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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階段律師辯護權研究

  • 作者:陳在上|責編:劉悅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ISBN:9787521613070
  • 出版日期:2020/10/01
  • 裝幀:平裝
  • 頁數:296
人民幣:RMB 79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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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除結語外,共分為七章展開論述,內容主要涉及我國現階段偵查階段律師辯護權的現有權利與擴充性權利以及偵查階段律師辯護權的發展展望等內容。本書的研究內容,既有理論闡釋又有實證分析,既有本土表述又不乏國際視野,力求深度探究與理性建構我國偵查階段律師辯護權的立法文本與實踐路徑。
    本書幾乎囊括了我國偵查階段律師辯護權立法與司法的全貌,深入分析了其存在的合理性與不足之處,並有針對性地指出相應制度的改革方向。因此,本書適合於關注或參與刑事司法的理論研究者、法律實務工作者與立法人員閱讀。

作者介紹
陳在上|責編:劉悅
    陳在上,男,1975年生,河南周口人,法學博士,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教授,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司法案例研究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研究員,刑事司法學院刑事辯護研究中心主任,美國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法學院訪問學者,河南省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河南省法學會律師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河南省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河南省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兼職律師,主要從事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刑法學的教學與科研工作。公開發表學術論文60余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主持省部級項目2項,參加國家級項目、省部級項目10余項,主持廳級項目10余項。

目錄
第一章  緒言
  一、問題的提出
  二、選題之意旨
  三、國內外研究綜述
  四、研究思路與方法
  五、基本概念的釐定
  六、主要研究內容
  七、本書的創新點與不足之處
第二章  偵查階段律師辯護權的法理基礎
  第一節  無罪推定原則
    一、無罪推定原則的內涵解讀
    二、無罪推定原則在我國刑事訴訟中的發展
    三、無罪推定原則與偵查階段律師辯護權
  第二節  程序正義理論
    一、程序正義理論的內涵解讀
    二、程序正義理論在我國刑事訴訟中的發展
    三、程序正義理論與偵查階段律師辯護權
第三章  偵查階段律師會見交流權及其完善
  第一節  偵查階段律師會見交流權的立法進步
    一、明確辯護律師憑「三證」對普通刑事案件的會見權
    二、明確會見權實現的及時性
    三、明確會見不被監聽
    四、增設通信權作為會見權的必要補充
    五、設置會見例外情形
  第二節  偵查階段律師會見交流權的實施情況
    一、偵查階段律師辯護人介入案件的比例
    二、偵查階段律師會見交流權行使的難易程度
    三、偵查階段律師會見交流權的行使次數
    四、偵查階段律師會見交流權的內容
    五、偵查階段律師會見交流權的效果
    六、偵查人員對待律師會見交流權的態度
    七、偵查階段律師會見交流權的救濟
  第三節  偵查階段律師會見交流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會見交流權的權屬存在立法錯位
    二、普通刑事案件會見交流權存在實踐滯后性與立法僵化
    三、「會見許可制度」存在被濫用的風險
    四、偵查階段辯護律師無權核實證據信息架空會見交流權效果
    五、救濟機制無以形成
  第四節  偵查階段律師會見交流權的完善
    一、明晰偵查階段律師會見交流權的權屬
    二、構建普通刑事案件及時會見交流制度
    三、細化「會見許可制度」的操作標準
    四、以核實證據為重心完善相關配套措施
    五、強化駐所檢察官的法律監督職責
    六、確立信賴原則、細化侵權的不利後果
第四章  偵查階段律師調查取證權及其完善
  第一節  我國偵查階段律師調查取證權的立法與實踐
    一、婉約的立法:2012年《刑事訴訟法》蘊含了偵查階段有限的律師調查取證權
    二、冰冷的實踐:偵查階段律師調查取證權依舊步履維艱
  第二節  我國偵查階段律師調查取證權的困境研判

    一、勢單力孤使其難以取證
    二、危機四伏使其怯于取證
    三、囊中羞澀使其怠于取證
  第三節  偵查階段律師調查取證權研究的誤區
    一、過度渲染的理論基礎:最高位階的權利
    二、過分估價的實踐支撐:最有效力的防禦
    三、過於信賴的權力履行:最客觀、全面的證據收集
  第四節  偵查階段律師調查取證權的完善路徑
    一、擴大申請調查取證權主體
    二、理順接受申請調查取證的責任主體
    三、強化專門機關不同意履行調查取證的主體責任
    四、明確申請方的釋明義務
    五、完善申請調查取證權的保障機制
第五章  偵查階段辯護律師的其他主要權利及其完善
  第一節  申請取保候審
    一、基本內容
    二、實踐情況
    三、存在問題
    四、改進思路
  第二節  申訴、控告權
    一、基本內容
    二、存在問題
    三、改進思路
  第三節  申請排除非法證據
    一、基本內容
    二、存在問題
    三、改進思路
  第四節  審查批准逮捕階段提出辯護意見
    一、基本內容
    二、存在問題
    三、改進思路
  第五節  偵查終結前提出辯護意見
    一、基本內容
    二、實踐情況
    三、存在問題
    四、改進思路
第六章  偵查階段律師辯護權的擴充問題
  第一節  律師在場權問題
    一、律師在場權的理論與實踐悖論
    二、實踐反對理論的評析
    三、我國確立律師在場權的特殊難題
    四、我國確立律師在場權的獨特功用、條件與路徑選擇
    五、偵查階段律師在場權的運行環境
  第二節  律師閱卷權問題
    一、偵查階段辯護律師閱卷權存在的正當性與可行性
    二、我國偵查階段辯護律師閱卷權難以形成的原因
    三、一種制度的平衡:將批准逮捕作為辯護律師全面行使閱卷權的臨界點
    四、偵查階段閱卷權的實現有待于訴訟理念與偵查模式的變革
  第三節  構建始於偵查程序的公設辯護人制度
    一、偵查階段法律援助制度的立法進步與不足之處

    二、構建始於偵查程序的公設辯護人制度的必要性
    三、我國現階段被追訴人缺少辯護律師的狀況
    四、構建我國公設辯護人制度的可行性
    五、構建我國公設辯護人制度亟待釐清的幾個爭點
第七章  偵查階段律師辯護權的發展展望
  第一節  人權保障意識的提升
    一、人權保障意識的基本內容
    二、不同主體視域下人權保障意識的提升
  第二節  構建與完善相應的保障性制度
    一、強制性偵查措施司法審查制度
    二、完善同步錄音錄像制度
    三、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
結語:認真對待偵查階段律師辯護權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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