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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作者:編者:法律出版社
  • 出版社:法律
  • ISBN:9787519737122
  • 出版日期:2019/08/01
  • 裝幀:平裝
  • 頁數:74
人民幣:RMB 8 元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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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鋼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規定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為「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提供了法律保障。
    充分凝聚了包括廣大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起草過程高度民主、開放,廣大香港同胞積极參与起草工作,體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凝聚了廣大中華兒女的集體智慧。
    國家層面:中央始終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堅定守護者,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各項事業全面進步的積極支持者,是香港同胞合法權益的忠實維護者。
    香港層面:在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保持原有資本主義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居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了經濟穩定增長,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不斷邁上新台階。
    國際層面:基本法維護了香港中外經濟交融、中西文化交匯的特色,香港始終保持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

作者介紹
編者:法律出版社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90年4月4日)
附件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附件二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附件三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2010年8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正案(2010年8月28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增減的決定(1997年7月1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1998年11月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2005年10月27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2017年11月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解釋(1999年6月26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2004年4月6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2005年4月27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和第十九條的解釋(2011年8月26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2016年11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199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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