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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理論與實踐

  • 作者:陳正健
  • 出版社:當代世界
  • ISBN:9787509015322
  • 出版日期:2019/11/01
  • 裝幀:平裝
  • 頁數:303
人民幣:RMB 72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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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本書結合「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的最新發展和國內外學者的觀點,全面系統地闡述了「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的主要程序及實體問題,對經典案件和涉華案件進行了重點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價值。其主要內容包括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管轄權的確定,只有滿足「屬人管轄權」、「屬物管轄權」、「仲裁合意」和「屬時管轄權」的要求,投資仲裁庭才能確定對「投資者—國家爭端」的管轄權。第二部分實體條款,主要包括「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經常涉及的公平公正待遇、保護和安全、最惠國待遇和保護傘條款,是投資者與國家間爭論的核心部分。第三部分方法論,涉及投資仲裁庭處理案件經常採用的先例使用和比例原則。第四部分國家應對,包括例外的使用和國家反訴。

作者介紹
陳正健
    陳正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經濟法、國際投資法。先後在《法商研究》《法學家》《環球法律評論》《法學論壇》等CSSCI期刊上發表多篇學術文章,其中數篇文章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目錄
第一編  管轄權篇
  第一章  屬人管轄權
    第一節  作為爭端一方的國家
    第二節  作為投資者的自然人
    第三節  作為投資者的法人
  第二章  屬物管轄權
    第一節  「投資」認定的條約標準
    第二節  「投資」認定的客觀標準
    第三節  「投資」認定的「雙鎖孔路徑」
    第四節  爭端性質及投資與爭端的關係
  第三章  仲裁合意
    第一節  同意的作出方式與無默契仲裁
    第二節  同意仲裁的範圍
    第三節  國家通知與國家同意的關係
    第四節  北京城建公司訴葉門案
  第四章  屬時管轄權
    第一節  國家持續違反投資條約行為的認定
    第二節  屬時管轄權中的國家複合行為認定
    第三節  時效存在的舉證責任和消滅時效
    第四節  涉華案件中的屬時管轄權
第二編  實體篇
  第五章  公平公正待遇
    第一節  公平公正待遇的表現形式
    第二節  公平公正待遇的具體認定
    第三節  公平公正待遇與最低待遇標準的關係
  第六章  保護和安全標準
    第一節  保護和安全標準概述
    第二節  保護和安全標準的性質
    第三節  保護和安全標準的適用範圍
    第四節  保護和安全標準的應對
  第七章  最惠國待遇
    第一節  最惠國待遇概述
    第二節  最惠國待遇理論上的擴展性
    第三節  最惠國待遇程序上的擴展性
    第四節  最惠國待遇實體上的擴展性
    第五節  涉華案件中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適用
  第八章  保護傘條款
    第一節  保護傘條款概述
    第二節  國際投資仲裁中保護傘條款的新發展
    第三節  中國投資條約中的保護傘條款及改善
第三編  方法論篇
  第九章  先例使用
    第一節  先例使用概述
    第二節  先例使用的原因
    第三節  先例使用的缺陷
    第四節  先例使用的評價及啟示
  第十章  比例原則
    第一節  比例原則在間接徵收認定中的適用
    第二節  比例原則在公平公正待遇認定中的適用
    第三節  比例原則在例外條款認定中的適用

第四編  應對篇
  第十一章  例外條款
    第一節  例外條款概述
    第二節  外部資源引入帶來的困境
    第三節  適用困境產生的根源
    第四節  例外條款適用困境的應對
  第十二章  國家反訴
    第一節  國家反訴概述
    第二節  國家反訴的主體要件
    第三節  國家反訴的同意要件
    第四節  國家反訴的義務要件
    第五節  國家反訴的聯繫要件
    第六節  國家反訴的新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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