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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實與規範之間(關於法律和民主法治國的商談理論)(修訂譯本)(精)/現代西方學術文庫

  • 作者:(德)哈貝馬斯|主編:甘陽|譯者:童世駿
  • 出版社:三聯書店
  • ISBN:9787108051004
  • 出版日期:2014/09/01
  • 裝幀:精裝
  • 頁數:787
人民幣:RMB 70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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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在事實與規範之間》作者哈貝馬斯提出對法律和憲法的範式性背景理解加以澄清,它所針對的是法學界日益流行的法律懷疑論,尤其是我怕謂的虛假實在論,它低估了現存法律實踐的那些規範性預設的經驗效用。在我們自17世紀以來不斷進行著的關於政治共同體之法律構成的討論中,還表現出了一種對整個現代笥的道德實踐自我理解。這種自我理解不僅存在於一種普遍主義道德意識的種種證據之中,而且存在於民主法治國的自由建制之中。商談論所要做的工作,是對這種自我理解作一種重構,使它能維護自己的規範性硬核,既抵制科學主義的還原,也抵制審美主義的同化。這是一本非同尋常的著作。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可能是哈貝馬斯最好的著作。

作者介紹
(德)哈貝馬斯|主編:甘陽|譯者:童世駿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作為事實性和有效性之間社會媒介的法律
  1.意義與真理:內在於語言之中的事實性和有效性之間的張力
  2.內在超越:生活世界和古代世界中對異議風險的處理
  3.法律有效性之諸向度
第二章  社會學的法律概念和哲學的正義概念
  1.社會科學對於法律的祛魅
  2.理性法的回歸和「應當」的軟弱
  3.帕森斯與韋伯:法律的社會性整合功能
第三章  法律的重構(1):權利的體系
  1.私人自主和公共自主,人權和人民主權
  2.道德規範和法律規範:理性道德法和
  實證法之間的互補關係
  3.對基本權利的商談論論證:商談原則、法律
  形式和民主原則
第四章  法律的重構(2):法治國諸原則
  1.法律與政治之間的構成性聯繫
  2.交往權力與合法的立法過程
  3.法治國諸原則和權力分立之邏輯
第五章  法律的不確定性和司法的合理性
  1.詮釋學、實在論和實證論
  2.德沃金的法律理論
  3.法律商談的理論
第六章  司法和立法:論憲法判決的作用和合法性
  1.自由主義法律範式的解體
  2.規範與價值:憲法法院之自我理解中的方法論錯誤
  3.憲法判決在自由主義的、共和主義的和程序主義的
  政治觀中的作用
第七章  商議性政治:一種程序的民主概念
  1.規範性民主模式與經驗性民主模式
  2.民主程序和它的中立性問題
  3.對商議性政治概念的社會學轉譯
第八章  市民社會和政治公共領域的作用
  1.社會學的民主理論
  2.一個政治權力循環模式
  3.市民社會行動者、公共輿論和交往權力
第九章  法律的範式
  1.私法的實質化過程
  2.法律平等和事實平等的辯證法:以女性主義的平等政治為例
  3.法治國的危機和程序主義的法律觀
  附錄一:法律與道德(1986年泰納演講)
第一講  基於合法律性的合法性何以可能?
  1.馬克斯·韋伯的法律合理性概念
  2.法律的非形式化:三種詮釋
  3.法律建制化程序的合理性:一些初步問題
第二講  論法治國的觀念
  1.法律的系統自主性?
  2.理性和實證性:論法律、政治和道德的相互滲透
  3.用法治國觀念代替理性法
附錄二:作為程序的人民主權(1988)

附錄三:公民身份和民族認同(1990)
  1.民族國家的過去和未來
  2.統一的歐洲中的民族國家和民主
  3.移民和富裕沙文主義:一場爭論
後記
中譯者後記
中譯本修訂後記
中西人名對照表
參考文獻
主題與人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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