選擇專利申請的種類
    (二)保密與檢索
    (三)充分利用「國內優先權」
第二章  對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覆及申請文件的修改
  一、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覆
  二、對發明專利申請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覆
  三、在審查過程中對申請文件的修改
    (一)關於背景技術的修改
    (二)發明目的的修改
    (三)對技術方案的修改
    (四)對權利要求書的修改
    (五)修改時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六)案例評析——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覆及權利要求書的修改
第三章  專利審查中有關問題的討論
  一、檢索
    (一)檢索與國際專利分類
    (二)檢索範圍與主題
  二、新穎性
  三、創造性
    (一)歐洲專利局在判斷創造性方面的一些觀點
    (二)布萊恩表與創造性的判斷
    (三)判斷髮明的創造性的兩種思路
    (四)「商業上的成功」與創造性
    (五)關於實用新型專利創造性的判斷
  四、「單一性」
    (一)發明目的與「單一性」
    (二)特定技術特徵與區別技術特徵
  五、與專利審查及專利保護有關問題的討論
    (一)「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及其在專利審查中的作用
    (二)發明與發明構思
    (三)權利要求書中否定式用語的使用問題
    (四)「多餘限定」與「禁止反悔」
    (五)權利要求書中「技術特徵」的認定之一
    (六)權利要求書中「技術特徵」的認定之二
    (七)「新穎性」問題的討論
    (八)合同與技術公開
    (九)關於「出版物公開」的幾個問題
    (十)從一無效案件看《專利法》所稱的「技術方案」
    (十一)「一案兩請」有關問題的討論
    (十二)「外觀設計權利衝突」之我見
    (十三)專利案件中當事人「自認」的問題
    (十四)談權利要求中的「必要技術特徵」
    (十五)「車把手」專利侵權案剖析
    (十六)談權利要求書中的「撰寫失誤」——兼評專利複審委員會的
  「第12816號無效審查決定」
    (十七)專利複審程序中的「舉證原則」
    (十八)對一件美國發明專利無效請求案的剖析——兼談
  「權利要求中技術特徵的認定」
    (十九)從一件美國專利糾紛看權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
    (二十)關於「現有技術抗辯」
    (二十一)從一案例看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審查及其對後續程序的影響
    (二十二)一封律師函引發的思考
    (二十三)關於獨立權利要求的引用問題
    (二十四)「功能性限定」的使用與解釋
    (二十五)《歐洲專利局審查指南》中的「功能性特徵」及其對我們的啟示
第四章  與撰寫及審查有關的案例介紹
  一、專利申請文件撰寫示例
    (一)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撰寫示例
    (二)發明專利申請文件撰寫示例
  二、對兩件發明專利申請案的剖析
    (一)無介面F4玻纖環形帶的製造工藝
    (二)密封裝置
  三、複審及無效案例評析
    (一)預應力鋼捻線的防鏽塗膜形成加工方法及其裝置——
  「技術特徵」的認定及權利要求書的撰寫
    (二)棕纖維彈性材料及生產方法——關於「修改超範圍」及
  「公開不充分」的問題
    (三)多功能浴室取暖器——關於說明書是否「清楚」的問題
    (四)自動支票打字機——如何理解現有技術給出的「啟示」
    (五)固結山體滑動面提高抗滑力的施工方法——關於「功能性限定」問題
    (六)多功能多路閥——關於「實用性」
    (七)新型可逆反擊錘式破碎機——說明書「清楚、完整」的標準是「能夠實現」
    (八)圓編針織機的伸梭片——關於「修改超範圍」
    (九)滾輪——權利要求書以說明書為依據
    (十)專利複審委員會第3463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評析
    (十一)專利複審委員會第1657號複審請求審查決定評析
    (十二)專利複審委員會第2535號複審請求審查決定評析
    (十三)專利複審委員會第4043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評析
    (十四)專利複審委員會第2003號複審請求審查決定評析
    (十五)專利複審委員會第1414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評析
  四、從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看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
    (一)試題
    (二)試題分析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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